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类出现以来,在自然的进化过程中就已学会了识别和规避来自自然界的潜在风险,如古人把房屋修建在地势高的地方以避免洪水、游牧民族通过季节性迁徙以避免饥荒等。在人类历史早期,由于对自然界的认知水平及科学知识储备的限制,人们认为生产生活中所获取的所有食物甚至所面对的危险都是大自然的馈赠。那时,风险对人类来说几乎都是未知的、不确定的和不可控的,充满了神秘的色彩。
最早的风险概念来自于人们对经济学领域的观察与研究。20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一位名为鲍尔的学者通过研究消费者的购买现象发现,不管消费者在购买东西时感觉自己有多么理性,但都无法保证买回去的东西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产生令消费者购买后不满意的现象。鲍尔认为,在消费者的购买过程中,他们所做出的选择其实隐藏着对结果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就是导致不满意结果出现的罪魁祸首。
于是,鲍尔就把这种不确定性称之为“感知风险”,这也是风险这一概念的由来。紧接着,风险在保险、银行等领域受到了极高重视。
鲍尔提出的“感知风险”更多的是关注人们的消费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通过逻辑分析得到的抽象概念。真正把风险推向多元化、大众化甚至具体化的则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贝克1944年出生于德国,从小就感受到战争带来的社会动荡。
他22岁时在弗赖堡大学刚修完一学期的法律课程后,就转到慕尼黑大学主修社会学、哲学和政治学。他在获得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开始潜心研究社会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1986年,42岁的贝克以其著作《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而备受关注。他认为现代化是带来社会风险最主要的潜在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他在书中以前瞻性的视角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诸多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著名的“风险社会”概念。
虽然贝克的观点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共鸣,但也受到了许多人的批判,他们认为贝克在夸大其辞,把本属于自然属性的风险都归结到了现代文明进程上,这是在转移风险,甚至有人怀疑他有反现代化倾向。在20世纪前,西方宗教对科学依然有较大的影响,西方宗教认为,世间所有的一切不确定的和未知的事物都是由上帝安排好的,试图去预测未知的风险是在抢宗教的生意,因此很多宗教人士是绝不允许这样的观点出现的。
可就在《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一书出版当年,苏联就发生了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大量高能辐射物质进入到大气层中,切尔诺贝利城因此被废弃,整个欧洲都笼罩在核辐射威胁的阴影里,人们第一次看到并深刻体会了现代化进程中的真实风险。很快,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在全世界范围内被人们广泛接受。
随着不断深入研究,人们逐渐意识到,几乎在人类从事的所有的活动中都要经历不确定性的风险,如经济涨跌风险、技术导致的污染风险、来自大自然的风险、社会稳定风险、政治外交引发的战争风险,等等。人们也开始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我们的现代化和文明,相信某些不确定性的风险也是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去调控的。这也使得风险研究开始从理论走向应用、从抽象走向具体的历程,并在多个学科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自20世纪70年代起,因全球自然灾害导致的破坏呈显著的上升趋势,其危害程度引起了广泛关注,人们开始思考如何减轻来自自然灾害引发的风险。1990年,联合国成立了“国际减灾十年”科学技术委员会,并于1991年3月在德国召开会议,制定了未来10年内全球自然灾害预防、减轻、环境保护的纲要及目标,标志着一个全球尺度的减灾框架正式诞生,把风险在减灾中的作用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04年12月26日,印尼苏门答腊以北的海底发生里氏9.3级地震,引发印度洋10余米高的海啸,导致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印度等11个国家共约30万人遇难或失踪。该次灾难震惊全球,在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在争论海啸导致的灾难是因为地震引发而属于自然灾难,还是因为印度洋无海啸预警体系而属于人为灾难。其实,另一个问题更值得关注,那就是人类该如何对这类灾难的风险进行早期识别和防范?
