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加文明、玛雅文明和阿兹特克文明并称为美洲三大文明。印加人经过多年征战,在安第斯山脉以库斯科为首都建立了前哥伦布时期美洲最大的帝国——印加帝国,国本名Tahuantinsuyo,意为四方之地。印加人被称作“美洲的罗马人”,在海拔2400米的山脊上建造了俯瞰乌鲁班巴河谷的马丘比丘,现在则成了秘鲁的必游景点。然而无论多光影变幻、建筑雄伟,都赶不上游客的照片里那抢眼的大羊驼。
与大家所认为的不同,它们不是这幅画面的锦上之花,而是决定这幅画面甚至印加文明有无的重要元素。
要讲清这个故事,首先要认清大羊驼(Lama glama)。很多人看到照片会大叫一声神兽,但其实这并不是我们熟知的神兽羊驼(Vicugna pacos),而是另外一个物种大羊驼,或者叫驼羊也可以。大羊驼体型是羊驼的两倍大,而且拥有两只大而高耸的耳朵,相较神兽的小耳朵,多了些警觉的呆萌。
其实长成类似模样的动物在南美一共有四种,除了上述两种驯化的家养物种,还有另外两种是纯野生的,分别为原驼(L. guanicoe)和 小羊驼(V. vicugna),这四个物种都是偶蹄目骆驼科的动物。和其他骆驼相似,它们都只有一对上门牙(同时有三对下门牙),上下门牙无法一一对应,所以要靠下门牙和上牙龈的摩擦来剪切食物。
大约在4000~5000年前,大羊驼被安第斯山脉的土著印第安人驯化,并成为了对当地社会最重要的一个物种,相比较其他三个亲戚,它们分布最广,从高原到低海拔沿海地区都有它们的踪影,而且个体大,吃苦耐劳,因此成为了美洲唯一被驯化、可以驼重物的哺乳动物。相较于亚非大陆有丰富的驮兽物种(马、驴、牛等),南美并没有太多选择。
恰好,大羊驼又高又壮,可以驮着与自己1/4体重相当的物品(60公斤左右)走上30公里都毫无压力,而且性格还算温顺,便就此成了人类的好朋友。
不过起着更重要作用的可能是大羊驼的另一样东西。2700年前,印加人从打猎收集生活转变到农耕生活,进而可以适应高海拔地区,因此繁荣的印加文明占领了南美大部分地区,形成了印加帝国,这里面曾有一个被忽视的重要元素——大羊驼的便便。
大羊驼喜欢在统一的地方拉粑粑,通过这种方式来标记地点进行交流,可以说是自带固定排便器和集体公厕功能。这方便了人类去固定的地点去收集肥料,用来种庄稼或是做燃料。一个考古研究发现,玉米可以在高海拔种植就得益于大量大羊驼粪便的滋养。玉米在5000年前从墨西哥传入南美,但是在没有利用肥料前,很难在安第斯山高处种植。大羊驼粪便的广泛收集和使用,促使印加人不再依赖野生谷物,转而发展农耕文化。
可以在高达3350米的地方种植玉米,使印加人的能量摄入大大提高,也就此促进了未来的印加帝国的形成。简而言之,印加帝国形成的一个重要支柱,是大羊驼的粑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