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6月20日,维多利亚女王陪同到访的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一世,计划泛舟泰晤士河,一览沿岸风景。然而,时值酷暑,河水散发出可怕的臭味,迫使女王以鲜花掩面,随后不得不更改游河计划。向来以讽刺见长的伦敦《笨拙周报》,用打油诗调侃此事,使其成为世人皆知的外交尴尬事件。泰晤士河一度是伦敦人的骄傲。
早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著名诗人斯宾塞便写过《婚前曲》,每一诗节都以“可爱的泰晤士河哟,轻轻流淌直到曲终”作结,令人无限神往。然而自17世纪伦敦被冠以“雾都”名号起,泰晤士河便风光不再——当时著名文人约翰·伊夫林在日记中用“地狱般阴惨惨”来形容泰晤士河沿岸景象。18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泰晤士河水质遭到严重污染,“河水呈黑褐色,犹如冥河”。水源遭受破坏的原因,首先是伦敦人口的急剧增长。
与此同时,大量工业污水排入,污染的河流犹如“毒药库”,成为疾病滋生的温床。整个19世纪,伦敦总共暴发四次大型霍乱,伤亡数十万,民众日益恐慌。1858年6月以来,百年不遇的酷热天气更进一步加剧了泰晤士河环境的恶化——“上帝赐予的一条最高贵的河流……沦为最卑贱的臭水沟”。从此,这一年就以“大恶臭”之年而著称于英国历史(正如1665年被称为“瘟疫年”)。
“大恶臭”不但引起新闻媒体和公众的注意,更让政府意识到泰晤士河的治理已迫在眉睫。最早关注河流污染的是报刊媒体。当年夏天,《泰晤士报》开辟“泰晤士河状况”专栏,逐日介绍河流污染情况,引发全国读者——上至英国女王,下至平民百姓——的关注。根据报纸报道,由于议会大厦毗邻河岸,以财政大臣本杰明·迪斯累里为首的一帮议员不得不中途退场,“急切地逃离这要命的恶臭”。
7月初,《泰晤士报》又发表社论,敦促政府加快整治步伐:“负责这个问题的委员会一个接一个,一拨接一拨,可他们还是什么都没做,不过就是往河里抛几船石灰。”——昔日优雅的“母亲河”已变为肮脏邋遢的“泰晤士老爹”,令人扼腕。科学界人士对此也高度关注。1858年,英国科学促进会主席理查德·欧文总结年度科技成就,特别表扬前卫生部官员埃德温·查德威克在公共卫生改革方面作出的贡献。
后者在《英国劳动人口卫生状况报告》中提出“臭气致病”说,认为霍乱源于水污染。这一说法与著名化学家迈克尔·法拉第实地考察后的发现——“整条河充斥着晦暗不明的淡褐色液体”,并且散发出瘴气——不谋而合。事实上,早在1849年,纽卡斯尔公爵在议会上便大声疾呼:“泰晤士河像一个巨大的下水道,除非采取措施净化它,否则它将在居住于此的250万人中间引起可怕的疾病。”随后,主要由化学家组成的调查小组被派往现场。
在调查报告中,化学家们断言泰晤士河拥有巨大的自我清洁能力,因此轻微污染“不足为虑”。至于夏季河水恶臭,化学家们认为是高温快速分解水中有机物所致,不会危害公共健康。在科学家信誓旦旦的“专业保证(误导)”之下,泰晤士河污染每况愈下,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伦敦传统的管理机构,带有强烈的自治色彩。在都铎王朝时代,便流行伦敦人“不要国王,只要市长”的口号。
随着19世纪初英国城市化的发展,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新事务,伦敦逐步依法设立卫生、教育、警务以及路灯委员会等机构,名目繁杂。到19世纪中叶,伦敦共设立三百多个各式委员会——处于多头多层而又各自为政的管理状态,治理泰晤士河自然也就陷入“九龙治水”的困境。除了伦敦,泰晤士河流经英国其他十余座城市,所有权和管辖权紊乱;另外,此事还牵涉到法律层面上英国女王对泰晤士河是否拥有所有权的问题,既敏感又复杂。
因此,在治理河流污染时,既需要各地因地制宜,更需要全国统筹规划,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权责——议会由此深感“责任重大”。在女王宣称放弃该所有权后,议会迅速成立新机构“泰晤士河管理委员会”。然而由于成立不久,委员会权力有限,加上新旧机构相互掣肘,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于是议会在1866年授予泰晤士河管理委员会更大的管辖权限:负责泰晤士河全河段及周边地区的治理。
