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卑劣的人体实验,至今无人承担责任

作者: 蒋海宇

来源: 知识分子

发布日期: 2019-02-19

本文讲述了1946年至1948年间,美国在危地马拉进行的一系列人体实验,涉及梅毒和淋病的传播与预防研究。这些实验在未告知参与者的情况下进行,导致多名受试者感染并死亡。2010年,相关历史被揭露后,受害者及其后代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和道歉,但至今未果。

左:一名女性精神病患者的梅毒性硬下疳。她两次暴露于梅毒,经过一些治疗后去世。右:2016年9月3日,危地马拉梅毒实验诉讼的一位原告,时年91岁,坐在他儿子家的走廊上。照片来自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

波塔(Berta)是精神病院的一名女病人。1948年2月,她的左臂被注射了梅毒。一个月后,她患上了疥疮(由螨虫引起的皮肤瘙痒感染)。又过了几个星期,卡特勒医生发现,注射梅毒的位置出现了红肿,而波塔的手臂和腿出现了皮肤损伤。她的皮肤愈发不健康,从身体剥离。波塔在注射梅毒三个月后,才得到治疗。不久后,在8月23日,卡特勒医生写道,波塔看起来好像要死了,但他没有说明具体原因。

同一天,卡特勒将另一名男性受试者的淋病脓液放入波塔的双眼,尿道和直肠。他还再一次用梅毒感染了她。几天后,波塔的眼睛充满了淋病的脓液,她的尿道出血。三天后,8月27日,波塔死了。

关于配角波塔,我们知道的大概就是这些了。

这几段零星的信息,是“生物伦理问题研究总统委员会”(Presidential Commission for the Study of Bioethical Issues)在浏览12万页资料后,从多个病历卡中整理出来的。该委员会的建立,旨在为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提供生物伦理方面的意见。像波塔这样的配角,还有1307个,他们是军人、囚犯、疯子,还有妓女。

在卡特勒医生的实验报告中,他们被归为一类,统称“人体培养材料”(human passage material)。

科学家让这些健康人感染上性病,仔细观察、实验,以拓展人类对性病的有限认知。注意,一定不要告诉这些人他们会被拿来做实验。毕竟,就算是军人、囚犯、疯子,还有妓女,莫名其妙地变成病原的“人体培养材料”,恐怕都不会开心。在上个世纪40年代,美国政府也确实没有告诉这1308个危地马拉人,他们是一系列性病实验的小白鼠(严格地说,是小白兔,因为兔子是当时研究性病最常用的动物模型)。

可能是出于一种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这些实验在当时并没有被正面宣传。直到2010年,美国卫斯理学院的历史学家苏珊·雷弗比(Susan Reverby)从匹兹堡大学的文献库里挖出实验文档,美国人民才第一次知道这个尘封多年的事件。

二战开始后,美国政府高度重视性病研究。

隶属于美国科学院的国家研究理事会性病分会(Sub-committee on Venereal Diseases of th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的时任主席约瑟夫·摩尔(Joseph Earle Moore)对忽视性病研究的损失估计振聋发聩:“(军队里)35万例新增淋病感染,会导致每年70亿天的工作量(man days per year)损失。

相当于一年浪费了两个全装甲师、十艘航母的战斗力。”

让我们牢牢记住摩尔博士的名字,不仅因为他对美国军队的淫乱体会深刻,还因为他给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带来了10亿美元的官司。这点我们稍后再讲。

即使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和公共卫生局(US Public Health Service)在各方面为实验进行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比如让实验获得危地马拉政府的支持,提供必要研究资金,实验的成败还是取决于实操的科学家是否足够优秀。

约翰·卡特勒医生,或者说卡特勒博士,早先就在特雷·霍特监狱实验(Terre Haute prison experiments)中用美国囚犯练熟了手,当仁不让地扛起此次任务的重担。特雷·霍特监狱实验发生于1943年至1944年,历时十个月,在印第安纳州的特雷·霍特监狱进行。其目的和之后的危地马拉实验相同:一是探究性病的传染机制;二是找到性病的暴露后预防方法。

