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置是大学治理的一项关键内容,本文研究发现,相较于英美顶尖大学,我国C9大学存在学院数量较多、结构冗杂、稳定性较低等问题。在深入分析我国研究型大学学院设置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又就我国研究型大学未来的学院设置调整,提出方向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大学领导者与高等教育研究者批评指正。
学院(本研究所指涉的学院既包括大学中实体单位性质的二级学院,也包括与其平级并置的学部、学系、书院、研究院、研究所等实体性单位)是大学的基本组织单位。学院设置是大学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大学学院设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引发大学领导者、研究者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如学院设置尚无明确标准,缺乏制度规范,大学内部学院类型庞杂,学院性质与管理权界不清,管理效率低下,学院内部学科结构单一,学科交叉融合受阻等。这些都是“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提高现代大学治理能力必须深入思考和认真解决的现实问题。
本研究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将我国C9大学(即九校联盟(C9 League),为中国首个顶尖大学间的高校联盟,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共9所高校)的学院设置与英美顶尖大学的学院设置进行比较,深入分析我国研究型大学学院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审视国内外顶尖大学学院设置背后的学科逻辑、社会逻辑与治理逻辑,并就其未来的调整提出方向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大学领导者与高等教育研究者批评指正。
英国高等教育调查公司(Quacquarelli Symonds,QS)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是当下参与机构最多、世界影响范围最广的大学排名之一。近五年来,该榜单中跻身前十位的大学并未发生变化,其中英美大学占据9席,包括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加州理工学院、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帝国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在一定程度上,这九所大学可以作为英美顶尖大学的代表。
英美九所顶尖大学与我国C9大学学院设置的对比,可以从学院数量、学院结构和学院稳定性三个方面进行。对英美九所顶尖大学及我国C9大学的二级学院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我国C9大学二级学院的数量远超英美九所顶尖大学,前者每所大学平均约有38个二级学院,而后者则平均仅有8个。
英美九所顶尖大学中,综合性大学(包括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芝加哥大学)二级学院的平均数量约为9个,而我国C9大学中的综合性大学(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二级学院的平均数量则高达46个;英美九所顶尖大学中理工类大学(包括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和帝国理工学院)二级学院的平均数量约为5个,而我国C9大学中的理工类大学(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则约为27个。
学院设置的数量直接关系着大学的管理幅度、学院结构、学科格局、人才培养等大学内部的治理。
相较于英美九所顶尖大学,我国C9大学学院数量过多,极易导致学院规模与学科容量偏小;由于学院之间组织壁垒的存在,学院数量过多也不利于不同学院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交叉和整合;就治理方面而言,管理幅度的持续扩张,将导致中层干部队伍膨胀,使更多科研人员走上管理岗位,不利于大学学术氛围的营造,同时也会影响管理效率,增加管理负担与难度。
学院结构是大学内部各学院之间的组织关系与形态架构。
基于基础性学科与应用性学科的区分以及英国独特的古典学院制,英美九所顶尖大学的学院结构可以分为“单轨结构”、“双轨结构”与“三轨结构”三种类型。“单轨结构”,即大学内的二级学院类型较为单一,学院设置既没有基础性学科与应用性学科的集群化分类,也未就学生培养的不同层次进行分层。“双轨结构”,即大学内部的学院体系是由并行的两条轨道共同构成的,以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为代表。
“三轨结构”,即在“双轨结构”的基础上对文理学院进行再次细分,包括基础性学科组成的本科生学院和研究生学院,以及应用性学科的多个专业学院,以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为代表。
当前,我国C9大学的学院设置与“单轨结构”较为接近,由传统的二级学院及与之平级并置的学系、书院、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实体机构组成。
我国C9大学尚未建立以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分设的文理学院与专业性学院,同时亦未就不同培养层次建立相应的综合性本科生学院与研究生学院。尽管我国C9大学设有研究生院,但并不具备独立的科研与教学功能,仅作为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事务的行政机构。
总体而言,我国C9大学的学院结构、类型上呈现出较为庞杂的特点,各类学系、书院、研究所等机构丛生;对培养层次缺少更为细致的分类,大部分学院设有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相对独立的培养体系,容易导致本科生知识面过窄和研究生从事跨学科研究意识与能力不强、以及同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内容重复较大、研究生课程学习挑战度不够等问题。
21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与产业结构的加速调整,给大学的知识生产与人才培养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一些新的学院得以设立。
通过对比分析可知,21世纪以来我国C9大学与英美九所顶尖大学新增学院的数量,结果显示,20年中,我国C9大学新设学院共计215个,平均每校新设学院数量约为24个,而英美九所顶尖大学中仅有4所共新设了8个学院,分别是麻省理工学院新设的施瓦茨曼计算学院,芝加哥大学新设的普利茨克分子工程学院,哈佛大学新设的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和拉德克里夫高等研究院,以及伦敦大学学院新设或重组的脑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口健康科学学院、教育学院。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的涌现催生了新的学科方向与专业领域,但英美九所顶尖大学并未迅即进行大规模的院系调整,而是更倾向于在已有学院内部增设研究方向或科研中心,学院设置的稳定性远高于我国C9大学。
我国C9大学与英美九所顶尖大学在学院设置数量、结构与稳定性方面的差异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包括学科发展、大学治理等内部因素,也包括大学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外部因素,因此学院设置在方法论上必须统筹考虑学科逻辑、社会逻辑与治理逻辑。由于大学基本职能的实现是以高深专门知识的生产和传播为中介的,因此学科逻辑应当被置于优先考虑之列。
学院设置所依托的学科层级及其变化是制约学院设置的一个核心因素,也是理解我国C9大学与英美九所顶尖大学在学院设置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的关键因素。
未来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学院设置,应当将按照二级学科设置的学院适度合并到以一级学科为基础设置的学院;将按照相近一级学科设置的学院合组为按照一级学科群设置的学院,进而过渡至按照学科门类设置的学院。
对于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言,应当聚焦于将学院设置的学科层级提升到学科门类层次,注重学科门类之间的交叉融合。对于学科门类相对较少的理工类研究型大学而言,应将按照一级学科设置的学院按照相关度较高的一级学科群进行重组,以加强同一学科门类内部的沟通协作,减少学院数量,增强学院设置的稳定性。
对于缺乏学科基础或学科基础发育不充分的学院设置方案,则应暂缓设置或先设置为研究中心以作过渡,不宜直接设为二级学院。
总之,未来我国研究型大学的二级学院治理可以尝试从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的层次进行学院结构的整体规划,区分学院大类,向“双轨结构”转型。减少学院数量与优化学院结构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同提升学院设置的学科层级亦相辅相成。
未来研究型大学可以尝试进行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的分离,在本科阶段设置综合性的本科生学院或文理学院,进行宽口径的招生与培养,在研究生阶段设置以学科门类和行业为基础的多个专业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对于与二级学院平行并置的研究中心、研究院、研究所、实验室等实体单位,研究型大学可考虑将其整合为综合性的跨学科研究院,或者将其并入与所属学科对应的学院之中。
当前我国大学的二级学院治理普遍尚未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的规章制度,未来加强二级学院设置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