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更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报告第五部分《科研诚信建设》: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各类投诉举报问题线索、主动查处问题线索共489件。坚持把严肃查处科研不端行为作为科研诚信监督体系有效运行的最后手段,保持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监督委员会对200余个科研诚信案件进行审议,提出处理建议。
一年来,对梁莹等83位责任人和复旦大学等9家信托单位做出处理,其中给予10位责任人通报批评、32位责任人内部通报批评、15位责任人书面警告、20位责任人谈话提醒;取消28位责任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1到7年;分别取消2位责任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评议资格2年和7年。组织开展上海、广西地区34家依托单位的533个近三年结题项目资金常规检查工作,涉及金额7.5亿。
完成山东地区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相关项目、财务信息和数据,针对存在问题整理形成工作报告,将结果反馈到依托单位,要求相关依托单位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完成湖南地区、广东地区定向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和依托单位做出相应处理,并督促依托单位对违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理,为促进资金规范使用形成必要的威慑。
6月1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曾公开通报了2019年度查处的10个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
2019年,科研不端行为查处情况共审议200余个不负责任科研行为案件处理83位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0人,内部通报批评32人,书面警告15人,谈话提醒20人(有的只给予撤销项目处理,有的是接受依托单位的处理意见)取消28位责任人国自然基金项目申请资格1到7年;分别取消2位责任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评议资格2年和7年。
处理依托单位9个:通报批评1个,内部通报批评4个,书面警告1个,谈话提醒3个撤销21个获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