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在教师选聘和上岗时均首先强调“师德”,在考核和管理上也有一套相应的机制。据《汉官仪》记载,西汉对教育工作者的从业资格毫不含糊,要有德行、有学识,还得身体健康,且第一点就强调“师德”。唐朝中央官学对教师订立了专门的考课制度,以决定升迁、奖惩,由专门负责考评的官员“考功郎中”“考功员外郎”负责。北宋时,对教师选聘和素质要求进一步规范,并首创了“教官试”制度:一年一考,三考为一任。
这种“考”不仅限于教学业务,还包括教师本人的品行操守。明朝对教师素质管理全面制度化,国子监既是教育机构,也是最高教育行政管理机关,设有“五厅六堂”。“五厅”分别是绳愆厅、博士厅、典籍厅、典簿厅、常馔厅。其中的绳愆厅在中国教育管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绳愆厅不仅管学生,如果教师言谈举止不当,要对其品行进行监管并上报。值得注意的是,明朝还出现了教师上岗宣誓现象,让教师明白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