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篇题为《国内高校近亲繁殖统计表》的文章,让很多人想起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学术“近亲繁殖”。之所以说它“熟悉”,是因为早在十几年前,人们就已经开始讨论国内高校的“近亲繁殖”问题;而之所以说它“陌生”,是因为除了“国内高校学术近亲繁殖严重”这样的论断,除了“大量本校毕业生留校导致近亲繁殖”这样的概念之外,您对它还了解多少?在上述文章中,大量数据足以说明以上提到的两点,但除此之外呢?
关于学术“近亲繁殖”,真的只有这样简单吗?本报记者试图通过对具体高校、专业的分析,对此进行某些更深入的探讨。虽然受条件所限,此次探讨所涉及的“样本量”不大,但希望其中的某些结论,能够让我们在看待学术“近亲繁殖”的问题时,有一些新的观察视角。
提起学术上的“近亲繁殖”,相信每一位学者都不陌生。近十几二十几年来,也不断有学者发出“要摘掉这颗大毒瘤”的声音。
2014年,随着“湖南大学出台相关规定,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直接留校,须以助教身份在海外研究2年以上并通过考核”的新闻成为热点,国内对学术“近亲繁殖”的关注度也达到了白热化。不过近些年,国内高校的引援目光开始瞄向海外,以至于某些地方院校都“敢于”到世界名校招聘毕业生。伴随这股潮流,“本校生”似乎不再是高校人才引进的重点,学术“近亲繁殖”话题好像也偃旗息鼓了。
然而,所谓的学术“近亲繁殖”,真的只是多招几个本校生和多招几个外校生这样简单吗?对于这个我们已经谈论多年的概念,有些问题是不是依然有待解答?
一问:什么是学术“近亲繁殖”?尽管我们如今对“近亲繁殖”口诛笔伐,但对于究竟什么是“近亲繁殖”这一基本问题,我们似乎并没有很明确的概念。
对于“近亲繁殖”,人们通常的理解是,一个学科、专业或学术研究团体的成员具有师承关系,或来自于同校、同导师,甚至整个学科和专业都是由师生关系的成员所组成,这种由“学术近亲”组成的研究群体关系便是“近亲繁殖”。然而,这种“师承说”对“近亲繁殖”的边界定义得太过笼统。毕竟在现实中,几乎所有的高校院系和专业都不能做到成员间的零师生关系。那么,成员间具有多大比例的师承关系才能被定义为“近亲繁殖”呢?
50%、80%、100%?或许正是因为所谓的“师承”不便计算,所以长期以来,“近亲繁殖”的界定标准被简化成了一个更易计算的数字——有多少毕业生留在本校工作。但这样的标准也有很多“模糊地带”,尤其对于具有复杂情况的学生个体而言。比如,如果把拥有本校教育经历的学生毕业留校均视为“近亲繁殖”,未免杀伤力过大。
毕竟高校中存在大量“本校本科+外校硕博”或“本校本硕+外校博士”的学生,这类学生由于其求学期间存在独立的“闯荡”经历,我们很难断言他们还会存在学术上对导师过度依赖、阻碍学术创新的现象。反之,如果“本校博士+短期访学”不被视作“近亲繁殖”,又似乎有失严谨。因为这些学生留校后,本质上还是在短期内回到原团队,一定程度上易滋生团体主义,伤害学术自由、平等。
对此,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卢晓东表示,真正意义上的“近亲繁殖”,应当是毕业生完成最后的学历教育(通常为硕士、博士)后,直接留在母校继续工作。“介于学历教育与正式工作之间的短期访学,通常只有一两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能成为规避‘近亲’的理由。”然而如今,“短期访学”似乎成了高校在规避“近亲繁殖”指责时,于政策上最“合理”的途径之一。
甚至从某种角度上说,几年前曾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湖南大学拒收本校博士生”事件,其实就属于这种情况。对此,我们又该如何看待?
