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函:督促科研院所,落实论文发表与奖励奖金脱钩!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项目评审验收、科技人才评价方式等全流程提出了要求,严格项目成果评价验收,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励”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科技部积极落实《意见》要求,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确立目标导向的科研项目评价体系。
2018年10月,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门根据“三评”文件要求,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科技部组织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行全面排查,开展系统清理,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2020年2月17日,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聚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国家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科技活动,明确提出27项具体措施,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分类提出科技活动的评价重点和要求。特别是规范了财政科研经费对发表论文的支持行为,不允许财政经费用于奖励论文发表,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
科技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改革牵头部门和科改办统筹协调作用,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在破除“四唯”特别是破除“唯论文”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力度,形成改革合力。二是落实破除“唯论文”要求进制度、进指南、进合同、进指标。三是对《破除“唯论文”若干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四是压实任务承担单位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