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偷漏税被称为“匿税”。相关官吏如果参与匿税,如果不主动稽查,或是知情不查,均要被惩罚、治罪。普通人也要小心,如果知道身边有人匿税而不举报,一样受罚。古代历朝不仅严惩偷漏税行为,还鼓励“告人”举报。报者古称“告人”,举报查实,告人可得50%的举报奖励。奖励和保护告人,也是古代历朝的通行做法。如元朝,《元史·刑法志三·食货》规定:“举报贩私盐者,于没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
”如果被举报者被处死,“家产付告人充赏”。明朝奖励比例稍有降低,但也不少,据《大明律·户律五·课程》记载,举报客商匿税,“以十分为率,三分付告人充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