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艺人郑爽的前任张恒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和家人在美国滞留一年多,是因为必须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随后,@网易娱乐频道独家曝出了更多疑似与此相关的资料,种种线索指向一个可能——张恒与郑爽共同代孕了两个孩子,而由于双方感情破裂,两个孩子的监护权等问题,目前悬而未决。这件事,揭开了代孕市场的黑暗一角。在过去的二十年里,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代孕的正规市场和黑市都在变大。
早在2012年,就有评估认为全球代孕市场已达60亿美元。广大的市场,丰厚的利润,这是一个被各路资本虎视眈眈的行业,满足的是特权阶层的需求。有些富人自己不能生。有些富人不想自己生。有些富人想要的孩子太多,以至于必须团购代孕。而这行里受伤害的,是最脆弱的一群人——贫穷的代孕母亲,幼小的代孕宝宝。她们出卖血肉和人生,被挑选,被损害,有时候还猝不及防地遭遇额外风险。
当代孕变得越来越像“购物”,孩子便随之成为商品,代孕交易也会变成某种意义上的儿童买卖。2018年,前联合国儿童买卖和性剥削问题特别报告员莫德•德•布尔-布基契奥指出,在国际需求的推动下,代孕是一个持续增长的产业,这也让它成为儿童权益和保护需要关注的领域,而在一些国家,商业代孕和买卖儿童基本上是等同的。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任何地方的儿童都应该拥有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充分发展权,免受有害影响、虐待和剥削权,充分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权。这些是儿童应当拥有的最低权利和自由,然而很多代孕所生的孩子,连这些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2018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届会议上,莫德提交了一份关于代孕与儿童买卖的专题报告,其中就包含了如何保障代孕儿童权益的一些相关事项——比如,应制定措施,防止通过商业代孕买卖儿童。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国家和地区买卖儿童的情况都屡禁不止,那就应该立法禁止商业代孕,因为它很可能是买卖儿童的手段之一。又比如,应保护所有代孕所生孩子的身份权。在跨境代孕中,为了避免孩子无国籍,甚至需要国际合作。
而在涉及亲子关系和父母责任的判定中,法院或者主管当局也都应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核心,这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这些担忧绝非杞人忧天。事实上,因代孕而受到伤害的孩子,已经有了不少。泰国就出过一个震惊世界的“买方退单弃养”的代孕案例。2014年7月,泰国的一位代孕母亲试图为儿子筹集资金。这个半岁多的男孩叫Gammy,同时患有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和肺部感染。他是一个被买方抛弃的代孕宝宝。
按照代孕母亲的说法,她接受了一对澳大利亚夫妇的代孕要求。但她在怀孕七个月时检查发现,腹中双胞胎中的男婴患有唐氏综合征。当时,澳大利亚夫妇要求她放弃男孩,只留下女孩;但出于宗教信仰,她拒绝了——将双胞胎生出来后,她自己抚养了这个男孩。而Gammy那个健康的双胞胎姐妹,出生后不久就被委托方父母带回了澳大利亚。泰国代孕母亲,和Gammy这个事件当时引发了巨大的关注,Gammy得到了25万美金的资助。
泰国随后也出台政策,禁止外国人成为当地商业代孕的客户;这个曾经的代孕大国,商业代孕从此只对本国的异性夫妇开放。在中国,代孕灰色产业里,也同样存在弃养退单。只要是“订购”,就必然会存在不合意的商品。在代孕里,这样的商品会遭受怎样的命运?在央视暗访代孕中介的视频里,中介就表示“孩子畸形、不健康这些,统统我们来处理”。这样的承诺,又意味着什么?有时候,本要被“处理”的代孕孩子没被“处理”。
