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我不是很乐观

作者: 花落成蚀

来源: 花蚀的人间观察

发布日期: 2020-02-27

文章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分析了该决定的具体内容和可能的影响,特别是对某些特定动物如貉、果子狸和竹鼠的食用限制。文章还对决定中关于水生野生动物和科研、药用等特殊情况的规定表示了担忧,认为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生态保护的割裂和执法的漏洞。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随后,互联网上一片欢呼雀跃,“支持请转”。

花蚀,研究过鸟叫,日常满世界跑,拍摄、撰写动物和古迹的故事。这个《决定》,我们可以参考配套的《法工委相关负责人释疑》一起看。戳“阅读原文”可看《释疑》全文。

从这篇解释看,《决定》聚焦的是“滥食”。为了解决“滥食”,看起来有三条举措:第一条,是“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这个和以前的法规没啥区别,持平。第三条,是表示要加强处罚。这个得看之后执法的持续性,得观察。让我比较迷惑和担心的是第二条:“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从字眼上看,这个规定比以前严格了。

所以貉、果子狸、竹鼠这些在三有名录里的物种,以后都不能吃了?这就得看文章的下一段,“全面禁食野生动物需要注意把握好的界限”,我们看第二条。这段解释,明确说明了,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还是能吃的,除了它们之外,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所以,我推测,针对貉、果子狸、竹鼠这三种三有动物,会出现这么个情况:貉是三有动物,貉在《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所以,貉可以养,可以吃。但是,除了吃,我们还要考虑别的用途。相对吃,貉更重要的是作为毛皮兽,这次的《决定》不管毛皮用途。为啥提毛皮用途呢?我们来看果子狸。果子狸是三有动物,果子狸不在《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所以按本次《决定》,果子狸以后不能吃了。

但是,以毛皮用途饲养果子狸,是不是合法的呢?这我就不太清楚了。如果可以,看起来可能是个漏洞。

最后看竹鼠,竹鼠是三有动物,竹鼠不在《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我也没听说有毛皮用途。所以,如果《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近期不补充,看起来竹鼠养殖会被切掉……与之类似,豪猪、大鲵的养殖也是一样的状况。我明确说,我不支持针对竹鼠、豪猪、大鲵的一刀切。

这几个物种,人工繁育的技术已经解决了,饲养对野生种群没啥依赖,作为特种养殖可以提升农村经济,还可以作为保护工作中的“替代生计”,有可能助力保护工作。但同时,这些养殖活动中也有一些捕猎野生个体“洗白性养殖”的情况,因此,需要有更精细的管理来规范。

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需要注意把握好的界限”这一段中,还有两项应当高度注意。第一,《释疑》文明确说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这条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我很悲观。此次完全不考虑水野,明显是为了论述更为方便:要知道我们吃的带鱼都是野生动物,把这些长期处于利用状态的水生动物抛开不谈,修法至少在文牍上更容易说清楚,也会少很多来自农业部门的压力。但是,如此明确的割裂开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是好事吗?真的是好事吗?水生野生动物中,也有很多需要关注的物种。水野也是保护的重要一环,环环相扣,照样会影响到陆地。

请野保界同仁们不要推动这样的割裂,看问题要看整体,保护生态也得关注整个生态圈。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不然,会给未来的工作留下隐患!

第二,《决定》给“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留了口子。咱们都能看出来,这三项里,哪一项会是大头。如果这些所谓的特殊情况可以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那么,会不会有人打着药用的幌子,行食用之实呢?“我吃的不是食物,是药膳啊,这是药啊!”就算是所谓的“药”,就能放开吗!豹子们请小心,绿毛还是会泡你们的骨头!黑熊们请小心,去假堂还是会活取你们的胆!穿山甲们请小心,巫医们还是会炮制你们的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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