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把结婚的时间定在黄昏时分,当时人们认为此时正是天地交合阴阳交替之际,男主阳女主阴,此时成婚,意味着“阳往而阴来”,又因黑色为阴,于傍晚时分迎娶代表阴的妻子,所以要穿黑色礼服。而周人又尚赤,赤色代表阳,所以男子婚服上衣为黑,下裳为绯红色。女子服装通体为黑色,有专一的意思,但衣服的边缘镶着红边。
秦时婚礼新人着玄色礼服,这种颜色是将布料先染红,再染黑,形成黑色中微带赤色。到了魏晋南北朝时,婚服有了较大变化,不再尚黑,改尚白。唐代不再崇尚玄学,婚服颜色上既不尚黑也不尚白,出现了红男绿女这样对比鲜明的着装风格。宋朝早期女性婚服仍延续唐制,为青绿色。之后慢慢有了变化,富贵人家的女子结婚,开始穿销金裙。
到了明朝,结婚又被称为男人的“小登科”,新郎可穿九品官服,也就是青绿色的九品幞头官服,新娘则是红盖头遮脸,身穿红色大袖衣或圆领蟒服。新人装扮成了绿男红女。到了清朝,早期女性婚服仍延续明制,不过之后便出现了明显的满汉融合特征,女性上衣的模样已与满族的旗袍无甚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