前不久,媒体就报道了一例发生在中国的“代孕女童被退单,无法上户口”事件。2017年,四川一名穷困的代孕母亲,因怀孕时被查出患有梅毒,遭遇内蒙古客户退单。随后,她没有流产,把孩子生了下来,又因生活贫困卖掉了孩子的出生证(以客户身份登记)。2020年,孩子上户口遭遇困难,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子鉴定。但由于代孕时是胚胎移植,这名代孕母亲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她到处求援都被告知”没有法律依据“。
民政局人员还建议她,让福利院接管小孩。这个代孕母亲,只能北上寻找当年的客户,希望能为3岁的女儿解决户口问题。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女童的生物学父亲才现身,称愿意协助孩子上户。这并非孤例,事实上,孩子的身份问题,是代孕常见麻烦之一。没有国籍、户口的孩子们。有的地方代孕合法,有的地方代孕便宜。于是,跨国代孕就随之出现。
然而,在跨国代孕中,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着更高的风险,原因包括国家和地区间的法律法规差异、国际联络的相对不便等原因。印度就出过一个险些“无国可归“的婴儿。商业代孕在印度曾是合法的,但依据相关规定,代孕所生的孩子必须由委托方父母合法收养。2008年,一名印度代孕母亲生下了婴儿曼吉(baby Manji),精子来自委托者山田先生,卵子来自匿名捐献者。然而,委托代孕的日本山田夫妇却在孩子出生前离婚了。
随后,无论是日本政府还是印度政府,都拒绝给曼吉国籍。无论是代孕母亲还是原定的养母,都不愿意收留曼吉。代孕父亲山田先生愿意收养孩子,但印度当地法律不允许单身男士收养女童。曼吉就这样陷入了困境,法律上的父母是谁,国籍是什么,都难以界定。这个孩子不属于任何人,亦不属于任何国家。苍茫天地,无枝可依……之后,全球媒体对此事进行了广泛报道,使之成为了一场法律和外交危机。
最终,曼吉才被允许前往日本,由男方母亲照顾。这次新冠疫情,也给代孕宝宝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困境。在乌克兰这个代孕大国,新冠疫情一来,许多宝宝滞留在乌克兰境内。乌克兰从2020年3月份起对外关闭边境。但怀孕的进程无法被暂停,乌克兰的代孕母亲在国内生下孩子,“下单”的外国父母却无法进入乌克兰接走他们的孩子。2020年5月份,乌克兰当局称,当地已经有约100个因疫情而滞留的婴儿,预期这个数目很快会破千。
代孕机构向父母收取费用,暂时看护这些小婴儿;可这些孩子暂时没能有任何国家的公民身份——按照乌克兰的政策,必须等到他们的父母向使馆确认,他们才能拥有和父母一样的国籍。类似的情况在俄罗斯、美国等地都有发生。有时候,孩子也会由代孕母亲抚养。对于投入了精力和情感的代孕母亲来说,未来的分离将是一场可预见的痛苦。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7条规定,儿童出生后应立即登记,并有自出生起获得姓名的权利,有获得国籍的权利,以及尽可能知道谁是其父母并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而直到如今,代孕儿童依然面临着难以获得国籍、身份证明的问题。有些孩子因媒体关注而获得了“特赦”。但还有更多不那么走运的代孕儿童,没有被媒体关注,得不到任何政府救济,权益得不到保障……对这些孩子来说,代孕剥夺了他们多少本该”与生俱来“的权益。
与生母永别的孩子们。在美国田纳西州,还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案例。田纳西州最高法院的一份卷宗显示,一位提供自身卵子的代孕母亲曾经想反悔留下那个与她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但却以失败告终。2010年,一对不能生育的意大利夫妇通过代孕中介找到了这位代孕母亲。意大利夫妇的男方提供精子,代孕女性提供卵子并完成妊娠流程。
在孩子出生前两个月,代孕母亲签署了文件,表示不打算成为孩子的母亲,承认“预期父母”是唯一的孩子合法监护人。在孩子出生的前17天,这份文件经法院确认生效,代孕方不是孩子的合法父母,没有任何权利或责任;尽管代孕人是孩子的遗传和生物学母亲,但她不会成为婴儿的“预期母亲”;孩子出生后,“预期父母”独立享有孩子的法律监护权。然而分娩后,意大利夫妇由于自身事务没能立刻带走婴儿。