二问:谁是学术“近亲繁殖”的“最大分子”?在此次媒体公布的《国内高校近亲繁殖统计表》中,经济学排名前16名的国内高校院系(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学科排名),近亲度高达50%以上的占70%,这或许可以理解为,2012年前后中国高校“近亲繁殖”的一个缩影。
由此,也可以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的学术“近亲繁殖”现象非常严重。对于这一结论的真实性,我们并不否认。但需要指出的是,简单笼统的数据统计,常常会在揭示某些事实的同时,也掩盖了另一些事实。比如,如果将被统计的教师按入职年份稍作区分,就会有一些新的发现。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就对该排名中的两所高校——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重新进行了统计。
只不过在统计中,记者以2008年为界,将被统计教师分为了2008年前入职和2008年后入职两类,分别进行统计。区分是否属于“近亲繁殖”的标准,暂定为其硕士和博士学位是否在本校获得。当前,为高校学术“近亲繁殖”贡献了“最大分子”的,其实是2008年之前入职的教师,而2008年后入职的教师群体,其“近亲繁殖”率已经显著下降。
这种变化背后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相较于10年、20年前,高校间人员流动的闭塞与不便,目前国内高校不论从内部政策还是外部环境,都已经大大有利于外校新鲜血液的进入。必须承认,当前国内高校“近亲繁殖”现象依然十分严重,但有时候趋势要比现实更重要。
三问:“客观因素”究竟有多重要?一个国家级团队,老中青三代皆出自本校——在记者过去的采访中,这样的组合远远不是个案。是什么造成了如今“近亲繁殖”居高不下?
节省磨合成本、看不上外校人员、制造名师效益链、当权者行使留人特权……专家们对此早有定论。但撇去这些主观原因,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些现实的无奈。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范先佐此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曾表示,学术“近亲繁殖”现象的泛滥,究其原因,还是高层次人才的数量比较少,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吸引人才更困难一些,留用自己的毕业生对学术研究队伍的稳定有好处。
短时期来看,这种作法对学术队伍的建设能够起到一定作用。需要明确的是,“客观因素”的确是高校学术“近亲繁殖”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与此同时,这样的因素显然不能作为高校“近亲繁殖”率长期居高不下的挡箭牌,尤其是对人才吸引力较大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更不应该以此为理由拒绝师资队伍建设的“远缘杂交”“异缘杂交”。
案例:学术“近亲繁殖”的“界”“术”之辨。
多年前,英国《自然》杂志曾有一篇报道称,如果将学术“近亲繁殖”率定义为大学师资队伍中本校毕业生所占比例,用一个国家发表的论文量和论文被引量占世界总量的百分比来反映一个国家的科研生产率,那么经过统计,科研生产率与学术“近亲繁殖”率呈负相关。很显然,这样的结论是符合目前人们对于学术“近亲繁殖”的普遍认知的,那就是在宏观层面上,学术“近亲繁殖”影响科研生产,尤其是高水平科研生产。
然而,如果我们将视角集中在某一个科研团队,这样的“负相关”还成立吗?每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都会公布当年度的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该项目也可以说是目前国内学术影响力最大、竞争最为激烈的人才团队类项目之一。自2000年设立以来,总共只有约70所高校的574个项目获得资助。因此可以说,能获得此项目的科研团队,都属于全国各领域实力名列前茅的团队。在此,我们不妨以其中的某些团队作为样本,作一简单分析。
比如,浙江大学教授华中生团队的“服务科学与创新管理”项目、复旦大学教授赵世民团队的“代谢生物化学”项目名列其中。浙江大学所获资助项目中,作为学术带头人的华中生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与浙大并无“血缘关系”。但除他之外,团队核心成员周伟华、魏江和吴晓波均有在浙大读书的经历。
与之类似,复旦大学获资助项目团队带头人赵世民也没有在复旦拿到过任何学位,但除他以外,该团队剩余的7位导师中,具有复旦“血统”的有5人。由此可见,似乎在某些具体团队层面,所谓“科研产出”率与学术“近亲繁殖”率的“负相关”关系并不成立,这又是为什么呢?
分析:学缘结构,“最优模式”可能吗?
所谓“学缘结构”,是指在某教育单位(多指高等院校中的系、教研室、研究所)中,从不同学校或科研单位取得相同(或相近)学历(或学位)的人比例。既然如此,有没有一种可以在高校中普遍推行,但又充满“正能量”,有利于科研长期发展的“最优学缘结构”呢?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让我们先回到学术“近亲繁殖”这一概念中来,讨论一个更加实际的问题——对于高校而言,如何防止负能量爆棚的学术“近亲繁殖”?
如今,在防止学术“近亲繁殖”的问题上,国内大部分高校所采用的应对方式还是以“一刀切”的行政方式为主,比如限制本校人才、外校人才、海外人才的构成比例,不允许本校博士毕业留校、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但是,这些手段的效果覆盖似乎并不令人满意。对此,专家们的观点也印证了这一点。
对于团队人才的构成来说,实际上很难有一个最优模型,不同高校都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不同的要求。比如在中南大学,团队中会控制人员比例,其中本校留校人才占比低于50%,海外引进人才超过30%,外校人才约20%。因此,高校要想改变团队内的近亲率,还可以通过跨学院的人才流动来进行限制,这样可以同时组建起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更利于学校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