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的蒙古清晨寒冷刺骨,我站在Hustai国家公园的山谷中,哆哆嗦嗦地举着望远镜抬头观察着远方的山顶。在山顶那布满巨石的广阔草场上,一只雄性阿尔泰马鹿和它的六只雌性在悠闲地吃草。发现有人在偷窥,这只雄鹿抬起头望向我们。从望远镜中,我看到了它粗壮的脖颈和向上弯曲的犄角。
整个山谷都回响着雄鹿的长啸,伴随着呼呼的风声从不知多远的地方传来。八只巨大的秃鹫从山脊线后缓缓升起,从那只雄鹿和它妻妾们的头顶滑过,然后它们的身影越来越大,最终掠过我们的头顶。一切仿佛亘古未变。
马鹿,顾名思义,就是和马一样巨大的鹿。马鹿是现存鹿科动物中体型第二大的种类,仅次于驼鹿。在马鹿的所有亚种中体型最大的是罗斯福马鹿,雄性可达600公斤,肩高可达1.5米。
马鹿的体型巨大,一方面是为了抵御严寒,并且便于在深雪中行走;另一方面,增大的体型也增强了咀嚼和消化的能力,使马鹿可以取食其它小型鹿类无法利用的针叶和硬草。巨大的体型还降低了被捕猎的风险,除了虎和狼这两种杀手外,没有任何猛兽可以对成年马鹿构成威胁。
到现在为止,马鹿的分类在学界还没有定论,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马鹿分布区最西端的欧洲马鹿和最东端的北美马鹿,看起来截然不同。目前世界上的马鹿大致被分为北美支系、欧洲支系、川藏支系和中亚支系。
鹿是我们最熟悉的动物之一,这也导致很多人忽略了鹿本身是有多么神奇。在自然界,长角的动物并不少,但犄角长成树枝状的只有鹿。树枝状的角不算什么,奇特的是鹿角还是一年一换的,每年新换的鹿角,都会比去年多一个杈,直到完全成年。
从麂子的双杈角,到豚鹿、水鹿、坡鹿等原始鹿类的三杈角,再到梅花鹿的四杈角,最终站在鹿科犄角演化顶端的,就是马鹿。这里说的是鹿角主杈的数量,而不是所有角尖的数量,因为主杈本身还可以再细分出更小的杈。马鹿犄角的共同特点是犄角的眉枝和第二枝离得非常近,因此中国民间给马鹿的第二杈专门起了名字叫“冰枝”,也叫“对门杈”,这也是区分马鹿和梅花鹿等其它鹿类犄角的方法。
不过东西方文明对于鹿角痴迷的目的不尽相同。在欧美文化中,对巨大鹿角的迷恋衍生出战利品狩猎。猎人们以贵族居多翻山越岭到世界各地猎杀那些长着巨角的有蹄类,将它们的头带回钉在墙上,比谁的鹿角更大更重、角尖数更多。
马鹿作为犄角最为巨大的鹿类,自然就成为了猎人们趋之若鹜的目标,这也导致了欧洲和北美马鹿一度濒临绝迹。讽刺的是,战利品猎人们在荒野追逐巨兽的过程中,建立起了人和自然的联系。人们不想永远失去马鹿这样雄伟的“对手”,这才推动了早期的自然保护运动。
而在东方,人们迷恋的是没长成的鹿角——鹿茸。马鹿因其巨大的犄角成为全世界养殖最多的鹿种。人们还将不同支系的马鹿甚至用马鹿和梅花鹿进行杂交,以便产生更好的鹿茸。决定什么时候切割鹿茸也是个技术活:切早了,鹿茸还没长到最大;切晚了,鹿角钙化,没茸了。通常人们在最后一个鹿角主杈长出来之前开始切。除去上述功利性的因素,鹿本身就在各国文化中占据一席之地。
与东亚的梅花鹿、北美的白尾鹿等苗条可爱,经常与温柔、长寿、少女、儿童等因素相关联的“小鹿”不同,马鹿不管在哪里都代表着阳刚之气。在美国、欧洲和西伯利亚的史前岩画中,马鹿都是重要角色;拉科塔印第安人送给每个新生儿一颗马鹿的牙齿以示祝福;欧洲贵族们会把马鹿的图案画在自己家族的徽章上;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以马鹿命名的Wapiti River和Wapiti Lake。
每年秋季雄性马鹿宣示领地和求偶时发出的吼声,与狼的嚎叫一起被公认为是最能代表北方荒野的自然之声。而且每个亚种的马鹿吼声各有特色:欧洲马鹿发出的雄狮般粗犷的咆哮,穿越层层树木在森林中回荡;北美马鹿站在山顶草原上发出的尖厉长啸,即使隔着十几公里也能感受到其中包含的力量。
就在这此起彼伏的长啸声中,我意识到,也许这就是马鹿对人类文明的终极价值——荒野的象征。无论是翻山越岭追杀巨角雄鹿的欧洲猎人,还是用木头制成的喇叭模仿雄鹿长啸来守株待兔的印第安猎人,抑或是收取鹿茸的东亚农耕民族,无一不为它们的伟岸所折服,从而对荒野多了一份牵挂和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