二战时,美国政府在给美军配备的“预防药便利包”(prophylaxis kits)里提供了一种包含甘汞和磺胺噻唑的药膏,用于性病的暴露后预防,但用起来特别疼。

在美国公共卫生局担任性病研究实验室(Venereal Disease Research Laboratory)主任的约翰·马奥尼(John F. Mahoney)是特雷·霍特监狱实验的负责人。

而刚到卫生局不久的卡特勒医生作为副手,也参与其中。他们跑警察局,从被捕妓女身上获得淋病菌株;他们逛监狱,把获得的菌株精心涂抹在囚犯的生殖器上。可惜的是,五个月的忙碌收获无几。精心种植的菌株没有发展成为感染。连病都染不上,就别谈什么后续的预防研究了。马奥尼医生有些沮丧,给摩尔领导的性病分会写信说干不下去了。性病分会大手一挥:在人体身上进行性病研究可是前无古人的稀罕事,你再想想办法好好干。

马奥尼医生又尝试了梅毒病菌以及一种特殊的淋病克隆菌株,效果仍不理想。他放弃了。在1944年2月的一个会议上,性病分会总结道:“在人类志愿者身上进行淋球菌感染实验以及淋病化学预防研究的机会可是前所未有,如果这次实验终止了,除非未来再发生战争,否则不会出现这样的实验。”三年后,当卡特勒医生回忆起这个中途停止的实验时,说他作为实验副手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也许就是这种不放弃的精神,让卡特勒医生在墨西哥湾的另一岸重新起航。

即使机构审查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又被称作“伦理审查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和制度化的科研伦理审查机制在当时尚未建立,但众所周知,美国政府对人权的重视意味着即使是囚犯,也应当享有知情权。参与特雷·霍特实验的囚犯们都是“志愿者”,知道自己正在被感染性病病菌,以及实验的潜在风险。

作为交换,他们得到一百美金的补偿,以及一封能帮他们提前释放的推荐信。危地马拉人有没有人权则是另外的问题。

苏珊·雷弗比认为,危地马拉的一系列“优势”让其成为人体实验的不二之选。一方面,美国联合果品公司(United Fruit Company)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几乎控制了整个危地马拉的经济。而且,在当时的危地马拉,卖淫不光合法,还可以在监狱中进行。

再来就是,危地马拉的性病专家胡安·菲内斯(Juan Funes)博士曾在美国公共卫生局接受培训,能够为研究提供当地支持。特雷·霍特监狱实验虽然失败了,但它为卡特勒医生此后在危地马拉的探索奠定了基石、指明了方向。

美国科学研究与开发办公室(Offic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在1946年的一份文件中这样总结道:“除了直接从受感染女性的子宫颈或尿道中取出脓液,接种在尿道内,以及自然感染方法(也就是性交)之外,几乎所有能想到的、让志愿者感染淋病的方法,都用尽了。”前人激发了后人的灵感——后来的危地马拉实验主要用的就是以上两个办法。

卡特勒医生在许多机构——包括军队、监狱、精神病院——进行了上百次实验,不同机构的实验也重叠发生。因此,按时间顺序厘清这些实验非常困难。但总的来说,实验有三个目的,而这三个目的有着递进的逻辑关系。实验首先想要探明不同性病的感染机制。其次,在了解某一种感染方式的平均感染率后,卡特勒想要探明不同预防方法的效果。最后,卡特勒想搞清楚如果感染治愈,是否存在二次感染;以及,是否存在不同性病的双重感染。

要实现这些目的,首要得让人染上病。在卖淫合法化的危地马拉,任何一个长脑子的男人都会出这样的馊主意:“不如扔一些有性病的妓女到男人堆里,看看传染率有多少?”卡特勒医生聪明的脑瓜当然也想到了。1947年2月,他开始了第一次淋病感染实验。这次实验发生在军队,15个男性士兵和已经感染了淋病的妓女进行了性接触以测试青霉素对于淋病的预防效果。

在这次自然感染——也就是用性交感染的实验中,卡特勒医生会记录每一次士兵性交的时长,并且会检查“阴道分泌物和射精的证据”,以“确保接触确实发生”。遇到未射精的情况,卡特勒医生也会记录下来。尽管实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明淋病的自然感染率,但并没有士兵在这次实验里染上淋病。这第一次的实验也没有被卡特勒收录在1952年的淋病实验研究总结报告里。

