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下,中国的性别平等问题何去何从?
我和缪斯夫人的另一个常驻责编靳永爱最近合作在Chinese Sociological Review上发了一篇文章,讲中国全面二孩政策下的性别平等问题,特别是女性生育自主权的问题。
全面二孩的政策出台后,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是它对社会经济和人口方面的影响,比如,新的生育政策可以帮助应对中国很多现有人口问题,包括出生性别比失调、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减少等……但是,很少有学者关注:新的生育政策下,性别平等问题何去何从?
我们对中国全面二孩政策下的性别平等问题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中国全面二孩政策是在非常特殊的国情下推出的。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城市地区有很多的育儿福利。
比如,我记得我小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是从很小开始,就去爸爸妈妈单位的幼儿园,他们上班的时候把我送上幼儿园的巴士,下班再去接我。所以,虽然并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帮忙带我,我的爸爸妈妈也是上班、养娃两不误。但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取消了以单位为依托的很多福利政策,比如,现在依托单位建立的幼儿园已经很少了。中国整体的公共托幼体系非常不完善甚至处于缺失状态。
同时,在中国,政府倡导性别平等的声音也渐渐减弱了。60年代左右流行的“女性能顶半边天”,早已淡出主流的话语体系,90年代当国有企业需要大量裁员和下岗的时候,有学者甚至提出“妇女回家”的政策建议(参见缪斯夫人往期推送《从“妇女能顶半边天”到“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改革开放之后,男性和女性在就业和收入上的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没错,职场上性别不平等主要源于“为人父母”(参见缪斯夫人往期推送《学人说|越市场化越不平等?城镇女性就业轨迹的变迁》)!
所以,在全面二孩的政策下,当女性不想生二胎时,她们能不能真的不生,换句话说,女性有没有决定“是否生二胎”的自主权,这将对性别平等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用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中心收集的“中国家庭生育决策机制研究”来看女性的生育二孩自主权。
这个调查问了已婚育龄女性:“你希望生育几个孩子?”我们将研究对象限定在那些生育意愿为0个(即不要孩子;回答此选项的女性很少)或1个,并且已经有1个孩子的女性;换言之,这些女性已经拥有了他们理想的子女数。同时,这个调查还询问了妇女的生育计划,“(你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你有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吗?”我们主要看,为什么那些已经实现了理想生育个数的女性还会有生二孩的打算?
以往的生育研究,总是关注女性的特征和她们生育行为/意愿之间的关系,却忽略了生育决策是一个家庭行为。所以,我们研究的另一个贡献是:考虑夫妻之间的互动对生育决策的影响。我们的发现其实很简单:在这些本身并不想生二孩的女性中,如果她们比丈夫在家里拥有更多的实权,那么,无论她们感受到了丈夫对她们施加的多大生育压力,她们生二孩的计划,并不受到影响。
但是,如果丈夫在家里比妻子更有实权,那么当丈夫对妻子施加的生育压力越大,妻子越容易有生二孩的计划,尽管她们只想要一个孩子(或不要孩子)。
如果说,婚姻里的权力分配对生育决策这么重要,那么哪些因素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权力分配呢?我们发现:经济基础是关键。当女性的收入相对丈夫的收入更高时,她们在婚姻里的权力越大。所以综合来看,我们的研究表明,在全面二孩政策下,中国的性别平等问题可能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女性在职场上受到的歧视越来越大,她们相对丈夫的收入会变得更低,这会导致她们在家里的权力更小,从而更难保持她们的生育自主权。当丈夫对她们施加很大的生育压力时,她们更可能违背自己生育意愿生更多的孩子,这又会进一步加剧她们在职场上的劣势。
我们并不是倡导女性应该不生孩子。很多女性还是想生两个或更多的孩子,却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而没能如愿。
我们想说的是,加拿大、欧洲等低生育率国家,他们的政府往往通过慷慨的育儿补助、鼓励父母双方都休带薪产假等政策,来帮助父母实现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希望以此提高国家的生育率。相比之下,中国现在实行了全面二孩政策,希望以此提高生育率,但是,却并没有配套的福利政策、健全的育儿补助体系,来帮助家庭——特别是女性——实现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在更为宽松的生育政策之下,中国女性往往被迫承担了更大的代价。
我们呼吁更多的研究关注全面二孩政策下的性别平等问题,引起政策制定部门对新的政策环境下性别平等问题的关注,推动性别平等政策出台;呼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帮助夫妻实现工作-家庭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