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第五轮学科评估将迎重大变革!

来源: 青塔

发布日期: 2020-08-22

教育部公布了第五轮学科评估的重大变革,包括破除“五唯”顽疾,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完善论文“代表作”评价方法,以及强化人才培养地位和完善科学评估体系等措施。

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关于完善高校学科评估制度,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提案》的答复,其中透露了有关第五轮学科评估的重大变革。教育部在提案答复中称,学科评估坚决破除“五唯”顽疾。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不设置人才“帽子”指标,避免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片面做法。评价科研水平不唯“论文”和“奖项”,设置“代表性学术著作”“专利转化情况”“新药研发”等指标,进行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

同时,学科评估将进一步完善论文“代表作”评价方法。一是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强调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内容和学术贡献,关注代表性论文对标志性成果的支撑度和关联度。二是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证据的专家评价方法,不将SCI、ESI等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三是规定代表作中应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鼓励优秀成果优先在中国期刊发表。

学科评估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构建“思政教育成效”“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四维度评价体系。在思政教育成效、科研育人成效、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等指标中,通过学生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相关方面满意度和自身成长度。同时,扩大参与调查的学生范围,强化学生对学校办学质量的话语权。

学科评估坚持“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对共识度高的高水平成果使用定量评价,其他代表性成果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证据的专家“融合评价”。同时,加强“代表作”和“典型案例”评价,设置开放性“留白”,充分体现学科办学定位与优势特色。如:在《学科简介》中,强调学科的定位与目标;在专家评价中,强调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相关指标与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的契合度。

第五轮学科评估拟保持指标体系框架的稳定性,并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对评价具体指标和观测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学科评估属于周期性水平评估,评价体系聚焦立德树人成效,也关注制度性设计和建设过程所产生的效果。

同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正着力构建中国学科大数据服务平台,打造基于公共数据的学科状态动态监测服务体系,为高校学科建设提供自我监测和分析服务,促进学科内涵式发展和内部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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