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鱼到底能不能吃?鲨鱼渔业问题近日来成为微博的一个热点话题,然而在我看来,本轮鲨鱼问题的争端,从今年年初就有所预示了。今年年初,《自然》网站发布了一篇来自《科学美国人》的报道,标题为《捕捞可能是拯救鲨鱼的关键》。虽然当时没有产生太过热烈的反响,但是报道中所探讨的论文,实际上和近日微博上关于鲨鱼的争论有深层联系。其中一篇论文在2016年发表于《保护生物学》上。
两位研究者Shiffman和Hammerschlag调查了人群对于鲨鱼渔业的态度,特别是这样两个问题:鲨鱼渔业有没有可能变成可持续?鲨鱼渔业管理的目标是可持续利用还是完全禁止?结果发现,和环保组织相比,有相关学术背景的研究者更支持可持续利用而非禁绝。论文认为,这种差异可能是学术界与环保组织之间交流不充分带来的。而在我看来,近日来微博上关于鲨鱼的争端,或多或少也是由这种交流的不充分导致。
没有人希望鲨鱼灭绝。这场讨论中双方的出发点也都没有错。许多鲨鱼种类生长缓慢、成熟期晚、补充量小,对于外界干扰十分敏感脆弱,甚至有的已经被列为濒危种类。对这些种类实施更谨慎保守的保护,这是十分正确的。而另一方认为,如果某种鲨鱼的存量尚多、捕捞死亡不妨碍种群正常补充,那应当属于可持续渔业范畴,可不必禁绝。这也不是错误。既然如此,倾向保护的人士和倾向维持一定渔业的人士是否可以达成一些共识呢?
我觉得是可以的。如下几个立场,除个别持极端观点的团体之外,双方都可接受:1. 濒危的、脆弱的、敏感的种类,应当施以谨慎性保护,禁绝一切针对性捕捞。2. 绝大多数鲨鱼渔获是“兼捕”所得;以鲨鱼为主要目标的渔业活动已是少数。3. IUU渔业应当坚决禁止。4. 保证海洋生物种群不衰退、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是渔业管理或海洋生态保护的目标。因为存在这几个最大公约数,我对渔业和保护之间形成共识,有谨慎的信心。
之所以是谨慎,是因为还有若干分歧。由于当前人们对于鲨鱼和其他渔业生物的认知仍有许多不足,在这些信息缺失之处,不同观点的人士有着不小的差异。一些依然存在的分歧:1. 追求谨慎性的风险管理,还是可持续的目标管理?2. 消费者需要担负怎样的责任?对于消费者,有人认为只要渔获物种群可持续、不是IUU,在市场上买卖是没有问题的。但也有人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在渔业上也适用。
在这个问题上,鲨鱼,尤其是鱼翅可能是矛盾最为突出的案例之一。鱼翅的消费,如果排除健康风险,主要的矛盾就在于对鲨鱼种群的影响了。这里涉及如下问题:a. 兼捕鲨鱼应如何处理。b. 割鳍弃肉在何种程度上存在。前面的文字,啰啰嗦嗦地讲了当前渔业和保护的共识与分歧。我想在未来,我们这代人该做的事情,是基于客观事实,以推动研究填补认知空白为途径,弥合渔业与保护的分歧。这样的工作,已经逐渐开展起来。
许多跨国渔业企业联合起来,针对不同区域和渔业对象,成立了若干负责任渔业联盟,主动邀请学术界对其生产经营进行规范设计。这样做一方面减少环保人士的敌意,另一方面提高了渔业开发的门槛,减少了过度的无序竞争,而且还从客观上缩小了与保护组织的差异,减少了渔业种群衰退、生态健康受损的风险。
还有一些环保组织,从原有机构中独立出来,成立了认证渔业可持续性的专门机构,邀请产业界、科学家坐到一起,评价各渔业是否可持续。对于可持续的渔业,发给相关认证,游说政府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向消费者宣传,以使渔业企业可以从维护生态健康中获利。这些工作,实际上就弥合了渔业产业界与生态保护人士之间的分歧,推进了共识的形成。
因为有这些良好的转变,我相信,在教育越来越普及的年代,以事实为基础,向着形成共识前进,是未来渔业产业界、生态保护组织、科学家们共同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