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更新的《权力的游戏》第二集中,琼恩和丹妮莉丝终于弄清了彼此的关系,原来相恋的两人是姑侄血亲。乱伦在很多文明中都是被禁止的,有人认为人的天性并不忌讳对血亲的欲望,乱伦禁忌是后天产物,也有人认为对乱伦的禁忌是人的本能。在明白两人的血亲关系后,琼恩和丹妮莉丝的感情线还有可能继续吗?让我们听听人类学家怎么说。
在绝大多数人类文明中,乱伦都是一种禁忌,关于这种禁忌起因的探讨,则毫无疑问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一边是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S. Freud)及其追随者,他们认为乱伦心理是潜意识的自然欲望,禁忌是文化施加的外在控制,这一假设也叫俄狄浦斯情结;另一边是芬兰人类学家韦斯特马克(E. Westermarck)及其追随者,他们认为乱伦禁忌本身就是一种古老的本能,而非某种文化建构的结果。
如果从1891年韦斯特马克发表《人类婚姻史》一书算起,对于乱伦禁忌的争论已经持续了100多年。争论双方的态势可以用风水轮流转来形容:20世纪的上半叶,乱伦禁忌作为一种文化发明的观点广为人知、影响甚大,韦斯特马克的假设则备受冷落、无人问津。不过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韦斯特马克的观点日益占据上风,得到了越来越多证据的支持——乱伦禁忌是一种本能心理,跟亲缘识别机制有着密切关系。
而相比之下,精神分析的俄狄浦斯情结依然只是一个充满文学色彩的美妙隐喻,或者更糟糕的是,一个没有得到证实或永远无法证实的概念。
动物的抗议:我们不是乱伦分子。包括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和弗洛伊德在内的许多学者都曾武断地认为动物有乱伦本能,它们的交配似乎不分亲疏远近,人皆可妻、人皆可夫,因此人类社会中罕见的乱伦现象正是文化压抑的结果。
不过,认为动物具有乱伦本能似乎是对大多数动物的污蔑,它们有理由提出强烈抗议“这种观念更多地出自想象,而非事实”。动物间偶尔发生的乱伦常常导致后代的基因退化,而因此留下的后代绝大多数都会“英年早逝”。
动物学家的研究一致表明,乱伦其实是动物圈子里非常罕见的个案,许多动物都会避免跟自己的亲属发生性关系。
例如2006~2007年,中国生物学家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对黄山短尾猴的交配行为进行了观察记录,发现在它们多达360次交配行为中,只有7次是近亲交配,而且没有母子乱伦的现象发生。美国杜克大学的进化心理学和人类学教授普茜(A. E. Pusey)等人1996年撰文指出,聪明的动物会采取各种策略避免近亲交配的悲剧。
文明的无力:青梅竹马的悲剧。
按照韦斯特马克的观点,打小生活在一起的孩子,长大之后会形成彼此之间的性厌恶,进而表现出乱伦禁忌的行为。即使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但是共同生活的经历会被作为一种亲缘线索,促使他们避免跟青梅竹马的异性结合。如果文化习俗强行结合彼此,由于有性厌恶的存在,可能会导致他们婚姻生活的不幸。
斯坦福大学的人类学家伍尔夫(A. P., Wolf)和谢弗(J. Shepher)的经典研究有力地支持了韦斯特马克的这个假设。
人类学家对乱伦禁忌的研究,常常通过分析某些社会婚姻现象进行,伍尔夫等人的研究也是这样。20世纪60~90年代,伍尔夫等人对日据时期台湾的童婚现象进行了长达30年的调查,调查对象多达14000人。在童婚制度下,女孩子通常在4岁之前就被送到未来的丈夫家,跟自己的小丈夫一起生活,然后到17岁左右举行婚礼。除了童婚制度之外,另外两种婚姻习俗是从小不认识的男女长大之后订婚,婚后或在夫家居住,或在娘家居住。
伍尔夫发现,童养媳生育率比普通女性低25%,相比普通女性她们更可能背叛自己的丈夫,她们的离婚率则比普通女性高3倍。影响婚姻幸福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女孩被收养的年龄,年龄越小长大以后的婚姻生活就越不幸。如果她们被收养时的年龄在3岁以上,以后的婚姻生活通常跟普通婚姻没有太大区别。而在这种童养媳制度中,男孩和女孩见面时的年龄则对男孩以后的婚姻没有影响。
几乎就在同一时期,谢弗对以色列的基布茨公社(Kibbutz)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基布茨公社里,所有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都被受过训练的护士专门看护,他们吃喝拉撒一天里大约22个小时都待在一起,这样的社会生活一直持续到他们的青春期。谢弗对65名基布茨成员的观察表明,没有任何成员跟同一公社中的其他异性有性行为或结婚。
而且大家对性行为的回避都是自愿的,公社中不存在对性行为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裁,无论是来自导师、父母还是其他同伴。
跟伍尔夫的发现一样,谢弗的研究明确地支持了韦斯特马克的假设,即无论是在没有文化压力的基布茨公社,还是文化鼓励男女结合的童婚制度下,幼年时期的共同生活会导致男女在成年以后彼此之间性吸引力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