可以说,印度洋海啸灾难在无形中推动了各国政府对于多方联动减灾与风险防控的进程。
在这样的背景下,联合国于2005年在日本兵库神户召开了世界减灾大会,会议通过了《2005~2015年兵库行动框架:提高国家和社区的抗灾力》(HFA),5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国家减少灾害风险(DRR)平台。
紧接着,联合国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在日内瓦召开了两次“减少灾害风险全球平台大会”,号召各国把灾害风险纳入国家层面的计划内。自此,在自然灾害风险的识别、评价、管理及措施等方面的技术手段及政策手段都有了较为清晰的框架和内容。可以说,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是人类与自然灾害风险抗争的一个重要阶段,印尼海啸之后的风险框架也是人类抗击风险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鲍尔的“感知风险”和贝克的“风险社会”虽然对风险的研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仍没达到人们预期的效果。在此后的30多年内,一大批学者一直致力于完善风险的研究。其中,围绕风险的定义及描述而开展的讨论较多,不过在众多的讨论中,由于风险在不同领域中应用时所涉及到的专业差异,学者们未达成广泛共识。
不过有一点是大家一致认同的,那就是风险与灾害源本身的危险性(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受灾对象的易损性(人或财产被灾害破坏的可能性)存在某种函数关系,但是这种函数关系是什么呢?开始有人认为,风险应该是危险性和易损性相加而得到,但后来有人指出这种描述不合理。
如某个地方很容易发生某种自然灾害,即发生灾害的危险性很高(假设评价值为0.8),但若是这个地方没有任何威胁对象(假设评价值为0),若把两者的结果加起来仍有相对较高的风险值(风险值为0.8);同样,假如某个地方没有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评价值为0),但这里却有很多容易被破坏的设施(评价值为0.8),把两者相加仍有较高的风险值(风险值为0.8)。
其实,以上两种情况实际上都不会因为自然灾害而导致生命财产损失,其风险应该为0才对,或者说没有风险。
后来很多人都认为,风险不应该是危险性和易损性之和,应该是两者的乘积,这样得到的结果就会更合理。改进后的风险表达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但又有人指出,风险除了考虑危险性和易损性外,还应该考虑灾害威胁对象的数量,如在同等的危险情况下,建筑和人口密度越大,其风险会越高。
除了个人的质疑外,也有一些组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就指出,风险除了与危险性和易损性有关系外,还与受威胁对象的抗灾能力有关,比如在同等的危险情况下,一栋修建牢固的建筑被灾害破坏的可能性会远小于一栋摇摇欲坠的建筑。
关于风险的争论喋喋不休,都已被联合国看在眼里,在全球联动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背景和趋势下,必须要统一标准才能有效减灾。于是,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部想终结这种局限在细节的无休止争论,便于1992年提出了自然灾害风险的统一定义:风险是在特定区域和特定时间段内由某一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生命财产及经济活动可能的损失,并提出了风险度(R)=危险度(H)×易损度(V)的表达式,这一定义一直沿用至今。
至此,关于风险的争议和讨论基本告一段落,在联合国对风险定义和描述的统一标准下,各个领域在具体应用时总体遵循风险的国际通用模式。但这并非一成不变,在对待特殊风险时仍可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统一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能在全球合作过程中有共同的切入点,可以节省资源并发挥最大的减灾效益。
风险概念的正式提出,不仅给经济学领域未知因素的确定指明了方向,也增强了人们对未来世界把握的信心。
古时候的人们可能从未想过,那些来自自然界的不确定性因素竟可以通过某些技术手段而变得更确定,且都与风险这个词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当初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时认为,通过建立一些合作体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风险的发生。这使得一些宗教人士认为他的理论违背了上帝的意志,认为贝克的这种观点是“歪理邪说”。如今,每个普通人对风险的认知能力和规避能力都有了极大提升。
正如经济学家彼得·伯恩斯坦所说,在风险概念提出之前,人类对于一切不确定性的未来认知都听天由命,而风险概念的提出则是人类与未知神秘力量作对的武器,我们迈出了对未来不确定性把控的重要一步。从思想意识层面看,通过客观认知而发展的科学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人们对主观不确定性的依赖,这是现代文明演化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更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过程中意识形态上的一个重要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