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培养高精尖急缺人才。方案一经出台,即引发广泛讨论,甚至有人提出“最高学历白菜化”的质疑。
传统上认为,博士学位是精英型、研究型学位,是为从事学术工作或一些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做准备的。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从1981年开始的,目前累计招生115万人,为国家选拔并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博士生产大国”,授予博士学位人数居全球第一。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博士生数量全球领先,但质量却在下滑。比如,我国博士生导师同时期人均指导博士生将近6人,远高于欧美国家博导的人均指导2~3名博士生。我国的博导是个体指导,即包干制,而欧美很多国家是导师指导小组,即大导师和小导师制,由此可见我国博士培养质量的严重缩水。此外,大多数人读博士不过是想找到一份好工作或者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而非立志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研究学者。
具备原创成果的能力是博士培养的核心内涵。那么,我国的博士毕业生是否达到了这一要求呢?以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相对较高的北上广地区的“985”大学为例。目前,这些学校的博士生毕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理工科博士生发表两篇SCI文章和1篇本学科核心期刊文章,文科博士生则需要发表两篇CSSCI期刊文章或本学科核心期刊文章。西部地区和高等教育相对落后地区的博士生可能还达不到这一标准。
相比之下,欧美一些大学对博士生科研的要求更高。以2016年QS世界排名297位的西班牙庞培·法布拉大学为例,该校对文科博士生的研究要求是发表一篇至两篇SSCI文章,这个目标可能是我国“985”和“211”大学的很多教授都难以完成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较之前更加迫切。在教育科研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博士人才往往是创新发展的骨干力量。考虑到我国的人口基数,博士学历的人才比例依然很低,博士教育质量发展滞后,无形中成为制约经济转型发展的一个障碍。此次博士生扩招也是基于培养高精尖急缺人才的不得已之举,但扩招后的博士人才培养不可以数量牺牲质量。
首先,此次博士生扩招须避免过去由于短期博士生数量膨胀造成的质量下降问题,也就是说,在招生数量增长比例方面要把握好时间节点,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持一致。在招生结构上,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专业进行有针对性和有目的性的扩招,而不是普遍的规模扩招。在博士生入学门槛、博士生导师遴选、论文要求、创新能力和博士生管理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其次,我国的博士招生分布与高等教育资源分布极其相似,北京、上海、广东和江苏等几个省市每年的博士毕业生人数最多,但很多其他省份却是相形见绌。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每年的博士毕业生也就几百人而已。因此博士生的扩招也应和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一样,考虑地域和教育资源的分布,做到均衡合理。
就高校的招生培养模式而言,可以依据自己的优势特色学科与国外高校实施合作、联合培养人才。联合培养更多的是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培养模式,同时可减轻高校博士生招生压力、增加博士生的国际学术视野,为继续从事研究型工作打下基础。
对于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扩招可考虑由高校和企业合作开展。高校根据企业的需求开设专业,由高校和企业共同选拔人才攻读博士,共同承担博士人才培养费用,实行定向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有针对性地培养企业所需的高精尖急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