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非洲,马拉河的西岸,聚集了百万头角马,准备跨越马拉河,从马赛马拉草原迁徙至塞伦盖蒂草原,以寻求茂盛的青草和干净的水源。角马群已经在河岸徘徊等待了好几天,有些角马在河边尝试渡河,但没有成功,角马群越来越焦躁不安。终于,领头的角马站出来了,从悬崖峭壁般的河岸跳入鳄鱼暗伏的马拉河水中,率先完成自然界伟大的“信仰跳”,成功到达彼岸,随后角马群逶迤越过马拉河,到达水草丰美的“伊甸园”——塞伦盖蒂草原。
我国科技评价改革当前正处在从“此岸”跨越至“彼岸”的关键时期。针对科技评价问题的讨论与争议由来已久,科技评价改革成为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高校针对科技评价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试图找到解决办法。但时至今日,我国科技评价改革仍然处于徘徊不前的局面,改革的突破口依然没有找到,科技界期望的追求卓越的科技评价导向的“彼岸”仍未到达。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启动,随着职称制度和科技奖励制度等的恢复以及竞争性科技项目的设立,科技评价在我国迅速兴起。这一时期的科技评价以同行专家评议为主。由于当时我国整体科技水平相对较低,以及同行评议中人情因素的影响等原因,同行评议远没有做到客观公正。在成果评审时,许多成果不是“国际先进”就是“国内领先”,各种奖励“遍地开花”。科技评价出现了失真失控的局面,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
科技评价改革的突破口在于找到“领头角马”,赋予其使命和自主权,鼓励其探索建立以追求卓越为价值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科研机构便是所需要的“领头角马”,只有这些“领头角马”机构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成功跨越“马拉河”,到达“彼岸”,才能带动其他机构一起跨越,从而构建合理的学术生态。
当然,我国科技评价改革比起自然界角马群跨越马拉河要复杂得多,但是,在发挥“领头角马”作用方面,其义相似。从科技评价的复杂性看,我国目前科技评价的问题,既有政府管理的问题,也有科学共同体自身的问题,包括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以及学术组织等,还有社会环境的问题。
比如,科技评价中的非学术因素干扰在我国文化环境中比较盛行,这也是为什么在我国量化评价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之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科技整体水平已经有了很大进步,相比于20世纪80年代,我国已经拥有一批具备了较高学术能力和视野的科学家,可以担当起同行评议的责任,特别是在金字塔顶端的一些机构。
由此,笔者认为当前科技评价改革的主要矛盾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科学的关系,赋予一批学术高地机构以“领头角马”的地位,并下放自主权,使其作用得以发挥。在这一前提下,科学共同体自身的问题才有可能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与解决,“站在岸上是学不会游泳的”。
那么,谁是科技评价改革中的“领头角马”?科技评价改革的“领头角马”,首先其本身必须处于学术高地,即高水平人才的集聚地、高水平科研产出成果的集聚地;其次在科技界和社会上影响较大,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按照该标准,在基础研究领域,像中科院和国内好的高校,例如985高校大致可以看作是“领头角马”的主力军。我国一些好的科研成果主要来自这批科研机构,一些重要的科研攻关任务也主要由这批科研机构承担。实际上,这些机构在科技评价改革方面也一直试图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中科院一直在发展和完善研究所评价体系。2011年“知识创新工程”结束之后,中科院研究出台《关于改革科技评价,建立重大产出导向研究所评价体系的决定》,引导研究所做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
南京大学近年来实施了“科技创新十百千工程”,即在系、院和学校层面分别遴选出十个、百个和千个关键研究问题,引导学术骨干专注于关键问题研究,力争实现在科学前沿的突破。该工程的本质是科技评价的改革,即以问题导向取代以往的论文导向。
上海交通大学为摈弃高校科技评价中存在的“挣工分”“凑数字”等不良现象,较早在院系层面探索了国际评估,邀请国际著名同行专家到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座谈。最后国际专家就院系的定位、发展状态、发展速度、发展潜力等各个方面展开综合评价,找出差距并给出发展建议。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借鉴tenure-track(终身教职评定)制度,率先探索用人制度改革。科研人员经过5—6年的tenure-track后,考核合格可纳入正式人员编制,考核的重点为代表性研究成果的前沿性和国际影响力,而不是SCI论文数量。
然而,这些在科技评价改革方面的探索与实践还只是星星之火,尚未触动整体的科技评价,即便在这些研究机构内部,也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论文量化评价导向。
要彻底扭转论文量化导向,仅仅依靠机构自发的探索力度远远不够,必须要在国家层面对这些机构给予特殊政策的支持和引导。
目前,国家在科技评价上的诱导力量极其强大,没有哪个机构能够独善其身而不受影响。
以政府科技奖励和人才计划为例。各级政府的奖励系统非常庞大,每年仅国家科技三大奖仍有近300项。各级政府设立了大量的人才计划,“人才‘帽子’满天飞,大江大河大山的名字几乎都被用完了”。
在国际上,可能没有哪个国家像我国一样,有这么多的奖项和人才“标签”,对科学共同体产生如此大的扰动。
有高校校长反映,高校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不受这些论文排名、奖项和人才“帽子”等量化指标的影响,专心致研,以期做出卓越的原创性成果。但是,在这种氛围下,领导部门在关注、学校师生在关注、社会公众在关注,并且评价结果以各种形式与资源配置相挂钩,谁能够做到不受影响呢?
