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政策措施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二是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四是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此次《通知》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释放其创新力为宗旨,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
纵观这份含5类事项、共20条的《通知》,我们注意到,对于学术界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科研乱象,《通知》没有回避,而是给出了积极、具体的举措。此次《通知》围绕的核心思想,是在给予科研人员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将他们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体系中解放出来,为科研人员减负。
对科研人员而言,主要的变化将体现在两个方面:拥有更高的自由度与决策权;科研项目的管理流程得到简化。科研人员将拥有更大的自由度:《通知》指出,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在项目实施期,科研人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且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组建团队、进行调整。而科研单位也将拥有更高的费用自主权: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管理流程的简化,体现在从项目申报到最终验收中的每个阶段:为避免重复申报,将逐步实行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指南定期发布制度,并在网上公示;项目实施周期内,减少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避免重复多头检查;项目验收时,也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过程。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的部分内容直指科研界热点问题。例如,对于此前饱受诟病的“唯论文数量论”,《通知》明确指出,将一改简单量化的做法,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从而更加客观、准确地评价科研成果的价值。具体而言,基础科学类项目及人才的评价,将以国际国内同行评议为主,以反映成果的科学影响;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则将突出考察成果的实际转化应用情况。
科研界以“帽”取人的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种类繁多的人才计划“帽子”与薪水、职称直接挂钩,成为一道无形的枷锁。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将精简人才“帽子”,“帽子”与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的做法也将逐步取消。
《通知》也将从薪酬角度对科研人员,尤其是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予以激励。对团队负责人、引进的高端人才及中青年科研骨干的激励细则,文件中都有所体现。《通知》还鼓励科研人员前往企业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以促进产学研结合。
另外,我们注意到,相比于以往的指导意见,此次《通知》中各项规定都十分具体、明确,还包含了一些量化的标准。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表示,此前很多文件的落实效果不太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各方面磨合的过程中,很多硬指标、硬要求都被磨掉。而此次《通知》操作性很强,大部分条款可以直接使用。
需指出的是,《通知》中的规定并不会立即全面执行,而是要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中,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单位开展改革试点,形成经验后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