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小品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舞台艺术形式,然而,我们现在所有“小品”的概念却与它最初的含义有极大的差别。
“小品”一词最早见于佛教用语,佛教称大部佛经的简略译本为“小品”,是相对于大部佛经的“大”而言的。明朝后期开始用“小品”来指一般文章。在明朝,人们提出“小品”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以往那些关乎国家政典、理学精义的“高文大册”,而提倡一种灵活便利、抒发真情的新体散文。它并不特指某一种专门文体,像尺牍、游记、杂记、随笔、书信、日记、传记、序跋等均可以包括在内。
在现代,“小品”指篇幅短小的杂文或其他短小的表现形式,如“历史小品”“广播小品”“戏剧小品”,在明代被称为“小品”的一般文章现代统称为“小品文”。近年来,“小品”的含义又发生了变化,由于戏剧小品尤其是幽默性戏剧小品的流行,“小品”一词似乎成了幽默性戏剧小品这种艺术形式的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