由此,如果没有国家赋予这些机构以“领头角马”的使命,不给予相应的自由和自主权,这些机构在科技评价改革中的探索都不可能真正成功。
赋予一批率先发展的机构以“特区”地位,就如当初深圳特区的发展一样,要给予相应的区别性特殊政策支持,其核心在于赋予其能够构建以追求卓越为价值导向的评价体系的自主权。
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跨越“马拉河”具有相当的难度和挑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当前局面下,这一伟大跨越有2个层面:(1)从论文量化导向(包括以论文为代表的其他项目、经费、专利、人才、奖励等量化导向)到学术质量导向的跨越;(2)从单纯的学术质量导向到学术贡献和影响力导向的跨越。
谁是重点考虑对象?跟科技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论文量化导向上的问题要严重许多,追求卓越科学的文化尚未形成。从国际发展及趋势看,科技发达国家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论文量化导向的倾向与问题,由此才有了旨在遏止以期刊影响因子评价学术质量的《旧金山宣言》等。
不过,就科技发达国家而言,因其科学文化的积累比较深厚,目前主要处于第二层面的跨越中。值得期待的是,就中国而言,以上2个层面的跨越是可并行的,如果我们能够做到,就有望在科技评价方面实现领先。
实现以上跨越,关键有2个方面:(1)选择合适的“领头角马”,(2)给予“领头角马”特殊政策保障。这2项工作都并非一片空白从零开始,而是有一定基础和资源可以充分利用整合:(1)可以跟“领头角马”所在部门和机构的战略相联系,如中科院的“率先行动”计划、教育部的“双一流”建设等;(2)与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相联系,比如建立现代院所制度、下放机构自主权等。
合适“领头角马”的选择,除了要考虑学术高地和影响力以外,还可能要考虑一些其他相关因素,包括机构的主动性、学科领域的分布、适度的规模。
论文量化导向问题主要源于基础研究领域,但又拓展到其他领域和行业。由此,优先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领头角马”实现跨越,可能是一个追本溯源的方案。
从国家对基础研究领域已有支持情况看,国家支持过中科院率先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目前正在支持中科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在高校,国家实施了“985”工程,目前正在启动“双一流”建设。这些机构毫无疑问应该是选择“领头角马”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对象。
如何给予特殊的政策,保证“领头角马”享有能够构建以追求卓越为价值导向的评价体系的自主权?首先,需要对其意义有充分认识。科学研究是一种高度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活动,带有很强的随机性、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人类的重大科学发现都不是‘计划’出来的”。
科学研究需要尊重科研人员探索的兴趣,需要允许科研人员长期专注的钻研。我们必须让优秀的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享有更大的自主权,这不仅仅体现在自主选择研究问题方面,还体现在不通过让评价导向影响和干扰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
由此,需要给优秀科学家所在的机构以相应的自主权,使得机构在科研管理和科技评价方面能够制订出符合机构内科学家群体的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政策。这在本质上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科学的关系,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美国在国家实验室管理中,一开始采用“国有国营”(Government Owned - Government Operated,GOGO)模式,以后逐步过渡为“国有民营”(Government Owned- Contractor Operated,GOCO)为主的模式,目的是为了给科学家更大的自主权,提高效率,促进健康发展。
能源部17个国家实验室目前有16个采用GOCO模式,委托给大学或非营利科研机构管理。
2017年5月英国刚刚通过《高等教育与研究法案》(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Bill),其中政府在诸多让科学家担忧的条款上做了让步,增加了保障高校自治权的措施等。
具体而言,创造保障“领头角马”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1)要清理对“领头角马”的评价政策,对必须存在的、有利于其跨越的予以保留,对于不利于其跨越的予以取消,包括过多过泛的奖项、过多过滥的人才计划等。对于需要保留的项目评价等,对其评价方法要进行完善与优化。(2)根据跨越的需求,研究制订有利于保障“领头角马”发挥作用的特殊政策。
建设机构治理体系,发挥科学家在机构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保证在政府放权后,机构接得住。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构章程,通过机构章程保证其自主权。(3)根据跨越的需求,调整原先与评价相关的资源配置政策、人才与人事管理政策等,给予这些机构一定的资源配置上的倾斜,确保这些机构不因赋予“领头角马”使命而在资源配置上受到损失,并且对优秀团队给予相对稳定的经费支持,减少竞争性项目的扰动。
最终,通过上述政策,使得各种机构排名比较的评价得以取消,各种人才计划的“帽子”和各种奖项被大大削减,保障机构自主权的治理体系得以建立,从而让“领头角马”轻装上阵,逐步培植深厚的追求卓越的文化,跨越“马拉河”,在科技评价方面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特色的道路。
反之,如果在政府层面不能够破除“大一统”的管理模式,不给这些“领头角马”下放自主权,或者,在政府下放自主权之后,“领头角马”不能担负起赋予自己的历史使命,建立合理的机构治理体系与评价体系,建立追求卓越的科学文化和环境,“马拉河”就难以跨越,就只能受困于干涸的草地,而到达不了水草丰美的塞伦盖蒂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