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关于癌症与基因突变的文章《为什么说癌症是基因突变引起的?》中,我们主要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粗略梳理了一下经过几千年的科学发展和进步,人类对癌症认识的变化,最后落脚到现代生物医学对癌症的认识上:癌症,归根结底,是由基因突变引起的。
而由于篇幅所限,文章并没有围绕这个问题本身做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讨论,从而使这个结论下的略显仓促而笼统,更有一些读者朋友在与笔者的私下交流中,对这个结论本身提出了一些异议:基因突变并非癌症发生的“因”,而是“果”。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看起来类似“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与读者作进一步的讨论。
在笔者开始学习癌症生物学之前,作为癌症研究领域的理论基础,“癌症由基因突变引起”这个结论,早已作为被生物医学科学界广泛接受的主流观点,写进教科书;而且,这个观点与笔者已有的其他生物学知识也十分契合,也就没有产生对此提出异议的想法。然而这显然不符合“赛先生”的科学质疑精神;历史也多次证明,如果这样的做法上升到整个科学界的层面,有时还会严重阻碍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有必要尝试对癌症和基因突变两者的因果关系做更全面和系统的梳理。
在正式讨论癌症和基因突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稍微研究一下什么是“因果关系”。对因果关系,哲学家已经讨论了几千年,今天仍是现代哲学的重要课题——要享受形而上的思维乐趣固然很好,但面对生物医学这样的实验科学问题,我们最好避免深陷其中,否则就是自找麻烦,问题恐怕会永远得不到解决——要讨论癌症和基因突变的因果关系问题,我们只需要一点“朴素”的认识就够了。
维基百科对因果关系是这样描述的:因果关系是一个事件(即“因”)和第二个事件(即“果”)之间的关系,其中第一个事件对第二个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至少是部分责任),而第二个事件的发生依赖第一个事件的发生。一般来讲,一个事件的发生有很多原因,都属于诱发该事件发生的因素,而它们在事件发生之前已经出现。
从对因果关系的简单阐述,我们可以看到,要想得出“基因突变”是“癌症发生”的“因”而非“果”的结论,至少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1)癌症发生是否总会伴随基因突变?2)基因突变在癌症发生之前是否已经存在?3)诱导基因突变,能否引起或促进癌症发生?接下来,我们尝试就此作进一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