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上班要起大早。古代上班时间其实是很早的。《诗经·齐风·鸡鸣》这么说,“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意思是“公鸡已经开始打鸣了,太阳也升起来了,上朝的官员已经到了”。《诗经》的这段对话描述的就是古人上班的情形。可见从春秋时代开始,古人就要在鸡鸣的时候去上班。公鸡打鸣的时间一般为早上5点,所以古人5点起床,即5点到7点间到单位签到,按照地支的顺序这个时间段正好是卯时。
官员们上朝之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点人数,所以古代上班打卡就叫“点卯”。唐代以后,有了“官街鼓”,凌晨五更二点敲起,以启坊门。《明皇杂录》中的“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百官到达皇宫后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朝会。朝会有大朝会、小朝会两种,小朝会是常会,每天例行的早班会,时间不是很长,多在辰时(即上午7点至9点)结束。
对于地方官来说,上下班时间与京官并没有什么区别,也要卯时到岗。按照清朝的律法,皇帝五更天上朝,大概就是凌晨5点左右。而大臣们离皇宫一般都不算近,加上那时候没有汽车这些方便的交通工具,所以,一般凌晨三四点就得前往皇宫外等候。当然了,古人不是朝九晚五,上班早,下班也早,比如清朝就规定,夏天时下午4点下班,冬天时下午3点下班。除此之外,上朝期间是不能上厕所的。
《清史稿》里就讲过,大臣们为了防止上朝时想上厕所,通常排尽屎尿,空腹上朝,常含人参以保持体力。毕竟大臣们都是读书人,要是因自己尿急打断了皇帝的思路,那可是大罪。“上班”这个词并不是西方舶来品,而源于我国古代。在宋代,上班全称为“上朝班”。臣子到朝廷觐见君王,奏事议政,为“上朝”;而其他官吏没有资格上朝,就叫“上班”。“上班”一开始是指公务人员出勤退勤,后来才广泛用于国家机关及公司职员之出退勤。
迟到这件事,搁古代非同小可。参加朝会,是古代京城官员每天按时上班的第一要务,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朝班失仪,都属于违纪,历代均有处分条例。《唐律疏议》有一条法令是这么规定的: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不仅如此,古代迟到也像现在一样按次数罚钱。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
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白居易29岁就开始了“西漂”,在长安城当公务员,一开始买不起房子,就在长安的渭南租了一套房,因为上班的地方太远,每天上班都很辛苦。白居易专门写了一首诗,名字就叫《晚归早出》:“筋力年年减,风光日日新。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何处台无月,谁家池不春。莫言无胜地,自是少闲人。坐厌推囚案,行嫌引马尘。
几时辞府印,却作自由身?”堂堂大诗人白居易为什么还要不辞辛苦地上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上班迟到遭受的惩罚非常严重。不光是唐朝,历朝历代对迟到、早退以及缺勤等懒散行为都有严苛的惩罚措施,轻则扣工资、重则坐牢。明朝是一个以“严刑峻法”著称的朝代,执法力度远超前朝。明朝时处罚也很严苛,官员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满三天罪加一等,如达到二十天要被杖打一百大板。
不得不说这效果立竿见影,甚至有的大臣为了不迟到,匆忙赶路,结果不小心落入河中淹死。那是在魏忠贤当权时,他规定,紫禁城不准点路灯,还禁止官员骑马坐轿。冬天天亮得晚,百官上朝的时间都很早,结果在上朝的时候都是黑灯瞎火摸索走路,于是“追尾”之事经常发生。一天,一位住得离皇宫较远的官员可能起晚了一点,因怕“朝会”迟到,一路小跑,加之当天早上下大雨、路又滑,慌乱中没辨清方向,竟失足落入河中,结果命丧黄泉。
古代的考勤制度俨然已成了司法条款,迟到、旷工不是“违纪”,而是“违法”了。古今上班皆不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