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深夜23时40分,浙江大学发布了《浙江大学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和《浙大就学生开除学籍处分通报相关情况》的最新消息。今天,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处分事宜,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发网络关注后,学校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
校学生奖惩委员会根据新查证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给予努某某重新处分的建议。应被处分人要求,学校还进行了不利处分听证等程序。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经校务会议慎重审议,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据悉,学校下一步将启动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校内规定的评估修订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浙大校务会议决定,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7月21日,学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处分事件发出情况通报以后,网络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线索,也有相关当事人来校反映情况。
学校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受理来信来访,梳理网络举报,分成学业、经济、作风等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各调查组仔细查阅了有关文书和视频材料,向数十位师生(含若干举报人)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当面了解、核实,对有关线索进行多方取证、核实、审议,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处理程序合法合规,既体现公平公正又维护个人权利。现查实,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被举报的违纪违规情况。
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同意重启处分程序。此后,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的规定,向本人送达重新处分预通知,并应本人要求,举行了不利处分听证。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听证委员会认为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对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予以支持。
7月29日,按照作出处分的权限规定,校学生奖惩委员会提出了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建议。7月31日,浙江大学校务会议经过充分和慎重的讨论,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在专项工作组开展深入调查的同时,校纪委办、监察处也对整个处分过程进行了监督和调查。
经核查,处理过程符合规定程序,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浙江大学是一所具有优良校风学风的学校。一贯以来,我们十分重视维护立德树人、团结向上的育人氛围,但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无论来自哪里,什么出身,都一视同仁,严肃处理。个别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浙江大学的形象,但不会损害我们严肃校纪的坚定决心。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浙江大学的办学工作,共同营造更加安定美好的校园环境。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问题和值得反思的地方。我们将举一反三,认真评估并修订完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改进学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事件回顾:7月21日,浙大上了热搜。
一个叫努尔特·巴特尔的2016级浙大学生(少数民族),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加起来是3年,刑法中强奸罪的最低量有网友指出这算法不对,其实就判了1.5年)。事实上,该为同学早已劣迹斑斑了,据其同学介绍,此人常年作弊挂科,pyq常年秀恩爱,结果qj的还是朋友的女朋友。然而,这么一位无法无天的渣渣,更让人匪夷所思在于,浙大发布了处分文件,仅仅对其进行“留校察看”。
这种操作就比较神奇了,居然原谅强奸犯学生,居然给这个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居然可以因为对方来自偏远山区,是少数民族就网开一面,就保留他学籍只给记过处分。浙江大学的这波操作,妥妥的用足了自由裁量权,挽救式处罚:拯救强奸犯!但,浙大是带着有色眼睛的,因为,对其他同学处理起来(还没到强奸的诚度),可是毫不手软的:1.吕××,2012级学生。
该生于2014年10月—12月期间,先后进入紫金港校区月牙楼教室偷窃8次,窃得财务价值共计37466元。2015年3月23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5)杭西刑初字第294号】。经研究决定,给予吕××开除学籍处分。2.苏××,男,1988年5月生,山东日照人,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体育)专业2007级本科学生。
该生2012年5月8日,在出租车上,乘同坐醉酒之际,窃取其携带的内有人民币77200元的袋子1只,构成盗窃罪。2012年12月20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2)浙杭刑终字第682号〕。经研究决定,给予苏××开除学籍处分。这两位盗窃的同学,直接被开除学籍了。难道浙大认为钱比女生更重要?
事实上,哈萨克族的努尔特·巴特尔是来自深圳坪山中学的高中生,并不是什么“民族贫困地区”。这让真正的贫困生,情何以堪!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地地道道的的强奸犯,虽然4月份就被判决,6月提交毕业论文,然后顺利毕业并且入职了荣盛地产公司。朋友圈完全跟没事人一样。而浙大的通报姗姗来迟,更是在了7月份,明明已经毕业了,你还怎么让他留校察看?免费提供住宿吗,又是谜一般的操作。
其实最让人恶心的,是浙大的“大局观”:那么我们想问,真的是“初犯”?看看文章开头的爆料吧,可不是空穴来风。真的是“悔罪”?朋友圈依然显示过的风生水起,甚至判决当天还在秀恩爱。真的是“贫困”?哦原来贫困生是玩得起单反、摄影、无人机、蹦迪、酒吧的?真的是“民族”?是否贫困都不一定,民族还不是能改。
已经有传言在说他是有背景什么什么的,确实感觉一个普通的民族生应该没能力做到这一步,直接开除对于学校来说确实是最省时省力,也是最使人信服、最标准正确的做法,何必为了一个强奸犯在网上被口诛笔伐?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只是他确实是一个强奸犯,至于别的,希望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