自此之后,作为整个泰晤士河流域跨区域的单一管理机构,该委员会权责清晰,为河流的治理和保护提供了良好基础。在泰晤士河治理过程中,时任财政大臣迪斯累里(后两度出任英国首相)的顶层设计居功至伟。身为小说家的迪斯累里是较早具备环保意识的政治家之一。1855年,为了阻止民众向河中抛扔杂物导致河道淤堵,他在议会主持通过“有害物质祛除法”,取得一定成效。
同年,在此前工务大臣本杰明·霍尔“改善伦敦地方管理法案”的基础之上,迪斯累里向议会提交一份原则性的修正案,即《泰晤士河净化法案》——在此法案框架之下,“首都市政工程委员会”正式开始运作。
“大恶臭”暴发期间,为了从污染源头进行整治,加快下水道和排水系统的改进,在迪斯累里的强力推动下,议会同意扩大“首都市政工程委员会”的权力,授权它“以合适的进度,尽快实施并完成改善首都主下水道的工程,阻止垃圾在伦敦城区内注入泰晤士河”。议会还为此专项拨款300万英镑,用于修建伦敦主下水道。“首都市政工程委员会”的杰出成就之一是创建了伦敦下水道核心系统,包括75英里的主道和1000英里的支网。
该委员会另一项成就是泰晤士河河堤的建设,尤其是沿途景观大道设计。此外,该委员会的其他日常活动还包括清除伦敦贫民窟、开辟新街道、规划商业区,等等,成效卓著。
“首都市政工程委员会”权倾一时,但由于组成人员并非由选举产生,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和民主性,而且随着托利/辉格党争以及内阁的更替,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不仅面临外部压力,还必须时刻面对机构权力合法性的问题,因此它在为城市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出现了一系列腐败现象。因此在二者之间的灰色地带,难免存在权钱交易的丑闻。
从报刊媒体揭露音乐厅项目腐败之日起,到内部调查敷衍了事,再到皇家委员会成立和展开第三方独立调查,该委员会的腐败事件逐步浮出水面。媒体及公众一致认为,鉴于该委员会滥权之风愈演愈烈,倘若不加制止,其结果不但无益于巩固已有的治污成果,相反会使得前功尽弃,阻碍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该委员会最终被废除,既是内部腐败招致民众敌意的结果,也是伦敦管理现代化的必然需求所致。
但出乎意料的是,在结束其历史使命之前,该委员会竟巧立名目,肆意增加其成员养老金及个人待遇——愤怒的伦敦市民将其改称为“首都额外补贴委员会”,以示嘲讽。1872年,由托利党改造而来的保守党重新上台,党首迪斯累里推动议会再次关注下水道排放、河流污染治理等立法问题。1875年,议会通过《公共卫生法》,明确规定:地方相关机构应及时维修其管辖范围内的下水道。
1876年,保守党再接再厉,促使《河流污染防治法》成为国家立法,禁止向包括泰晤士河在内的河流排放污水。进入20世纪后,随着《河流法》(1961)、《水资源法》(1963)、《水法》(1973)、《污染控制法》(1974)等一系列法令法规的出台,泰晤士河终于重新焕发昔日的风采。
在治理“大恶臭”的过程中,英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包括河流污染治理在内的环境问题不再是关乎个人卫生问题的小节,而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作为分内之事,政府理应树立清正廉洁的样板,秉公处理各种权责分配,保证科学决策,稳步推进,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大恶臭”和环境问题。毫无疑问,政治家迪斯累里和维多利亚女王在此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女王尽管日理万机,但在国务活动之余,仍亲自关怀《泰晤士河净化法案》的进程,并将其提升到与《印度法案》(1858)同等重要的程度。正是由于上述良好的制度顶层设计,政府在调和利益攸关方责权的同时,又进一步增强了公众意识,使得上下一心,才共同完成了这一“玉宇澄清”的历史创举。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公众普遍认为,由奔腾不息的河流将废弃物带走,比将它留在城里威胁身心健康更好——可见,19世纪英国公众的态度也是初期治污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大恶臭”事件后,经过政府和媒体宣传引导,伦敦市民环保意识觉醒,纷纷走上街头,从事义务劳动,市政工程由此进展迅猛。横跨泰晤士河的威斯敏斯特大桥于1862年5月24日建成通车——这一天,恰好是女王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