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则“我国首次明确鼓励从民企中推选两院院士!”的消息在网上传开,为原本波澜不惊的两院院士增选平添了一些波澜。报道称:中国科协首次明确鼓励从民企中推选院士,而且在已公布的2019年两院院士候选人名单中,出现了至少7位民营企业科学家的名字,这个数字堪称突破。
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联合发声:院士大门要为民企科技人员敞开。其实,来自民企的科技人员参选两院院士,并不是什么新闻。早在多年以前,就有民企科技人员当选两院院士、特别是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先例。但有关部门专门发文“鼓励民企科技人员参选院士”,还真是新闻。
从理论上说,鼓励民企科技人员参选院士是件好事。首先,这是“学术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其次,这是对民企技术创新成绩的尊重。再次,从长远看,此举有利于引导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对于改善我国科技资源布局、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大有裨益。
从操作层面看,把好事办好不容易。一方面,从历史上看,在以往的工程院院士选举中,许多国企高管凭借“领导之功”当选院士,工程院的工程管理学部甚至一度被笑称为“国企高管俱乐部”,饱受学术界诟病。另一方面,从现实情况分析,拉票贿选之类的丑剧能否杜绝,也很难说。
当然,也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民企,妄论民企的“公关能力”。此外,学会提名和省级科协在提名候选人中如何避免利益输送和长官意志,也是个需要重视的问题。毕竟,“院士”这块金字招牌太值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