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不是这枇杷,只为当年识字差。若使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这个故事发生在明朝,有好几个版本,大意都是某个读书人收到一盒枇杷,礼单上却写作琵琶,遂作打油诗以嘲讽之。然而这作诗的人,恐怕读书也读得不深,不知道琵琶和枇杷原本就是一件物事。
琵琶本是游牧民族的乐器,秦时传入中土。胡人于马上鼓之,手势外推为批,内收为把,故名“批把”,又以琴身木质,从木而作“枇杷”。同一时期,人们把一种形状类似上述乐器的水果也称作“枇杷”。到了汉朝末年,专门用于乐器的名词“琵琶”最终确定下来,而“枇杷”则成了水果的名字。字形迥异,用于书面时不易混淆,但相同的读音偶尔还是会造成误会。
无独有偶,枇杷的英文名Loquat也来自一场误会,它是粤语“卢橘”的音译,而卢橘成为枇杷的别名,皆因东坡居士读书不求甚解。上面那首诗写出来以后,朋友问他:“卢橘何物?”对曰:“枇杷是矣。”又问:“何以验之?”对曰:“事见相如赋。”这里说的是汉司马相如的《上林赋》,有句云:“于是乎卢橘夏熟,黄甘橙榛,枇杷橪柿……”这段话罗列了若干种果木,枇杷没有必要出现两次,因此卢橘显然是另一种水果。
枇杷属于蔷薇科枇杷属,这个属有二十多种,一半以上在中国。除了栽培的枇杷和两个野生近缘种分布于温带地区,其他种都是热带的。其实,栽培枇杷的很多形态特征也暗示着它的热带起源身份,比如说经冬不凋的常绿阔叶,以及冬季开花次年果熟的节律。
春夏相交时节,枇杷成熟了。作为蔷薇科苹果族(以前的苹果亚科)的一员,枇杷的果实也是梨果,一种由花萼和果皮合生发育而成的假果。我们吃的枇杷“果肉”,实则是肉质化的花萼。枇杷的一枚果实里有1到5枚种子,子叶中含有大量的氰化物,可以用来毒杀昆虫。这剂量对人来说似乎并不致命,但最好还是别吃。
在中国的古代文艺作品中,枇杷是极为常见的符号,常以金黄色的果实表达繁盛辉煌的意象;但因为叶色墨绿、树荫浓重,若以植株形态出现,则时常带有阴郁的气息,尤其是还有这样令人动容的句子:“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