同样的实验进行了一年多,一共使用了12名性工作者,其中至少有四名本来患有淋病,剩下的性工作者都被人为染上淋病。研究人员用棉签从严重淋病性尿道炎患者身上的脓包蘸取脓液,然后插入性工作者的宫颈,“用相当大的力气擦拭”。据卡特勒医生记录,每个性工作者都因此成功染上淋病。没有任何记录显示,这些妓女对于自身被研究者感染上淋病同意或者知情。

而危地马拉政府规定,性工作者必须在性病预防机构登记,并且每周需要去性病防治诊所报到两次,筛查性病。得了性病的妓女是不允许进行性交易的,不过她们可以得到政府免费提供的砷类药物进行治疗。医疗记录显示,参与实验的12名性工作者中至少有一位只有16岁。而在危地马拉,18岁以下从事性行业是违法的。

在“接触”发生之前,卡特勒医生给男女双方都提供了酒水。他没汇报为什么要给妓女喝酒,但他提到,士兵喝酒可以“减少抵抗力”。无论是买春还是买酒,用的都是美国纳税人的钱。事件于2010年曝光后,这一点被包括纽约时报、麦克拉奇、CNN等在内的美国媒体反复提及。美国媒体可能是认为:如果侵犯人权尚不能使美国人愤怒,用美国人的钞票做了这些事,必然能把他们气得跳到桌子上了。

截至1948年7月,先后有93名士兵参与了淋病自然感染实验,一共发生了138次性接触,只有五人不幸染上淋病(感染率5.4%)。卡特勒医生也在中央监狱对梅毒进行了自然感染实验,效果仍然不理想。其中一次实验里,24次性接触仅导致了1例感染。研究人员发现,比起兔子,危地马拉人比较难控制:一些囚犯拒绝在实验后被抽血;一些妓女则因为要结婚,“不得不放弃正在从事的事业”。比起自然传播,人工种植的效率则高很多。

1947年4月,卡特勒医生开始在军队人工染淋病;同年6月,他又在精神病院实施人为感染。

淋病的人工染病分两种:一种是“表面种植”,即往丁丁黏膜上涂抹严重淋病性尿道炎脓包的脓液。一种是“深入种植”,也就是用带棉的牙签沾上脓液,深入尿道1.3厘米左右,仔细擦拭。表面种植和深入种植的感染率分别达到了50%和97.8%,令卡特勒医生满意。

在之后的梅毒手动感染实验中,卡特勒医生开始往精神病患者身上注射梅毒病菌(第一次实验的感染率为96.8%),或者在他们丁丁上切一个小口(scarification),或者磨损丁丁的黏膜后,往上面涂抹梅毒病菌(abrasion,第一次实验的感染率为91.6%)。

这个时候,卡特勒医生的上司马奥尼开始表达不满,认为这些感染方式太“剧烈”,无法模拟人类的正常感染。卡特勒医生非常自信地回复说,如果连这种剧烈方式导致的感染都能预防,那么正常感染的预防肯定也不在话下。他称这个思路为“英雄挑战法”(heroic challenge method)。精神病院的受试者。

在感染模型建立后,研究人员开始对潜在预防剂进行一系列对照实验。他们测试了青霉素和一种叫“orvus-mapharsen”的砷化合物。这些预防剂是否有用?比起“预防便利包”里的药膏,效果如何?哪个更好?用量多少合适?对于每一个问题,他们都感染参与者,给予他们实验性治疗或不给(作为对照组),然后观察感染是否发生。在这些实验里,多数参与者都被多次验血,甚至多次腰椎穿刺和脑池穿刺。

在这一系列的实验中,最具视觉和道德冲击力的,要数脑池穿刺感染实验。为了理解二级梅毒感染(又叫神经梅毒感染,即病人的中枢神经被梅毒感染)的人体实验模型,卡特勒医生刺进精神病人的脑池,将感染材料直接打进了他们的脑脊液。人体感染实验从1947年2月持续到1948年10月,涉及1308人。虽然卡特勒宣称所有的参与者都得到了治疗,但生物伦理问题研究总统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只有678人的治疗被记录。

