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识分子》收到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郭鹏的来稿,就南京大学李忠秋团队关于“流浪猫”的研究提出了几点意见,并就如何全面评价“流浪猫”或“社区猫”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了一些建议。《知识分子》欢迎读者朋友在文末留言或投稿,加入到对“流浪猫”或“社区猫”在城市生态环境中的作用的讨论。
2021新年伊始,南京大学教授李忠秋在一席的演讲《所以总的来说,在中国,流浪猫每年捕杀的野生动物是以百亿为单位的|李忠秋 一席第822位讲者》引发了公众对于流浪猫生态影响的关注和热议。我们希望从城市生态与公共政策的角度,对李忠秋团队的研究以及从该研究所得出的推论进行讨论,以便进一步推动相关的研究与政策制定。
首先对李教授一席演讲的内容做一个简单回顾:流浪猫的祖先跟随人的扩张扩散(入侵)到世界各地。今天的流浪猫主要是由人遗弃的宠物以及宠物的后代所组成的类群,一般生活在人类聚集区周边。他们并不是自然的一部分(野外没有这个种群)。换言之,在城市生态中,流浪动物(流浪猫和流浪狗等)本不应出现,其生态影响有必要引起重视。
由于缺乏国内散养猫和流浪猫捕食的野生动物数量的基础研究,此研究采用问卷的形式,以问卷所得的目击次数得出对于总体捕食数量的保守估计。得出结论:“在中国,流浪猫每年捕杀的野生动物是以百亿为单位的”。李教授在演讲中比较了常见的种群管理措施,即收容、安乐死、TNR(Trap捕捉-Neuter绝育-Return放归),并根据已有的研究证据,说明各自存在的弊端,呼吁对于流浪猫做到“不散养、不遗弃、不投喂”。
李忠秋团队的两个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估计》一文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缺陷,会影响其所得出数据的可靠性。首先是问卷调查本身的局限性。论文显示问卷发放渠道主要是:1)百度贴吧;2)QQ、微信,主要通过研究团队的好友列表发放;3)新浪微博、qq、微信等平台的“问卷互填”社区。
并且,问卷要求回答者在回答问卷时,对过去一年中观察到的家养猫带回家的不同类型动物的数量、在户外目击无主猫捕食不同类型动物的数量进行回忆。如平日没有专门记录、观察的习惯,给出的数据很可能不可靠甚至具有极大偏差。
其次,问卷存在取样的偏差。参考论文中样本的省份分布图,我们发现江苏省的取样有790份,大大超过其他省份,占到了整体的三分之一。
姑且假设人口密度越高的地方,无主猫或散养猫的密度也越高,因此人口密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猫口密度的参数,由于缺乏猫口数据,李教授的研究也正是用全国家庭数量(针对散养猫)或人口数量(针对无主猫)作为总量进行回归。然而,江苏省显然没有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截止2019年末统计为8070万人,占14亿人的5.76%)。一份问卷的三分之一样本来自全国人口最密集的省份之一,难以保证上升至全国时数量不会偏高。
研究团队数次强调这是对猫捕食动物数量的“最小估计”,因为猫很可能捕食后没有将猎物带回家中,且“犯案被目击”的概率小于“犯案”概率。而研究没有提到的是,还存在不同人重复目击同一无主猫“犯案”的可能性,尤其是当样本集中来自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时,更有可能导致上升至全国的线性回归结果偏高。
最后,对于李教授在演讲中的建议,即不要投喂,不做TNR,任无主猫自生自灭,我们认为这样消极的建议是因为没有考虑到中国城市生态的现实状况,并且把自然环境中的生态平衡观念移植到城市环境当中的结果。饥饿的、没有人投喂的无主猫,不只是捕食能力会被强化,演化出捕食高手,对鸟类的捕食能力增强,而且在城市里他们主要以垃圾为食,生病的数量也会增加,整个城市的卫生与外观都会受到影响。
这种状况也不可能像李教授想象的那样在两三年内结束,因为城市环境并不是自然环境,在城市生存的动物(包括人类)之间的依存关系并不明朗时,我们没有任何根据做这样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