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动物开枪打死人,动物会被起诉吗

作者: 史蒂夫·米尔斯基

来源: 环球科学

发布日期: 2017-11-25

本文探讨了动物使用枪支射击人类的罕见事件,并讨论了在中世纪和现代社会中对动物犯罪的起诉和惩罚的历史及现状。文章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动物射击人类的可能性及其法律后果,同时提出了在狩猎活动中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新闻报道里有所谓的“狗咬人的新闻”,也就是那些平淡无奇、意料之中、称不上好新闻的新闻。要在科学报道里举一个狗咬人新闻的例子,那就是爱因斯坦和相对论又一次得到了证明。

还有就是引人注目的“人咬狗的新闻”,那可不是经常能见到的(除非那人是世界吃热狗大赛冠军小林尊、狗是美国快餐连锁店美食胜餐厅的芥末和酸白菜热狗)。要在科学报道里举一个人咬狗事件的例子,那就是前阵子那个“超光速中微子”的主张。不过依我看,这个特例还是应该称作“人宣布咬狗,但物理学家仍想好好研究那条狗的新闻”。

除了以上两种,我们还偶尔会听到“狗射人”的新闻——也就是狗用枪朝人射击。

在2011年11月27日,就发生了一起狗射人事件,起因是一个美国犹他州的猎鸭人将一柄12号猎枪随随便便地扔在了他的船里。事发前,被害人下船去捣拾诱饵。据说就在这个当口,他的狗狗一脚踏中扳机,使猎枪射出了一大坨纷飞的霰弹,其中27颗小钢子命中猎人的臀部,使他的身心双双受到打击。

初步调查显示,那条狗和在场的鸭子都未受伤。如果当时猎枪的保险是关着的,那么那条狗就必须打开保险方能射击,它的罪行也从过失伤人升级为故意伤人——如果有人要起诉那个猎人曾经最好的朋友的话。当然了,以今天的眼光看,指控动物犯罪是在发神经;可要是案子发生在中世纪,那么狗狗是否蓄意开枪就是一件大事了。

2003年,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法学博士生詹·葛根(Jen Girgen)就这个问题发表了专题论文,题为《对动物的起诉与惩罚的历史及现状》。论文中指出,在中世纪,“若动物对人类造成身体伤害或致人死亡,该动物就要由世俗法庭的法官施行审判、惩罚”。1567年,一位法国的地方法官以杀人罪判处一头猪猡绞刑。怎么知道是那头猪干的呢?原来是有人告了密。

狗射人的事情或许少见,但是即将变成鹿肉的活鹿却常常能对猎人反戈一击——只要在互联网上搜索“鹿射猎人”(deer shoots hunter)就知道了。死掉的动物反射性地踢中扳机,这似乎已成为身后复仇的常见手法——算不上痛快,但总归聊胜于无吧。尽管我们这些手上沾着油墨的捣蛋鬼都不由自主地被动物射人的新闻吸引,但是我本人却很早就明白了,动物是要提防的。

这一课是在1992年学到的,那一年,我在收音机里听到了密苏里州的一名男子被火鸡射中的新闻。在由一家新闻社发掘之后,这则逸事被各家电台和报纸报道了数百次之多。据说,被害的猎人在事发当天射中了一只野生火鸡,然后把这只大鸟和他的猎枪一并扔进了车子的行李箱里。后来猎人的儿子打开行李箱,火鸡受惊,手足无措,无意间抓到了猎枪扳机,接着一声轰鸣,被害者——唔,应该算是第二被害者——大腿中弹。

在着手调查这则重要新闻的时候,我给美国密苏里州环保部打了个电话。一位执法官员告诉我,这则火鸡射人的故事“直到我们向相关人员采集证言时才浮出水面,后来它简直成了个笑话”。他还对我强烈暗示,说调查人员怀疑猎人的儿子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一家的感恩节大餐可就吃得辛苦了,因为火鸡得料理,受伤的真正原因也得掩饰。

所幸的是,火鸡猎人已经痊愈,野鸭猎人将会痊愈,狗狗还会亦步亦趋。也就是说,他们的持枪许可费可以继续用来支持狩猎管理和栖息地保护了。我倒是建议诸位,要打猎就得找一位值得信赖的人类伙伴,这样,他在看见你的爱犬朝猎枪跑去时,就可以大喝一声“鸭(压)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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