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称改革意见稿发布

作者: 科研大匠 学术头条

来源: 人社部网站

发布日期: 2020-07-25

人社部和教育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职称评审应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完善信用和惩处机制。

7月24日,人社部网站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要点如下:

1、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

2、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3、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

4、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

5、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

6、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注重工作实绩,其工作成果不简单以发表论文、获得奖项等进行比较评价。

7、要完善信用和惩处机制。建立申报教师、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诚信承诺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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