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与权杖:被情敌称颂的富兰克林

作者: 刘钝

来源: 知识分子

发布日期: 2019-04-27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国父之一,他的一生充满了科学探索、政治活动和社会服务。他不仅在电学研究上取得了重要成就,如发明避雷针和提出电荷守恒定律,还在政治上积极参与美国的独立运动,起草了《独立宣言》,并在外交上为新生的美国争取了法国的支持。富兰克林的多面才华和不懈努力,使他成为美国历史上不可或缺的人物。

题头引文中的“弗兰克令”,就是被称为美国国父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1706年1月17日,富兰克林出生于波士顿一个清教徒移民家庭,他的父亲本是英国的一名漆匠,来到新大陆后以制造蜡烛、肥皂和售卖杂货为生。这个工匠与先后两任妻子共生了15个孩子,由于子女众多,家境非常窘迫。

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本杰明很早就成为父亲的帮手,后在哥哥詹姆士开办的印刷店当学徒。富兰克林一生只在学校上过两年学,那还是八、九岁的时候,因此论学历他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然而他利用在印刷店工作的机会结识了许多书店伙计,得以广泛阅读各类书籍,从通俗读物到名家作品,从哲学、宗教到自然科学,可谓涉猎广泛。

与此同时,他也开始尝试写作,曾化名“杜古德夫人”在哥哥主编的《新英格兰报》上发表一系列针砭时弊的文章,众多读者包括身边亲友都不知道这位“令人尊敬的知识女性”其实是一位十六岁的毛头小伙子。

1723年10月,富兰克林因不满哥哥的严苛无情,单方撕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学徒合同出走费城,在朋友经营的一家印刷厂打工。

18世纪初,新大陆的清教徒中涌现出一股走向边疆与荒野的潮流,17岁的富兰克林却被新兴的繁华商业中心吸引。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无论对他个人前程还是美国未来都极为重要的决定。不知为何,他写给父母说明自己境况和出走原因的信被宾夕法尼亚总督看到了,后者十分欣赏他的勇气和文笔,不久就推荐他到伦敦采购印刷设备。但是总督没有兑现给予支持的诺言,富兰克林在英国逗留近两年又回到费城,其间为了谋生换过多个职业。

英国的阅历使年轻的富兰克林眼界大开,他回到费城后就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印刷店。在业务获得良好效益之后,他又接管了一份创刊不久的《宾夕法尼亚报》。他的思想更趋成熟,写作才能也获得进一步提高,发表了《论自由与必然、快乐与痛苦》、“好事者”系列等有影响的文章。

从1732年开始,富兰克林每年都会出版一本叫做《穷理查历书》的小册子,其中的主人公理查·萨德斯和他爱唠叨的太太奠定了美式幽默的传统——以平和的心态和亦庄亦谐的语言揭穿生活中某些大人物的伪装,也向普通民众传播了知识。《历书》的话题包括日历、天气、诗歌、谚语、天文、星占和数学益智题等,充满了清教徒的伦理说教和普通民众的生活智慧。“书中很多断句,皆可背下来,作为引用的。”胡适后来评价说。

《历书》连续发行25年,年平均万册左右,可以称得上是将赚钱与道德教化结合起来的清教理想的生动体现。

与此同时,富兰克林也热衷公众事业,组织共读社,创办图书馆,建立消防队,组建民团,先后担任宾夕法尼亚议会秘书、议员、费城国民自卫军指挥官、费城邮政局长、北美殖民地邮政总长等。1749年富兰克林提出创建一个无教派立场的宾夕法尼亚学院的方案,两年后学院正式成立,45岁的富兰克林被推举为首任董事会主席。

1791年学院更名为宾夕法尼亚大学,现在是著名的“常春藤联盟”之一。尽管公务繁忙,他仍坚持阅读写作,并且努力学习自然科学的新知识。他还通过自修,先后掌握了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以及拉丁文,这些都为他从事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富兰克林也常常被人称为科学家,那主要是由于他的电学研究。

18世纪中叶,电学的基本理论还没有诞生,富兰克林从英国友人那里获得一些资料和相关设备,特别是不久前才被荷兰人发明的莱顿瓶。从1747年开始,富兰克林一头扎进电学实验之中。最初他只是利用莱顿瓶收集电流并对设备进行改进,逐渐地对电的性质有了许多新的认识。

富兰克林创造的一系列术语,如“电荷”(charge)、“电池”(battery)、“正电”(positive electricity)、“负电”(negative electricity)、“中性”(neutral)、“导体”(conductor)等一直被沿用至今。富兰克林认为电是以一定量存在于所有物质中的一种元素,如同流体一样可以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物体,但不能创生。

