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月15日知识分子举办的“科技将把人类带向何处”的论坛中,北京大学讲席教授饶毅指出,科学技术的进步有时是把双刃剑,如何规范基因编辑是今天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考验之一,缺乏监管的人类生殖细胞基因编辑可能带来对人类社会安全危害,缺乏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可能带来国家之间的基因竞赛。由此饶毅提出,需要国际社会协调制定国际公约,并将国际公约转化为各国的法律,以保护全人类共同利益。
3月14日,《自然》杂志刊登15位基因编辑领域的权威学者呼吁,应全面暂停可遗传基因编辑的应用,建立一套国际通用的监管框架。3月14日,来自基因编辑领域的多国科学家联名在《自然》杂志上发表评论文章,呼吁全面暂停有关可遗传性基因编辑的临床工作。
这些科学家包括美国博德研究所Eric Lander、张锋、德国马普研究所Emmanuelle Charpentier等学者,其中来自中国的科学家有李劲松、魏文胜、邵峰、聂精保以及邱仁宗等。
他们强调,“全面暂停”并不是要永久禁止相关工作,而是让大家先停下来,好好思考,允许各界人士敞开心扉、发表意见。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国际通用的监管框架。此外,“全面暂停”并不牵涉到仅用于研究目的生殖系基因编辑工作,也不牵涉到有关体细胞基因编辑的临床工作。
在这篇评论文章中,研究者对为什么需要建立监管框架及如何建立做出了全面论述。早在2015年第一届国际人类基因编辑会议上,多国科学家就曾对如何合理应用基因编辑技术达成一致协定,即“任何用于临床目的生殖系基因编辑工作都是不负责任的”。但最近众多迹象表明,这一协议的约束作用远远不够。
这些现象令人担忧,因此建立一套国际通用的框架来约束相关行为已迫在眉睫。在没有充分了解生殖系基因编辑可能带来的长期生物学作用之前,我们不应将其应用于临床。即使从技术上可以做到定点改变某个基因,但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我们并不能完全了解。人体内成千上万基因之间的联系,像众多点组成的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当我们“自以为是”地改变一个点后,往往会造成我们意料之外的影响。
以此次备受关注的CCR5基因为例,虽然其突变后可以对HIV病毒产生抗性,但有报道指出,CCR5基因突变后也会大大增加其他病毒感染,如西尼罗河病毒和流感,从而引起并发症和增加死亡的风险。换句话说,当后代接受了基因编辑后,可能会造成永久性的负面影响。
生殖系统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很有可能会造成巨大的不良社会影响,如具有遗传差异的个体很可能会受到污蔑和歧视,DNA编辑过的儿童可能心理上受到负面影响。许多宗教团体也发现,重新设计人类的想法在道德上令人不安。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哪些人的后代有权利接受基因改良?技术获取的不平等可能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可遗传基因改良甚至可以把整个人类分成两类群体。
基因编辑技术监管框架的建立,不能只由个别团体负责,如科学界或商业界,需要整个社会为之努力,需要大众知晓,更需要每个国家的支持和自觉。它应该是各个国家为主体,由国际机构牵头的全球性组织。本评论文章呼吁,建立一个依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性合作组织或类似的全新组织。
在这个框架下,每个国家应履行自己的承诺,首先在本国内开诚布公地讨论相关政策,根据实际国情批准可能的临床方案。
然后各国联合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全球性机构。该机构负责对各国政府所通过的相关政策进行多边协商和评估。文章还指出,该框架虽不是一份白纸黑字的条约,但给各国采取不同的做法留下空间,并鼓励各国努力提升透明度、公共参与、国际协商并负责在其境内进行有效监督。该框架甚至可以劝阻一个国家放弃考虑不周的临床方案。
美国国家科学院和医学院、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以及英国皇家学会等多国组织,对该呼吁作出了积极回应。其中NIH院长弗朗西斯·柯林斯表示,“希望在最大限度尊重人类的前提下,最终能够建立一个正确的框架,规定是否或如何进行生殖细胞编辑的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