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2020年12月13日的广州演讲中,探讨了性侵犯罪中的同意问题。他从2003年开始研究这一领域,至今已有近20年的经验。罗翔指出,性侵犯罪的核心问题在于不同意,而我国长期以来使用的是“违背意志”这一概念,这更多带有心理学的成分,与法律的规范性不同。他强调,法律应使用更为规范的概念“不同意”,而不是心理学上的“违背意志”。
罗翔还介绍了不同国家关于不同意标准的四种立场:最大限度反抗标准、合理反抗标准、不等于不标准和肯定性同意规则。他特别提到,即便一个男性真诚地认为“不等于是”,法律也要抛弃这种花花公子式的哲学,因为说“不”就意味着不同意。
此外,罗翔讨论了同意年龄的问题,指出法律应像家长一样对自由进行必要的约束,以避免强者对弱者的剥削。他提到,世界各国普遍提高性的同意年龄,以保护幼女和少女免受剥削。我国过去采取的是单一年龄制度——14岁,但近年来开始借鉴复合年龄制度,增加了10岁和16岁两个年龄段,以更细致地保护未成年人。
罗翔的演讲生动形象,他强调,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人内心的道德准则。他呼吁大家在处理两性关系时,应尊重而非剥削和利用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