最重要的,他提出产生正电的同时必然出现负电,二者不可能单独存在。虽然理论上还不够成熟,这种表述已经道出电荷守恒定律与电的“单质流说”的要义。正如已故哈佛科学史教授伯纳德·科恩(I. Bernard Cohen,1914-2003)说的那样:“作为一项经受了200多年来无数实验检验的理论归纳,富兰克林的电荷守恒定律对物理学的意义和牛顿的动量守恒定律一样重要。”

富兰克林还观察到导体的尖端更易于放电,不久他就将自己的发现应用到风筝引电实验中。早在1749年,富兰克林就注意到天空的闪电与金属尖端放电有许多相同之处,如都发光、过程迅捷、能击毙动物等。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是,1752年他通过放飞风筝进行雷击实验,结果证明雷击就是放电现象。对此一直有人怀疑,否认富兰克林亲自进行过这个极端危险的实验。

美国“发现”频道的某一期《流言终结者》中就用实验证明:一个人若将手指靠近传导雷电的钥匙,将即刻毙命。其实不需“发现”频道的事后诸葛亮,德裔俄国科学家利赫曼(Georg Wilhelm Richmann,1711-1753)就是在类似实验中被雷电击死的。

不过根据富兰克林的日记及其他文献,以及其友人、科学家普利斯特里(Joseph Priestley,1733-1804)那本有名的《电学的历史与现状》(1767),还有本文所引两篇文献的作者科恩与艾萨克森都持肯定态度,富兰克林在其子威廉(实际上是私生子,后来当上英国在新泽西的总督,成了有名的保皇分子)的协助下进行了实验。也是在这一年夏天,根据富兰克林的建议,世界上最早的避雷针在费城诞生了。

1754年,富兰克林还在自己编辑出版的《穷理查历书》中介绍了“如何使房屋等不受雷电袭击”的方法。

1751年富兰克林在英国发表了《电的实验与观察》一文,1756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是当时极少(如果不是绝无仅有)获此殊荣的北美殖民地学者。1772年当选为法兰西科学院外籍院士,1789年被选为彼得堡科学院外籍院土。他也荣获了哈佛、耶鲁、牛津、爱丁堡等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位。

富兰克林是文艺复兴时代工匠与学者混合型人物的传人,他总是骄傲地说自己是手艺人或商人,他自撰的墓志铭则干脆以“印刷工”自居。他像是一个博物学家,对洋流、气象、季风、地磁场、彗星、血液循环、地球自转、光的波动说、北极光、海豚习性、制冷技术、电导体热效应、海图绘制、人口统计、幻方等都有研究。

除了避雷针以外,他的众多发明还有:一种效能高、烟雾少的新型火炉,北美殖民地第一根医用导尿管,老年人用的双焦距眼镜,颗粒肥料,一种靠摩擦玻璃发声的乐器,泳镜和蛙蹼,改进的莱顿瓶和集电器等。

富兰克林的很多发明和发现来自他的社会实践,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墨西哥湾流的发现。在他出任北美邮政总长之后,发现从英国开往罗德岛和纽约的同类邮轮,所用时间会相差半月之久,但是两地与英国港口的海程应该是差不多的。为了搞清真相,他下令并亲自参与调查,最终发现了这个沿北美东海岸大陆架北上、世界上最强大的墨西哥湾暖流。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富兰克林早年编辑出版的《穷理查历书》中包括许多科学史的内容,例如1748年的《历书》提到哥白尼与托勒密体系的区别,嘲讽“托勒密如同一个异想天开的厨师,炒肉时,他不翻锅里的肉,肉在锅里不动,却努力地想着怎样让火、厨房以及所有的东西围着肉不停地转动”。该年《历书》还提到牛顿以及英国诗人蒲柏为牛顿写的那个广为传颂的墓志铭。

在1749年的《年历》中,富兰克林介绍了波义耳:“他首先将气泵运用于实际生活,因此对空气这一奇妙的物质,我们有了许多使人惊讶的发现。他的自然知识和化学知识非常深厚,但他的虔诚也同样让人敬佩。”

1773年12月16日深夜,塞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1722-1803)和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1737-1793)领导下的60名“自由之子”,化装成印第安人登上英属东印度公司的三条船,将342箱茶叶全部倾倒入海。这就是有名的波士顿茶党事件,它是北美殖民地居民对其统治者大英帝国长期压榨剥削表达反抗的一次集中表现,也导致英国取消马萨诸塞的自治权并向北美殖民地派兵。

