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美国总统处在美国政治体制的顶端。当我们把眼光转向美国政治时,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总统职位。然而,总统被视为美国政治的核心人物这一现象直到现代才出现。在20世纪之前,国会被看作是更为重要的政府分支。如果是美国的开国元勋看到美国的现代总统制,肯定会大吃一惊。两百多年前,不少建国者在制定1787年宪法时就曾对设立行政长官的必要性表示怀疑。
总统的职权在总统职位的设计中受到了必然的限制,比如总统要独立于立法之外,总统不能终身任职,等等。根据宪法前三条的规定,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分属国会、总统和法院,各分支相互平等、分享权力,不会让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去承担权力和责任。正如美国体制的总设计师詹姆斯·麦迪逊所言,要用“野心来牵制野心”。
总统的权力扩张史。美国总统权力的变化和其带来的结构性转变以20世纪为界,一个重要原因是“雄辩的总统”的出现。
20世纪之前,多数总统以书面而非演讲的形式与国会及公众交流,很少为具体的政策动议发表讲话。同时期的美国政府不仅规模小,而且是地方性的,这意味着联邦政府的影响更小,总统的作用也不是很大。1905年,西奥多·罗斯福首次打破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国会提出政策建议的惯例,直接面向美国人民,以公共宣传的形式寻求舆论对《赫伯恩法案》的支持。
伍德罗·威尔逊在实践上对总统制也有超越,他开创了在国会联席会议召开前亲自发表国情咨文演讲的年度惯例。这几乎成为之后每位总统日程上的重要事项,总统在国情咨文中详细列出希望国会通过的提案,以争取政治动力。西奥多·罗斯福和伍德罗·威尔逊两位总统当政适逢美国走向世界大国的巨大变革期,为美国总统的新角色做出了积极探索。
1936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在北达科他州与遭受干旱的农民见面。
20世纪30年代,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任期内经历了“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两次危机,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连任四届的总统。他广泛地运用广播开拓魅力和表达个性,进一步扩大总统的作用,削弱宪法对政府的限制。这使罗斯福成为一个神话,人们开始将总统与“英雄”“上帝”等形象联系起来,要求总统起到更大的作用。
与此同时,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了全球性大国,冷战时期美苏的核对峙使总统在外交事务中的作用和立场以及支撑他的军事力量显得格外重要。总统对核力量的唯一和最终决定权使其成为“能够摇撼整个地球”的职位。可以看到,现代总统的权力及其领导的政府的职权之广、影响之大,已与美国建国时国父们的设想大相径庭。
总统的权力斗争账。
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和三军统帅,是美国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集大权于一身。相比之下,英国拥有集体统治的传统,即使是出类拔萃的首相如温斯顿·丘吉尔,其个人对政府行为的影响也是相当有限。因此,美国总统被很多人视作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但当我们了解现实会发现,总统的权力似乎受到种种限制,总统只是对决策过程施加影响的多种势力之一。
从实际运作体系来看,现今美国总统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美国在世界上发挥其大国作用以及联邦政府在美国体制中发挥作用而设置的,总统仍必须作为体制的一部分去和其他权力的主体互动、磨合。这样一来,总统在美国体制中发挥作用的能力也是在这个互动过程中构建的,无论是总统本人想要扩大自己的权力,还是时代要求总统发挥更大的权力,都不会必然导致总统权力的增长。
总统的权力弹性区。
在全球事务中,美国总统为维护国家的全球领导地位而权倾天下,其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在国内政治中,美国总统的地位亦举足轻重,美国总统能够通过对公众的引导和对国内政治议程的塑造来增强政治影响。但就职权来看,美国总统的权力还存在一个可变的弹性区间,影响变量主要有个人风格和制度因素两个方面。首先,总统的个人风格会影响总统权力的施展。
比如,权力欲望越强的人越倾向于把控更多的细节,对权力点的挖掘更加严苛,力求权力的覆盖范围更加全面。而权力抓得比较散、放得比较开的总统,则可能更愿意将部分权力移交下属。艾森豪威尔曾是二战时期盟军的最高统帅,凭借相当高的威望当选美国总统,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学者们认为他只是挂名的负责人,其幕僚才是真正的决策者。
通过多年后对总统内部档案的解密,人们认识到艾森豪威尔实际上只是习惯于用一种间接的方式去实现政治目标——不直接参与与自己的非政治形象不相符的政策活动,因此他更愿意避开公开争论,将争议性的政策交由幕僚处理。此举是为了平衡美国总统的权力,更多突出国家元首功能,并弱化政府首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