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过猫就知道,和猫相比,人的跳跃能力和躯体柔韧程度就是渣渣;大概也没几个人相信自己打架能打赢黑熊或者袋鼠。那么,当年人还在非洲大草原上的时候,是怎么吃到肉的呢?
如果回到远古时代,面对体型庞大动物你会采取怎样的捕食手段?的确,现代人很聪明,但那时候的古人类还没那么聪明。人类的脑子大小很长一段时间里增长缓慢,直到约100万年前才开始加速;可是将近300万年前人类就开始大量吃肉了。就凭旧石器时代那些粗糙的石斧,与其说是砍的,不如说是敲的吧!
非洲大草原上猎豹的奔跑时速能达到每小时110千米,羚羊也能到每小时90千米。
今天人类短跑世界冠军在最高科技的跑道、跑鞋、训练和营养学加持下也不过每小时40千米,看起来完全没戏唱。人类的速度之最、短跑世界纪录保持者尤塞恩·博尔特的最高时速可达每小时44千米(27.7英里),比起猎豹来还差得远。但是,捕猎需要的不仅仅是爆发力。人类拥有一项猎豹和羚羊没有的特点:耐力强。猎豹以100千米/小时的速度冲刺,只是一次性的爆发,不出几十米就维持不住了;羚羊也不过能维持个几千米。
相比之下,人类长跑运动员可以用每小时20千米的速度一连跑几十千米,这种能力在灵长类中独一无二,哪怕在四足哺乳动物里也相当罕见。
而且,人类的耐力恢复也很快,这个级别的长跑可以每天进行。虽然我们都说现代人懒了,但还有大约10%的人每天都能跑几千米。身体健康的跑步者每天跑10千米以上毫无问题,每年有数万人能够完成全程马拉松级别的长跑。
这样的距离在其他灵长类动物里是闻所未闻的,放大到整个动物界里也只有不多的动物可以相提并论——比如狼平均每天移动14千米。一个科学假说认为,这种耐力给人类提供了一种特殊的捕猎方式——持久狩猎:一直追在动物后面,直到动物精疲力竭倒地。
把猎物跑死,听起来是一种很低端很低效的狩猎,但是别忘了,人类最初诞生的地方不是凉爽的温带寒带,而是非洲热带大草原。草原的白天有一个巨大的敌人高悬空中——太阳;而人类恰恰是特别擅长应对太阳带来的麻烦。相关证据有很多,比如人类有极发达的臀肌,长腿和有弹性的肌腱,腰部灵活,可以边跑边喘气……但最直观的一条是,人类会全身出汗,体表毛发极为稀少。这意味着,当人类和猎物赛跑时,几乎总是猎物先因高温累垮。
这种狩猎方式今天还是存在的。比如,生活在墨西哥的塔拉胡马拉部族,他们自称的用语“Rarámuri”可能就是“跑步的人”。他们中的许多成员能够在两天的时间里,跑320千米的超长距离,能够靠跑步把鹿和火鸡累垮。人类学家约拿单·卡塞尔记录说,“塔拉胡马拉人真的能把鸟跑死。火鸡被迫一连串地起飞,中间的休息时间非常短,没有足够的力量逃离猎人。”那我们的祖先真的是这样狩猎的吗?
真正复原古人的生活方式很困难,所以这目前还是一个假说,但确实是很有前途的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