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中国应如何推动卫生多边合作?

作者: 王泺

来源: 知识分子

发布日期: 2020-04-21

新冠疫情大流行凸显了卫生多边合作的重要性,中国应从短期应对和长期谋划两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多边合作,包括加大投入支持多边机制应对疫情,将多边合作作为全球卫生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渠道,坚持传统型政府合作与创新型非政府体系合作双轨并行,密切国内相关部门的多边合作政策协调,以及建立跨领域、跨学科的知识共享与政策支持网络。

新冠疫情凸显卫生多边合作的重要现实意义

新冠疫情肆虐充分暴露当前卫生治理体系的短板,各国惟有同舟共济,加强合作,才能有效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挑战。在形成基本共识前提下,还需要根据形势发展,思考以何种方式开展合作,才能充分调动资源,将理念共识转化为行动成果。新冠疫情大流行前所未有地显现出卫生多边合作的重要现实意义。

全球化加剧的卫生治理系统性问题直接威胁国家安全,强化多边合作是最为现实、迫切的应对之策。全球化发展导致人员移动速度加快、范围扩大,经济勾连日益紧密,以传染病跨国蔓延为代表的公共卫生问题已成为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新冠肺炎大流行对人类生命和经济运行产生的深刻影响就是直接例证。为此,维护全球卫生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战略和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

而当前维护全球卫生安全涉及的重大问题,如关键药物疫苗研发、医药可及性、传染病联防联控、脆弱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绝非一国之力所能解决,只有通过多边合作,聚集各方资源才能有效应对。

创新型非国家行为主体的参与改变了全球卫生治理格局,不仅使卫生多边合作更加必要,同时又为多边合作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除主权国家、联合国机构等传统行为主体外,出现了数量不断增加,类型多样的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慈善机构、民间联合机制等在全球卫生舞台上一起工作。

这些非国家行为主体的作用日益扩大,与卫生政策标准制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各个方面都有直接关联,例如盖茨基金会、全球基金、CEPI、GAVI等长期致力于传染病应对工具的研发,在新冠疫情中可以迅速调动资源,集合全球最优秀的机构和人员力量针对疫苗研发等关键环节展开行动。

实践也证明,以往在艾滋病、疟疾、脊髓灰质炎等诸多全球卫生挑战斗争中,非国家行为主体在资源动员、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技能、开展前沿研究、提供政策分析、为项目检测评价提供专门技术、进行宣传倡导、提供教育机会和设计培训项目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提升低收入国家卫生能力和扩大医药覆盖脆弱群体方面特别有效。

与此同时,这些非国家行为主体与主权国家、联合国机构等建立了涵盖各种类型、涉及不同主题、具有典型多边合作特性的伙伴关系,已成为全球卫生治理体系中的新常态。

中国应大力加强卫生多边合作近年来,中国领导人在多个重要场合表示将坚定支持多边主义,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支持加强联合国系统作为全球治理核心平台的地位。

为此,中国逐步加大对国际组织的资金投入,2019年的预算资金是2011年近5倍,从53.76亿元上升到250.75亿元。除定期缴纳会费外,合作方式还包括国际组织捐赠、维和摊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等。在卫生领域,除联合国机构外,中国也曾向GAVI、全球基金等非官方机构提供过捐赠。总体而言,中国更看重多边机制,特别是以联合国为代表的传统官方机构在为扩大本国影响力,树立开放形象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新冠疫情大流行进一步凸显卫生多边合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中国应从短期应对和长期谋划两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多边合作。第一,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多边机制应对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中国应积极响应G20联合声明,进一步增强世界卫生组织在协调国际抗疫行动方面的职责,支持填补其“新型冠状病毒战略防范和应对方案”中的资金缺口,向新冠肺炎团结应对基金、CEPI和GAVI提供资源,重点支持疫苗联合研发取得实质进展。

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为建立关于大流行病防范和应对的全球倡议提供支持。第二,将多边合作作为中国贡献全球卫生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渠道。全球卫生安全应成为外交政策的目标,不仅仅作为密切国家间关系、展示国家形象的工具。应以此为出发点制定卫生国际发展合作政策,客观评估中国的比较优势和瓶颈因素,细化和量化合作目标,明确卫生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的任务分工。

此外,在卫生发展合作政策总体框架下,单独制定卫生多边合作五年愿景规划。集合调动国内外交、财政、发展、卫生等政府管理部门、相关科研机构、私营部门,以及国外合作伙伴力量,在一同讨论多边合作思路过程中,促进理解,形成共识。第三,坚持传统型政府合作与创新型非政府体系合作双轨并行。

一方面,对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传统多边机构,加大核心捐款份额,助力提升机构能力,同时重点在脆弱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妇幼健康保障等方面加强政策对话和发展项目合作;另一方面,对于众多创新型非政府多边机制,优先选择契合中国重点关切的盖茨基金会、全球基金、CEPI、GAVI等,明确国内对口联系机构,建立定期协调沟通机制,有序响应卫生筹资计划,侧重在关键疫苗和药物研发、提高药物可及等方面加强合作,同时鼓励更多国内科研机构和私营部门参与其中。

第四,密切国内相关部门的多边合作政策协调,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在现有国际发展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基础上,增设卫生发展合作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国际发展合作署、卫健委、财政部、外交部、商务部、科技部等政府部门。因多边合作涉及部门尤为分散,协调小组应将卫生多边合作作为重点议题进行定期讨论,讨论内容应包括资金规模、合作形式、重点内容、合作伙伴评估以及与双边合作的配合等。

第五,建立跨领域、跨学科的知识共享与政策支持网络。加强多边合作,有效改善全球卫生治理,需要形成基于结果导向的发展合作方法论和逻辑体系,这对当前外交、发展、卫生等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出了新挑战。应充分调动国内外民间资源和积极性,共同搭建便于各方人员了解历史背景、普及跨界知识、突破路径依赖、加强沟通对话、讨论合作方案的分享网络,为多边合作决策机构提供咨询建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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