假牙被打掉了,能找法医鉴定伤害吗?

作者: 瞪蹬

来源: 瞪蹬法医

发布日期: 2021-04-20

本文讨论了人工假体在人体中的作用,特别是当这些假体受到损害时,是否可以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的问题。文章详细解释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假体的规定,并举例说明了不同类型的假体损伤在法律上的处理方式。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各种各样的人造假体也越来越多。比如说义眼、义齿、人工颅骨等等。这些假体在人体本身的组织器官等丧失功能时,可以植入人体,替代原来的组织器官,从而使人体继续保持一个完整的机能。当然,还有一部分假体的作用是为了使人变得更好看,例如隆鼻术,就是在鼻部植入某种材料,使鼻部隆起。

随着人工假体运用得越来越广泛,一些问题也出现了,比如打架,不小心把假体打坏了,该怎么办呢?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起打架斗殴的事件,被殴打的是一名女性。办案民警带着受害人来我这里验伤时,我第一眼就发现,受害人的鼻子有一点扭曲,偏向了一边。我总以为打得这么严重,鼻骨肯定骨折了。不过奇怪的是,CT片拍出来并没有骨折。我询问受害人受伤的过程。受害人说对方打了自己的鼻子一拳,就是这样。我说你的鼻子有点歪,看得出来。她说是的,她去医院看一下,医生说是鼻子里面的填充物被打坏了。

这话我听明白了,原来她做过隆鼻手术。办案民警问我,这个要不要紧,能不能够得上伤?我说不行,这是隆鼻的填充物坏了,不能评伤,连鼻血也没有流,那轻微伤都够不上。

很显然,这是一起植入物被打坏的案例。有人会有疑问,现在鼻子都被打歪了,影响了容貌,为什么不能给她定伤呢?这就要从人工植入假体的作用说起了。植入假体一般有两种作用。

一种是代替人体原来组织器官的作用,这种假体是承担一定的功能的,例如人工颅骨替代原先的颅骨起到的是保护大脑的作用,人工髋关节是替代原先的髋关节起到活动髋部的作用,这些作用都是人体最基本的功能,保障人体的正常生存。假体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让人变好看,比如隆鼻、隆额、隆胸,这些植入假体并没有起到替代作用,就算没有这些假体,人也可以正常生存。这就是分辨如果假体受到损害,是否需要评定损伤程度的关键。

后者肯定不能评定损伤程度,因为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附则6.13明确这样规定:“本标准所称的假体是指植入体内替代组织器官功能的装置,如:颅骨修补材料、人工晶体、义眼座、固定义齿(种植牙)、阴茎假体、人工关节、起搏器、支架等,但可摘式义眼、义齿等除外。”

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光整形美容的植入物不能个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可以摘除的义眼、义齿也不能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在平时的工作中,碰到的比较多的情况便是义齿的损伤。如今,牙齿坏掉之后选择义齿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打伤义齿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有些人选择义齿,选择的是种植牙,将人工牙植入颌骨内替代原来的牙,种植牙与原来的牙非常相似。另外一部分人选择的是可以摘除的义齿,保留了一部分天然牙,而将义齿固定在天然牙之上。

简单来说,种植牙直接种进了颌骨之中,已经相当于是人体的一部分,所以受伤了之后,就像是原先的牙受伤一样,需要评定损伤程度。而可摘除式义齿,给人的感觉就是可以随意装上去拿下来,并没有成为人体的一部分,而更像是一个辅助人们咀嚼的“物品”——想想看,人体身上的那个组织器官可以随意装卸呢?

可摘除式义齿的作用更像是一样我们司空见惯的东西——眼镜,一个是辅助咀嚼,一个是辅助视物,有谁会给一副被损坏的眼镜进行损伤程度检验呢?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假体损伤都不评定损伤程度,也不是所有的假体损伤都不评定损伤程度,需要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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