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发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很多人注意到,《办法》最后一条提到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科普论文并公开发表于相关媒体平台,且阅读量超1万”,就可以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有人把这条新规解读为“在公众号发文阅读量1万”相当于顶级期刊的高水平论文,引发热议。多校发布考核、晋升评定新规引发网友热议。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此次南京大学相关学院对奖学金评选条件的修改,属于突破局限性评价学生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做法。学术论文在发表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热点事件的评论论文,等发表出来或许已经过了时效性。而在新媒体上发表,它的时间性是基本契合的。
其实,类似南京大学这样的新规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浙江大学发布的《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中,也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办法》中规定,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
其中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
专家:要求流量同时加强文章质量,加大审查力度,防止“刷流量”。一篇优秀的网络文章是否可以等同于权威学术期刊文章?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大学教授、研究者有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社会传递知识。让教授愿意发声、勇于发声,让学术标准和评价重新回到大学的定位上,这是个不错的做法。朱巍还说,应加强对网络文章的监管审查力度,利用后台数据监控等手段,防止“刷流量”的情况出现。
教育学者熊丙奇则认为,问题关键不在于发表文章载体是学术期刊或者新媒体平台,而在于科学公正的文章质量评价体系。南京大学相关学院新规中“阅读量超1万,就可以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条件,可以考虑在现有流量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对文章质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