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大家习惯将“俸”和“禄”连用,所以很多人以为它们是一回事。其实在古代,二者差别相当大。国学家南怀瑾在《论语别裁》说:“‘俸’等于现在的月薪,‘禄’有食物配给。禄位是永远的,所以过去重禄。”具体到每个朝代,官员俸禄发放形式又各有不同。战国至秦朝,官吏俸禄以禄为主,粟米充当各级官员“工资”。
至两汉,官员俸禄开始正规化,官吏职位高低和俸禄级别以“石”表示,俸禄以斛为计量单位(每斛约折合120斤),按月发给粟米,如万石官月俸350斛,百石官只有16斛。当时官员俸禄,俸钱和禄米各占一半。魏晋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俸禄形式也一改从前钱谷各半的形式为帛、粟、钱各占三分之一。所谓“帛”就是丝织品总称。隋代官俸又恢复两汉时期以粟米计算俸禄方式。唐朝俸禄形式则变得灵活,俸禄里除传统俸银、禄米,还加上田。
除正常俸禄,官员还可领取薪炭、绸缎、纸笔及雇用人员的俸料银。唐开元年间,开始尝试将各种粮钱合为一起,以月俸为名,随月发放。此后,“俸”钱渐渐占主导地位,“禄”米慢慢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