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为何需要“教务长”

作者: 郭英剑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19-02-20

本文讨论了“教务长”这一职位在国外高校的重要性,并建议中国高校借鉴这一制度以促进创新教育、跨学科发展和资源协调。文章还提出了在中国设立“教务长”职位的四条理由,包括与国际高校对接、明确职责、协调学院与学科合作、以及减轻校长工作负担。

“教务长”是国外高校常设的高级管理职务。对于大学来说,这一职位举足轻重。借鉴并设置这一制度,对于当下中国高校开展创新教育、跨学科发展、凝聚学术资源、协调专业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高校都有“教务处处长”,主要负责全校的教务工作。但在中国,除了清华大学等极少数高校之外,绝大多数的高校都没有“教务长”。

据网上资料显示,清华大学是目前我所看到的中国顶尖高校中,唯一将“教务长”放在“现任领导”栏内,即该职位是被当作“校级领导”的,尽管是由副校长兼任的。而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以及我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都没有“教务长”,或者有“教务长”却没有将其列为“现任领导”,即没有视为“校级领导”。

如果往前追溯,民国时期,中国不少高校都有“教务长”。

但在1949年之后,这一制度不知缘何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教务长”,不是“教务处处长”。所谓“教务长”(Provost),是美国和加拿大高校中常设的高级管理职位。相当于英国高教体系中的常务副校长或执行副校长(pro-vice-chancellor)或者相当于澳大利亚大学中的副校长(deputy or vice chancellor)。

在美国大多数高校中,“教务长”是可以与校长并列,或排名第二的高级管理职位。一般学校发布有关学术方面的信息,都是由校长和教务长联名签署。由此可见其在高校中的学术地位。“教务长”(Provost)一词来自拉丁文praepositus,最先在英国牛津大学开始使用。该词何时在美国与加拿大开始使用虽然不详,但较早开始使用的哥伦比亚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早期。

在当代大学中,“教务长”是高校的首席学术长官,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大学中的各项学术活动,包括创立、执行、监管学术活动,寻求资源以支持学术活动等。“教务长”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保证高校可以选拔、聘用、鼓励和支持多元化的师资队伍出类拔萃,从而保证教师群体能够为大学以及各个学科在教学、学术和服务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高校为何急需“教务长”?今年年初,我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校长征求中层干部意见会议。

会上,我向校领导提出了希望在学校设立“教务长”制度的建议。我提了四条理由:第一,在21世纪中国高校“双一流”建设的过程中,设立“教务长”制度,能够更好地与国际上的高校特别是高等教育强国的大学对接。第二,“教务长”可以由副校长或者常务副校长兼任,但其职责则与副校长或者常务副校长有所不同。第三,更为重要的是,“教务长”不仅领导各个学院院长,还要协调各个学院与各个学科专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四,一旦设立教务长,也可以将校长从繁琐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考虑更宏观的大学的使命、发展目标以及如何引领社会、如何为国家服务等方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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