此外,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乔纳森·珍尼尔曼(Jonathan Zenilman)认为:“在危地马拉资源匮乏的环境中,很难有复杂且持续的治疗。研究人员对研究期间或之后死亡的囚犯或精神病人进行了尸体解剖,但解剖记录并不完整。”在实验期间,一共有83名参与者死亡。但多少死亡是因为实验本身,尚无定论。

从危地马拉回到美国后,卡特勒医生在1950年代参与了另一个臭名昭著的性病实验——塔斯基吉梅毒实验(Tuskegee syphilis experiment)。1932年开始,该实验的研究人员们对近400名非洲裔男性梅毒患者进行观察,以研究梅毒的自然发展。这次,卡特勒不再手动给参与者感染梅毒,因为这些参与者本来就是梅毒感染者。

但是,在该实验里,参与者自始至终不知道自己患病,也没有获得任何治疗——实验开始之初,梅毒还无药可医,但1943年,青霉素被发现可有效医治梅毒后,研究人员为了继续观察,故意不让患者获得有效的治疗。参与者被告知说研究仅有6个月,实际上却被观察了40年之久,直至1972年被告密者皮特·巴克斯屯(Peter Buxtun)揭发。

在苏珊·雷弗比教授发现人体实验的证据,并将这段历史公之于众之后,奥巴马政府对危地马拉和受害者发表了道歉声明。许多受害者和感染者这时才明白困扰自己多年的疾病是什么,以及从何而来。

2011年,七名危地马拉人代表700位秘密实验的受害者,向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美国政府在70年前进行“未经同意的人体医学实验”。原告要求法院宣告他们的人权受到侵犯,授予赔偿和惩罚性赔偿金,并永久禁止被告进一步侵犯原告和危地马拉人民的人权。

遗憾的是,华盛顿特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官方备忘意见书显示,2012年,法官雷吉·沃尔顿(Reggie Walton)依据联邦侵权赔偿法(Federal Tort Claim Act),以美国政府对发生在国外的民事侵权免责为由,驳回了这次诉讼。在意见书中,他这样写道:“正如原告所断言,又如被告所承认,危地马拉实验是我们国家历史中让人深深不安的一章……但是,法院无力为原告(所受的伤害)提供赔偿。”

随后,2015年,超过750名危地马拉人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及其四个附属机构、洛克菲勒基金会、医药保健巨头百时美施贵宝公司这些私人机构告上法庭,指控他们是人体实验背后的主要驱动力量,索要赔偿10亿美元。原告认为,被告设计、参与、鼓励并指导了这些人体实验。

其中,性病分会时任主席、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梅毒研究所时任主任约瑟夫·摩尔对该实验,以及对之前特尔·霍特监狱实验的推动,成为原告控告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证据。原告认为,研究基金不仅仅来源于美国政府,也来自私人机构,包括赫赫有名的洛克菲勒基金会——该基金会的国际卫生部是世界卫生组织成立之前全球最重要的公共卫生中间机构。

基金会赞助成立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公共卫生学院,并且资助了学院参与的性病研究,包括危地马拉实验。有证据表明,洛克菲勒基金会的雇员直接参与了这些实验的指导、设计和实施。而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则为实验提供了青霉素,且利用实验扩展其对青霉素的研究。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在2015年发表的声明中回应道,虽然学校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被如此卑劣的实验所影响深表同情,但他们不认为“著名教职员工参与政府委员会、审查资助申请,就等于进行研究本身,因此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应该承担责任。”声明说:“这不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没有在危地马拉发起、支付、指导或进行这项研究。(约瑟夫·摩尔)当时参与政府研究的审查是独立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

并且,没有任何非营利性大学或医院,曾对美国政府进行的研究承担过任何责任。”

在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前,被告方以“人权侵犯未发生在美国国土”为由,要求法庭对原告诉讼不予考虑。2019年1月3日,法官西奥多·庄(Theodore Chuang)驳回该请求,认为该理由虽然适用于美国政府,却不适用于私人机构。自2010年奥巴马政府发表道歉声明以来,美国官方未再就此事件表态,受害者至今也未得到赔偿。目前,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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