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说好的阳关大道却戴着脚镣?

作者: 邸利会

来源: 《知识分子》

发布日期: 2019-03-13

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一直以来饱受诟病,对于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也是如此。《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8(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发布,在2766家单位填报的基础上,较全面地刻画了中国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面貌,肯定成绩外,也提到了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事关巨额研发经费花得值不值,事关我国经济增长能否很好地借助于科技这一发动机。

几天前,《知识分子》网站登出的《中国研发经费报告(2018)》提到,201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7万亿。某科技成果转化业内人士看后发问:“我关心的是,近2万亿的研发投入都产出了啥?研发效率高么?” 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一直以来饱受诟病,对于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也是如此。

某创投圈著名投资人曾说,自己一分钱都不会投给高校,闻者愕然;也有技术转移专业人士感叹,专利烂在大学,一分钱不产生,是不是国有资产流失?2月28日,《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8(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发布,在2766家单位填报的基础上,较全面地刻画了中国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面貌,肯定成绩外,也提到了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在过去一年多,就科技成果转化难,《知识分子》曾走访了一线科研工作者、技术经纪人、相关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报告》指出的这些问题也常被他们提及——而这些难题能否妥善解决,事关巨额研发经费花得值不值,事关我国经济增长能否很好地借助于科技这一发动机。

一段时间里,因科技成果转化“出事”的几个案例曾引起广泛关注,如清华教授付林被指控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原浙大副校长褚健被指控犯贪污罪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这样的案例虽然并不多,却造成了负面的影响,给一些科研人员留下了做科技成果转化充满风险,弄不好还会“身陷囹圄”的印象。

抛开具体案情不谈,这里牵扯到一个困惑:科技成果转化当中的国有资产究竟该如何管理,包括科技成果是否需要评估、是否需要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备案。从当前的政策层面看,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创造了一个“模糊地带”。那么,实际执行当中有多少成果进行了评估呢?《报告》显示,在科技成果转化定价过程中,经过评估的仅为24.4%,不足三成。

访谈中不少人也向《知识分子》反映,即使是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估,也往往是按照协议价格定价,要多少给多少,沦为了走过场。

“依赖知识产权本身进行估值是伪科学”,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技术转移办主任樊华解释说,某个专利对一家企业和对别家企业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只有放到一个商业的载体里面才能被估算出来。另外,他还指出,单位内部根据研究开发成本进行定价,也没什么道理,因为“不管你花了多少,哪怕花了十个亿研发出来的成果无法为社会做出贡献,那在产业化方面还是没有价值”。

对于审批备案,业内人士的意见也存在争议。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李振国等研究者指出,由于牵涉多个部门,没有可参照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时间表,流程管理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往往需要10~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走完,大大增加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时间与人力成本,“更重要的是,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潜在市场与投资人极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已经被其他竞争者抢夺了先机,错失了创新价值实现的最佳时机”。

在访谈中,一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老师称,自己选择开公司进行成果转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通过学校“走流程”太慢,周期太长。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的问题,《报告》建议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政策,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无形资产管理规定,各单位可自行决定科技成果定价方式,将评估作为转化定价的可选方式……” 同时,《报告》也建议在审计、税务方面做出改进,比如,科技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统一审计、监管标准,打消执行政策的顾虑。

在走访中,科研人员对于科技转化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存在着疑惑。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主要方式,作价投资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睐。“作价投资”是指合资合作企业中的任一方,将知识产权作为注册资本的一种投资方式。《报告》称,2017年作价投资的平均合同金额超过了1000万,反映出在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时,各方更愿意采用作价投资的方式。一般来说,作价投资促使各方紧密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利于成果转化。

不过,原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体制改革与法规处处长吴寿仁指出,如果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以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角色作价出资,则可能出现问题。

他认为,主要是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不允许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并可能遭到清理,而且面对有关部门的各样审计,高校不仅担心会出问题,合作企业也要耗费精力应对,甚至不得不披露一些商业秘密,“所以,高等院校不太愿意与民营企业合作创办企业,而有些投资者也不太愿意与国有资本合作”。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龚怡宏告诉《知识分子》,对于学校占股,他也接触到的一些投资界的朋友,一听说(公司)里面有国有资产,一般就会敬而远之了。“国有资产就像一个悬在脖子上的宝剑,将来公司去上市也好,或引入第三方投资方也好,大家的股份都会被稀释,这个公司要是没做成,估计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如果做得非常成功,发了大财,可能就有人跑出来了说,学校怎么才占这么一点股份,是不是国有资产流失,是不是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操作,把国有资产转移成个人资产了。” 他说。

为了避免出问题,有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已经避免以作价投资的方式进行技术成果转化。某大学技术转移人员介绍,目前他所在的大学主要做普通许可(知识产权)。他认为,转让、作价入股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作价入股之后就等于说事业单位在公司里面持有股份,这个股份是事业单位,也就是国家的,这样可能就有问题;而非排他的普通许可,还是学校所有,只是说企业可以拿去用,给我们一笔授权费。”应该说,现有的法规还是有所改观。

