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生效的《中医药法》已经明确规定:“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亦即“中药古代经典名方”不必再走临床实验这道“验药”程序。
在当代,中医曾经历过两次大规模的“验药”,结果都颇为尴尬。1961年,在北京召开了“中国生理科学会药理专业第一届学术讨论会”。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寻找新药”。
对传统中药做药理实验进行筛选,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会者回顾了1958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中医“验药”结果:“解放以来,中药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缺乏经验,工作进行得不十分顺利,阴性结果较多,肯定结果较少。不少(宣称)临床报告有效的方药,在动物实验中得不到证实。”
这样一种结论,无疑让当时与会的中医界人士颇为尴尬。会议期间,他们集中抨击了现代医学的“验药”方式不适合中药:“有的是属于方法学上的,有的是由于对中医学习不了不够,有的则是由于对待科学工作的严肃性不够,因而许多药物实验得到阴性结果。”
1971年,医学界响应政府号召,展开了一场全国规模的中医药筛选工作,并持续数年之久。筛选目的,是寻找能够攻克慢性支气管炎的办法。
据不完全统计(仅截至1975年),全国共派出医务人员近30万名,临床验药治疗440多万病例。1972年,筛选出18种据说对防治支气管炎有效的中草药(绝大多数号称有效率在80%以上),1976年,《防治感冒及气管炎中草药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将据说有效的中草药种类扩大至48种。
当然,陆广莘等中医界人士并不认为这种结果意味着中药无效者居多,他们更愿意将原因归咎于“实验方法”和“疗效观设计”出了差错,与60年代一样,继续强调“中西医学观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