富兰克林起初对英国政府抱有一定幻想,波士顿销茶事件发生时,他还曾为“暴民对私人财产的破坏”表示遗憾,同时也希望当地商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宗主国的充分尊重。但是随着对殖民政治的了解日益深入,他终于认识到英国统治者与殖民地民众的冲突是无法调和的。

富兰克林最终反叛英国政府的因素很多,包括个人在英国受到的蔑视与欺骗,和解愿望的破灭,以及英国政府花样不断的歧视性法案的出台;但最重要的是他已经认识到,在北美这块土地上,不应该复制旧世界那种基于出身而不是道德的统治结构和社会秩序。

1775年5月5日,富兰克林从英国回到了费城。两个半星期前,这座城市已经被列克星顿的枪声惊醒而开始武装起来。九年前在伦敦为废除《印花税法案》立下汗马功劳的富兰克林,在北美民众中享有崇高威望,他一到费城就被推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代表。此时伦敦已经下令逮捕富兰克林,因此他毫不犹豫地投入到了起义大军的行列。

1776年6月11日,大陆会议选举出一个五人委员会负责起草《独立宣言》,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代表弗吉尼亚州的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代表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1826)、代表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1721-1793)、代表纽约州的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1746-1813),以及代表宾夕法尼亚州的富兰克林。

五人中富兰克林最为年长,比起杰斐逊、亚当斯等血气方刚的造反先锋来说,他更像一个摇羽毛扇的军师。亚当斯、杰斐逊后来分别成了第二、三任美国总统。

宣言由杰斐逊起草,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作了一些修改。杰斐逊深受英国启蒙思想家特别是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的影响,具有他人无法企及的哲学深度,他的语言优雅且富有韵律,充满诗意却饱含力量,不过富兰克林的微小修改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

他划去了原稿上“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神圣和无可辩驳的”,改成更为精炼的“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为此富兰克林的传记作者艾萨克森写道:“‘不言而喻’(自证)的真理这一概念与其说是来自杰斐逊最喜欢的哲学家约翰·洛克,不如说是受到艾萨克·牛顿的科学决定论以及富兰克林的好友戴维·休谟的分析经验主义的影响”;“杰斐逊使用了‘神圣’这个词,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认为其所讨论的问题(人类的平等以及天赋人权)是基于宗教的主张。而经富兰克林修改之后,则将其变成了基于理性的主张。

”艾萨克森这话虽然有些过度诠释,仔细琢磨还是蛮有味道的。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在费城的大陆会议无异议地获得通过,后来这一天就成了美国的建国日。

早在移居费城的第二年,富兰克林就曾前往英国,先后在伦敦的两家印刷所工作。担任公职后,富兰克林成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在英国的代表,从1757年至1775年,他数度访问英国并长期定居伦敦。在大英帝国的心脏,他一面结交各类朋友,一面在报纸上为殖民地的利益发声。期间他也多次到法国、荷兰、德国等欧陆国家旅行,受到欧洲启蒙思想的影响。

1776年10月27日,71岁的富兰克林带着他的两个外孙登船驶向法国。

他在法国居留九年,一开始只是大陆会议的特派专员,后来成为美国驻法公使,对于争取法国公众、政府乃至王室对美国人民的同情、支援北美大陆的独立战争起到巨大作用,他促成了《美法同盟条约》(1783)在巴黎签订,直接把法国拖下水与英国老大干仗。

富兰克林被法国舆论称为“最受欢迎的美国人”,一些富有的法国家庭甚至流行以他的画像来装饰客厅,当他的马车驶近凡尔赛宫接受路易十六接见时,围观的群众竟然高呼“富兰克林万岁”。

1785年9月,富兰克林在万众瞩目中再次返回费城。

1787年,已经退休的富兰克林出席了修改宪法的会议,成为唯一一位参与签署美国建国初期三个最重要文件的人——这三份文件是1776年的《独立宣言》,1783年的《美法同盟条约》,以及1787年的《美国宪法》。

不同于华盛顿、杰斐逊等其他“建国之父”,富兰克林既没有自己的庄园也不是奴隶主,他在1751年发表的《对人类繁衍的观察》中就强烈抨击奴隶制,晚年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蓄奴,在《美国宪法》出台的1787年担任宾夕法尼亚州废奴促进会主席。

1790年4月17日夜,富兰克林在费城家中去世,直接死因是胸膜炎。数日后费城人民为他举行了盛大葬礼,两万多人加入了出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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