2016年3月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这里的后续价值变化应该包括了转化失败和转化成功两种情形。不过,在派富知识产权投资运营公司总经理胡晓伟看来,相对于巨大的科研投入,实际上最大的国有资产流失是低效——

“假设1万亿花进去了以后能产生多少价值呢?我想不到10%,产生的价值可能只有500亿,9500亿的资产没有产生价值,这是不是国有资产流失?一项专利技术成果烂在大学,一分钱不产生,不叫国有资产流失,转出去了,反而会问是不是贱卖了,其实即使是以比较低的价格,创造的企业后续也带来了税收和就业。”

某大学副校长告诉《知识分子》,科技成果转化应该追求社会的大循环,应该放开,让市场来检验。“一个成果,学校说值一千万,公司判断只值一百万,那它肯定不会拿一千万给你。企业帮你把关,比国家给你把关要准多了,何必操那个心呢?很多管理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这个成果真的有用,它不进入市场,你不知道它有没有用;如果它真有用,就会创造财富,创造税收。如果没用,现在再卡也是一张纸。” 这位副校长说。

在此次《报告》中,还提到另外一个难题,“满足转化需求的高质量科技成果仍然不足”。先来看质量问题。科技成果类型众多,从专利来说,尽管中国的申请量已经是世界第一,但很多专利质量并不高,乃至有“垃圾专利”、“专利泡沫”的说法。“好像我们机会很大,因为存量很大,就算是按照总量乘以哪怕1%挑出来好的,好像也不错。但是谁愿意付钱筛选掉大量质量差的(专利)?我一直觉得这个也是挺困扰的。” 胡晓伟说。

胡晓伟指出,转化的一个核心的问题是源头要好,可目前的情况不容乐观:“基本上重复劳动非常多,往往同一个课题,同一个方向,可能全国有上百家高校在搞,然后做出来的东西又很一般。源头不好,你说怎么转化?”除了质量,源头还有“科研选题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研发过程与市场脱节”的问题。但即使是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最初可能只是一个未经验证的想法,离产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报告》也提到,很多科技成果仅在实验室阶段,一般只是样机或初级产品。一位从事科技转化的高校老师直言,最难的往往是一开始:“小打小闹还行,要做大一点的东西的话,往往需要大的团队,可要找企业,说服它投入研发,除非很幸运,他们不太愿意去做。当前的风险资本也很少投资做最初阶段的研发。”

胡晓伟谈到,当前转化的链条是不完整的,存在中间的断层,可有些工作是大学注定做不了或者做不好的,比如大学不会有好的产品经理;另外一方面,很多企业里的工程师往往只专注在产品的具体细节问题,没有能力去消化吸收科研院所里比较原初的想法。这就牵涉出技术转化的另一个难题,国内还缺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专业的人才和服务机构。

在西方国家,技术转移经纪人是一个很专业并受人尊敬的职业,是推动创新经济的先驱力量。在中国,职业技术经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报告》,仅不到一成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而且这一成当中只有7%认为,这些技术转移机构发挥了作用。而在未设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多由科技管理部门,如科技处负责,现实是,这些人往往身兼数职,既不专业也缺乏激励机制去做好服务。

樊华介绍说,做技术转移需要两方面的能力,一是在商业方面要非常精通,知道做某一项技术开发要面临的工作量、资金量,利益相关,上下游的转化链条,是否能落地,能否盈利等等;此外,技术转移经纪人对技术本身也要有一定了解,经过调研或者与研究人员沟通后,能确切了解到技术的含金量,变成一个产品或者服务还需要做哪些工作等。“一般国外比较资深的技术转移经纪人,基本上具有博士学位;另外他们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创业经验。

国内这样的人才基本上相当少。” 樊华说。

他也提到,企业里很多项目经理其实对于行业内的技术、商业都还是了解的,他们是潜在的技术转化经纪人,只不过还有待进一步的挖掘和培养。此外,《报告》认为,科技成果转化难还与当前科研院所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关——多侧重论文发表、纵向科研项目等,没有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进来;科研人员职称评定、项目申请也较少考虑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或者权重很小。

科研当中唯论文的现象已经引起很多讨论。去年10月份,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还联合发文,要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专项行动。目前,在一些机构已经在试行“代表作”或者“代表性成果”的分类评价体系,成效如何尚待检验。

综观这份《报告》,除了以上的四大问题,客观地说,国内的科技成果转化还是取得了不少成绩。比如,《报告》里提到,科技成果交易均价显著提高,“2017年单项转化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成果为7项,超5000万元的38项,超过1000万元的221项。” 同时,科研工作者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也获得了更多的现金和股权奖励,2017年达到了47.2亿元,同比增长24.2%,占现金和股权的收入总金额的比例为51.4%。

同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尤以业内熟知的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2015年以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为代表,释放了政策红利,激发了科研工作者从事科技转化的活力。如果能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去除脚镣,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有望走出一条真正的阳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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