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只宣布过5次的“国际突发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到底是什么?2003年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是21世纪第一次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各国在这次事件中意识到,当前人员流动速度快数量大,今天聚在一起的一群人,明天就可以分布到世界各地。
公共卫生安全不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自己的事情,已经成为需要全球协作解决的问题。
为了再次面对相似事件时,各国能有效预防和应对,世界卫生大会在2005年将旧条例修订为《国际卫生条例(2005)》。并在其中提出PHEIC的定义:“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
意思是当前事件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或意外;公共卫生影响超出国家边界;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影响事件是否构成PHEIC的因素包括:疾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传染性、治疗效果、疫区人口密集程度;病情发展速度;是否传出国境;是否需要限制国际旅行及贸易等。
提出PHEIC是为了面对公共卫生风险时,既能防止或减少疾病的跨国传播,又不对国际贸易和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使相关国家地区遭受经济损失。
确定PHEIC后,世界卫生组织会发布一个临时建议,包括各国对人员、物品及交通工具应采取的卫生措施。并协调全球人力物力,必要时给予发生PHEIC地区指导与帮助。这不是对相关部门采取防治措施的评价,而是代表疾病所在地区及国际的疾病风险,以及对加强和协调疾病控制的需要。根据疫情的发展,宣布PHEIC后随时可以撤销及修改。发布后有效期为3个月,之后自动失效。
世界卫生组织共宣布过5次PHEIC:2009年H1N1流感病毒疫情、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疫情、2014年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2016年巴西寨卡病毒疫情、2018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最后一次是2019年07月17日将刚果(金)埃博拉疫情定为PHEIC,当时总病例2532例,死亡1705例,每周新发80例。3个月后再次评估决定延续。
截至2020年01月20日,总病例已达3416例,死亡2237例。
在第二次会议中,中国有关部门提供了新的流行病学信息,委员会肯定了中国为调查和控制本次疫情所作的努力。本次疫情的严重之处在于,起源仍然未知,疫区人口密集,病例数和疑似病例数有所增加。已发现武汉的第四代病例和武汉以外的第二代病例,以及湖北省以外的一些聚集性病例。一家医疗机构出现了疫情扩散现象。
委员会认为人际传播正在发生,程度尚不明确,初步传播速率估计值为1.4~2.5(表示感染者在传染期內感染的平均人数)。利于疫情控制的因素包括已快速确定病毒,并具备了确诊能力,死亡病例年龄较大,多合并慢性疾病。中国已经采取了强有力的控制措施(关闭武汉市以及附近其它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其他国家仍为散发病例,尚无人传人的现象。一些委员认为,鉴于在PHEIC问题上必须二中择一,宣布其为PHEIC为时尚早。
尽管目前不构成PHEIC,但不能排除疫情后续发展至可被定性的可能。
根据疫情发展,世卫组织委员会随时准备再次举行会议,并修改建议。世卫组织继续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和业务支持。国际多学科专家组协助调查疫情的动物源、人际传播程度、病例筛查、研究疫苗及疾病治疗。专家组将向国际社会提供疫情局势及其潜在的公共卫生影响。世卫组织建议中国提供更多关于各级政府风险管理措施的信息。
加强中国各地的监测和积极发现病例工作,尤其是在春节期间。加强合理的公共卫生措施,控制和缓解当前疫情,保证措施有效同时持续时间较短。继续向世卫组织通报所有病例的完整数据,包括基因组序列和任何医务人员感染或聚集性病例的详细信息。
建议中国与世卫组织和相关伙伴合作开展调查,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起源(最有可能源于动物宿主),在人际传播中的全部潜力,以及发生传播的场所、与感染相关的临床特征以及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所需的治疗。在受影响省份的国际机场和港口进行出境筛查,及早发现有症状的旅客,以便进一步作出评估和治疗,同时尽量减少对国际交通的干扰。鼓励在国内机场、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进行必要的筛查。但目前不推荐进行旅行或贸易的进一步限制。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继续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信息,并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避免人群密集的场合,遵从国家地区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