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北美洲的自然风物,我最先想到的形容词是“大”——浩瀚如海的五大湖,广袤无垠的大平原,纵贯大陆的落基山脉,高耸入云的巨杉林。与之相配的,北美也曾经是巨兽的天堂——乳齿象、地懒、剑齿虎、雕齿兽等等都曾漫步于这片土地。然而在一万年前的末次冰期中,这些大型哺乳动物纷纷灭绝。现如今,最能体现北美特色的巨兽,恐怕就是从远古陪伴人类一路走来的美洲野牛(Bison bison)了。
虽然名为野牛,但美洲野牛并非是“正统”的牛属物种,而是和如今生活在东欧的欧洲野牛一起,组成了牛科的美洲野牛属。这个属的祖先在距今200~500万年前与其它的“牛”分道扬镳,演化出了西伯利亚野牛(B. priscus)。西伯利亚野牛曾广泛分布于欧亚大陆北部,并且跨越白令陆桥踏上了美洲大陆。
论体型,美洲野牛是美洲大陆上最大的陆生动物,成年雄性可以长到1.2吨重,3.5米长,肩高可达1.8米。此外它也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牛科物种之一,只有热带亚洲的白肢野牛(Bos gaurus)与河水牛(Bubalus arnee)可以相比。美洲野牛不光体型惊人,外貌也很奇特。它们毛色深棕,肩部高耸,上半身粗壮雄伟,硕大的头部长满了长而蜷曲的毛发,还有一对向头顶上方弯曲的短角。
和它的欧洲亲戚相比,美洲野牛的面部显得更短,更向下方低垂,有一种“用脸犁地”的感觉——它们适宜生长的环境正是落基山脉以东广阔的矮草草原,低垂的头部自然意味着张嘴就能吃到草。事实上,这个攻城锤一样沉重、覆盖着毛发的巨头真是用来“犁地”的——在北美中部的寒冬里,美洲野牛只需要不紧不慢地摆摆头就能推开厚厚的积雪,吃到下面的莎草科植物。相比之下,欧洲野牛就更适应于抬头采食枝叶。
虽然看起来终日悠闲,但其实美洲野牛有着难以预料的暴脾气。狂奔的美洲野牛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而且它们善于跳跃,十分灵巧。如此的体型和身手使得美洲野牛鲜有天敌,日常猎食它们的物种基本只有群体捕猎的灰狼。美洲野牛营群居生活,在面对狼群时也会采取相应的防御手段,例如由成年雄性断后,让妇孺先行逃跑。
美洲野牛也是北美草原的关键性物种。禾本科和莎草科的正牌“野草”是草原上的优势物种,长得太快就会抑制其它植物类群,而美洲野牛对这两类野草的偏爱可以控制它们的生长,为其他植物提供更多生存空间,从而提升整个生物群落的多样性。另外,美洲野牛的排泄物和尸体也加快了关键的氮素循环,减少了氮元素的流失。在18世纪以前,美洲野牛曾经数以千万计,它们的存在维护着草原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
比人类更早踏上美洲大陆的野牛,曾是印第安人的物质食粮和精神寄托。对于生活在大平原上的印第安部落来说,美洲野牛是主要的肉食来源之一,其皮毛和角、骨骼等坚硬部位也是制作帐篷、弓弦、武器或日用品的原料。赐予衣食的野牛更是土著文化中的神圣元素。
18世纪初,马被引入美洲大陆,印第安人很快成为了优秀的马上猎手,捕猎野牛也变得更加轻松安全。随后,白人移民对野牛制品的大量需求刺激了商业性捕猎,职业猎人开始进入西部,成批地猎杀野牛。更不幸的是,美国军方为了削弱印第安民族的反抗力量,想出了“釜底抽薪”的办法——既然野牛是印第安人的生活必需品,那么“杀死一头野牛就相当于赶走了一个印第安人”。
时间来到19世纪,美洲大陆开始见证商业化捕猎带来的巨大影响——东部天空中的旅鸽、太平洋沿岸的海獭、大湖区森林里的河狸,以及大平原上的野牛,都在这百年间成千上万地消失。商业和政治需求给了人们大量捕猎的动力,猎枪的使用使得猎杀不再有任何难度,而铁路的普及让猎人们能够去往原本人迹罕至的栖息地,甚至在火车行驶时随意射杀沿途遇到的野牛。
在1867~1868年的十八个月内,受雇于堪萨斯太平洋铁路公司的猎人“野牛比尔”就射杀了4282头美洲野牛。
到19世纪末,美国境内的美洲野牛数量已经不足400头,从瘟疫、战争和饥荒中幸免的印第安人也被迫迁入了保留地。不过比旅鸽幸运的是,依靠人工繁育和保护栖息地,美洲野牛种群免于灭绝。至今,美洲野牛已经恢复到15,000头纯野生个体的规模,另有超过50万头生活在有围栏的私人或者公共土地上。
2016年5月9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法令,正式将美洲野牛确定为美国“国兽”。这种北美最大的野兽,如同国家公园一样,将会作为北美人民留给后代的荒野遗产存续下去,以记录和讲述这片大陆的野性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