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有这么一种强迫症患者,他们吃火龙果的时候,要把种子从果肉里剔出来。
扯犊子吧你,把草莓的种子从果肉里剔出来?这种事人类是不可能完成的。
为什么不能剔出草莓的种子?难道不是耐心点挨个挖下来就得了?前些天在介绍桑的时候,我们提到了果实的分类。其中有一组对应的概念——单果、聚花果和聚合果。
草莓的果实是一种聚合果,就是很多果实聚合在同一朵花的花萼上。我们以为的“果肉”其实是膨大的花托,真正的果实是那些经常被误认为“种子”的小颗粒,其结构是很薄的果皮包着真正的种子。
草莓的种子其实藏在薄薄的果肉里。要把种子从这样的“果肉”里剔出来,确非人类所能完成。
草莓的果实本身没什么食用价值,全靠花托撑场面。然而在草莓的栽培历史上,大花托的品种很晚才出现,在此之前草莓作为水果的地位都非常尴尬。
人类最早栽培的草莓属物种是野草莓(Fragaria vesca),北半球广布。考古证据表明,早在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开始采集食用野草莓。最早种植野草莓的是古波斯人,随后欧洲人也把这种植物从森林中引入农田——但并不都是当做水果。
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草莓太小的问题从异大陆得到了解决方案。16世纪中期,西班牙人征服南美安第斯山区的时候发现,当地的印第安人也在栽培草莓,而且,似乎比欧洲老家的草莓大一些?随后,类似的发现在北美洲也有了。
16世纪,第一种美洲草莓——弗吉尼亚草莓(F. virginiana)被引入欧洲。接下来,法国人闻着草莓味向南美一路搜索而去。1712年,法国探险家弗雷泽(Amédée-François Frézier)在智利的海滩上发现了一种“果实”硕大的草莓,并于1714年将其带回法国,即智利草莓(F. chiloensis)。
好的种质资源传入法国之后总会经历一些羞羞的事情,此处不表。总之,智利草莓和弗吉尼亚草莓的杂交后代很快就在布列塔尼诞生了,这就是今天我们吃的草莓。
现代草莓“果实”大的原因,说来也简单。相对脊椎动物来说,植物的染色体非常容易加倍形成多倍体,而多倍体的植株和器官通常都比二倍体壮硕一些。原产欧亚大陆的野草莓是二倍体,而无论弗吉尼亚草莓、智利草莓还是它们的杂交后代,都是八倍体。
说起大草莓总是会联想到膨大素(氯吡脲),毕竟用了它就可以在保证草莓外观好看的同时压低价格。根据目前的动物实验,膨大素在动物体内降解较快,安全方面倒是无需过分担心;但是用了膨大剂的草莓总酸含量会发生改变,味道可能变酸或者变淡,就没有那么美味了。价格便宜和高品质永远是对立面,身为消费者,你会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