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园区内发生爆炸。据“盐城发布”,截至3月23日早7时,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28人失踪。国务院已成立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
化工企业里的化学危险品数量多、种类杂,常有高温、高压等严苛的生产工艺,特种作业工种多(焊工、电工、危险化学品运输员等),事故风险因素多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化工企业的安全规范、安全操作,一直是重中之重。
而在这次事故发生前,江苏天嘉宜的安全隐患早已存在。2018年2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发出一份名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8】27号)。该函附件包含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13项安全隐患。
目前,尚无法确定对本次事故的具体原因,一切还需要等待“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在本文中,结合这项“问题清单”,我将以化工装置设计从业者的角度为大家分析,在类似的化工企业里,在哪些方面易存在哪些事故隐患;为了降低事故发生率,合法、合规的企业又该怎样进行重点的防范和管理。
化工企业里经常会提到一句宣传口号“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对自己岗位的危险性和安全责任,都应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具体来说,要具备以下能力:对危险源的识别能力、对事故危险性质的正确认知、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控制能力。
为了辅助和监督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合格上岗,以上这些内容,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之下,都有具体的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更新的技术规范、职业培训和考核机构做相关工作。而“问题清单”的这几点,都暴露出该厂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
问题6中提及的“储罐未设置根部紧急切断阀”,是一个手工控制的阀门。如果储罐向外输出危险物质的管道发生泄漏,则可以用手工关闭阀门、防止泄漏扩大。
一个大型化工厂,在建厂和投产之前,要先通过专业的安全评价行政程序。在安全评价过程中,经过“定性分析”,分析含有多个危险源。再经过“定量分析”,计算多个危险源可以综合为一个“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会给本厂、乃至周边地理区域,带来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长期影响。
化工厂内的安全设施,按作用性质,可以分为以下4类:事故预警类、防止事故发生类、事故被动防御类、事故主动防御类。通过对2018年“问题清单”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江苏天嘉宜有限公司在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现在还无法确定,在过去的13个月中,有哪些问题已经得到了纠正,又是哪些疏漏酿成了这次的重大事故,一切还需要等待“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
希望这次的事故,为其他化工企业敲响警钟:安全源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