在医护人员的建议下,双方决定让孩子在短时间内接受母乳喂养,由代孕母亲代为照顾婴儿。在这段时间内,代孕母亲可能慢慢意识到,她舍不得与孩子分离。在孩子出生一星期后,代孕母亲提起诉讼,要求撤回代孕行为,授予她这个宝宝的监护权。但最终,法院依然认定此前文件有效。虽然代孕母亲既是遗传学母亲,又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母”,但她的诉讼皆以失败告终。婴儿最终被“预期父母”带离美国,现生活在意大利。
正如这个田纳西案例,有一部分代孕,是代孕母亲供卵的。这种代孕,常常被称为“部分代孕”或“传统代孕”。在这种情况里,代孕母亲其实是代孕宝宝100%的生母,不但遗传物质来自她,怀孕分娩也是她。然而,代孕产业里,代孕母亲放弃孩子的全部监护权是默认行规。假如你是一个普通的生母,你有权获得监护权,有权探视你的孩子。假如你是一个代孕的生母,你无权监护,也无权探视。
这也意味着,一部分代孕宝宝无权和自己的生母生活在一起,无权见到自己的生母,没办法获知自己的遗传来源,甚至要打听家族病史都打听不到完整版本——这,其实也是对儿童权益的伤害。说到底,整个代孕产业,服务的是付钱者的需求。代孕产业所推动的立法,也必然是以保障付钱者的意图和权益为导向。代孕合同有利于缔约的成年人,却忽视了儿童的最佳利益。孩子和代孕母亲的权益,并不是代孕产业考量的重点。受到伤害的代孕妈妈们。
虽然本文重点讨论了代孕令孩子面临的风险。但代孕妈妈们面临的风险,也依然值得强调。印度曾商业化代孕合法,后又改为不合法,正是因为发现难以保障代孕母亲的权益。在这次关于代孕的公共讨论里,许多人也关注到了代孕母亲遭受的不平等和剥削。比如,代孕的绝大部分酬劳,都没有给代孕母亲。在我国,代孕的费用大致在40万~150万之间,而代孕中介一般只支付代孕母亲10万~30万元。
在乌克兰,一次代孕的费用大概在3万~4.5万美元,代孕母亲拿到1万~1.5万美元。又比如,在代孕过程里,代孕母亲往往要面临比普通怀孕更高的健康风险。她们需要注射额外激素,同时被放入多个囊胚(一般会放2~4个),这让代孕母亲多胎妊娠的几率很高。有时候,代孕母亲会被要求做减胎手术。有时候,代孕母亲会被要求做医学上并无指征的剖宫产……这些难以拒绝的要求,都会令代孕母亲健康甚至生命受到威胁。
代孕母亲往往没有法律援助,没有好的心理服务和医疗保险。在她面对着有钱有法律知识的中介和意定父母时,就更容易签下不平等、对自己不利的条约。代孕不同于普通的工作——工作你可以随时辞职不干,但一旦怀上代孕的胎儿,代孕妈妈其实就被困住了,无论是堕胎还是分娩,她都必须要伤害自身健康后才能脱身。正如研究代孕的学者刘长秋所说,“代孕在我国存在和发展的现状与历史,其实就是代孕女性被剥削和压榨的现状与历史。
也是代孕女性被作为生育工具,其人格尊严遭到严重蔑视和践踏的现状和历史,更是我国社会伦理底线不断被挑战并逐渐被突破的历史。”如何才能打击代孕灰产。一个人想拥有自己的基因后代,是很自然的渴望。然而,这种渴望,不应大过孩子的权益,更不能用于合理化对他人的剥削和伤害。在我国,代孕被定为非法。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也发起了多次对非法代孕的打击。
然而,由于现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并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手段,只能处罚参与代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比如吊销行医执照,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代孕中介,这个法规基本无力约束。偏低的罚款金额,和每一单代孕高昂的利润比起来,可说是微不足道。违法成本如此之低,我国代孕灰产焉能不“蓬勃发展”?据估算,我国目前提供代孕服务的企业,可能有上千家。每年全国的代孕数,可能是数以万计。
有多少女性和儿童的权益,在这个过程里受到了伤害?要真正做到打击代孕灰产,我们需要更高层面的立法,制定更相称的处罚。现在事实上的“无法可依”,导致的是女性和儿童“无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