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对女孩子说,外面很危险,出去一定要注意安全。然而,联合国最新报告发现,对女性而言,“家是最危险的地方”。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报告,在被杀害的女性里,34%被枕边人杀死,24%被家人杀死。也就是说,被杀害的女性里,超过一半的人都是死在家里……去年,全球有5万多的女性丧命于自己的亲密伴侣或是其他家庭成员的手里。这意味着,每天都约有137位女性被自己的爱人或家人杀害。
尽管在全球范围内他杀的受害者大多都是男性,但是,单看那些被伴侣或家庭成员杀死的受害者,则是女性远远多于男性。她们大多被现任或前任伴侣杀害,或是被父亲、兄弟、母亲、姐妹以及其他家庭成员杀害。
这当中有很多悲剧本是可以被避免的、被阻止的。大多数家暴女性致死的惨案是可以预测的。早在命案发生之前,就有一些苗头——发生过的语言暴力、或是其他形式的暴力。家庭谋杀是一次次“虐待和暴力循环之后的悲剧,”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政策分析与公共事务处主任吉恩-卢克·勒马依(Jean-Luc Lemahieu)说。
类似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果能在遇到第一次家暴就及时报警、寻求帮助,表明自己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或许就不会有最后的悲剧。道理我们都懂,但是现实中,遇到第一次家暴就果断离开、或寻求帮忙的人非常少。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受害者迟迟没有站出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联合国的报告表示,原因可以是:害怕被报复;经济和心理上的依赖;预想警察不会认真对待她的指控;认为家暴是私事。
对第一次暴力事件的忽视、示弱,只会给以后带来更多的伤害、甚至是死亡。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受害者没有及时报警、或者不报警而指责她们活该或质疑她们,她们所受到的身体与心理的伤害以及洗脑都会影响判断和求助。“焦点必须从质疑受害者的可信度,转变为追究施暴者的责任,”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普姆齐莱·姆兰博-恩格库卡(Phumzile Mlambo-Ngcuka)女士说道。
根据联合国妇女署,绝大多数对妇女和女童的施暴的犯罪者都没有承担任何后果;只有少数报警立案了,最后导致指控的则更加少,而这些案件中仅有一小部分被定罪。“我们仍然不清楚对女性施暴的真实程度,因为害怕报复、不被信任、幸存者被污名化——而不是施暴者,这些因素让无数的家暴幸存者选择沉默,” 普姆齐莱女士说。“警察和司法机构必须严肃对待家暴案,优先考虑受害者的安全和幸福。”
对家暴必须零容忍,我们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在美国,家暴通常会被当做是“刑事案件”,这不是靠家暴男的认错、道歉就可以解决的。
例如,依照加州刑法,检察官会视情况决定以轻罪(Misdemeanor)或重罪(Felony)起诉家暴案件中的施暴者:如果受害人没有受伤,施暴者可被起诉轻罪,最高面临1年有期徒刑;如果施暴者有家暴前科、使用武器、威胁阻挠报警,或出现受害人流血受伤等情形,检方可以重罪起诉,最高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如果受害者受伤严重,或被卡颈致难以呼吸等,施暴者还可能被指控谋杀。
警方介入后,即便受害者后悔而要求撤案,警方也无权撤销,而会依法继续将案件移交检方。在受害人不愿起诉或者不愿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法官也可依据警方报告进行审判。
联合国的报告还指出,近些年,尽管开展了很多项目以消除针对女性的暴力,并且也通过了很多相关的立法,但是,保护、救助被家暴的女性方面都还没有取得切实的进展。
不仅是在面对自己家中的暴力时,还有是在面对没有适当给予回应的、或是没有能力与知识去这样做的刑事司法体系的时候,很多女性仍然感到孤立无援。在结论中,报告呼吁在警方与司法体系、以及社会与健康服务之间加强协作;另外,还号召为女性提供特定的措施,以便她们能够从一段暴力的关系中脱身。这些措施必须考虑到——女性经常在经济上依靠她们的伴侣,因此在伴侣与她们敌对、被定罪或入狱时,她们可能会失去唯一的经济支持。
庇护所、人身保护令、咨询与法律援助,这些为女性提供的特定的支持服务都已被证明能够有效帮助女性离开一段有家暴的关系。同时,报告还强调了让男性参与解决方案的重要性,包括对孩子们的早期教育,让他们从小就懂得男女平等,打破刻板性别印象的负面影响。
我们身边仍有很多人,会认为家暴是夫妻之间的问题,外人不应该介入。然而,就算家暴受害者自己不起诉,公权力也应该介入。
美剧《法律与秩序》中,当被家暴的妻子不想起诉自己的丈夫时,地方检察官在法庭上这样解释:“你也许会问,这关我们什么事儿,为何非要介入别人的婚姻?给她的丈夫定罪,或许不是她想要的。但不定罪很明显是错的。这会告诉大家,在你自己家可以霸凌、控制、恐吓、施暴你的伴侣。这是不可以的。我们一定不能袖手旁观,不能认为这没什么而保持沉默、视而不见。对另外一个人施暴就是犯罪,即便她是你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