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祖先同类相食,可能并不是为了获得能量,维持自身生存。《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黄巢传》曾记载一段骇人事件:公元884年黄巢起义军围困陈州(今河南境内),因粮食不足而掳掠附近民众,每天吃掉数千人。这段描述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但一些考古发现表明,在历史更久远的旧石器时代,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祖先同类相食的现象其实并不罕见。那么,远古时期的人类祖先是出于什么原因要同类相食呢?
英国布莱顿大学James Cole发表在今天出版的《科学报告》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可能给出了一些解释。通过总结已发表的研究,Cole估算了人各个脏器的“营养价值”,表格中列出了部分器官的热量值。同时,Cole也估计了不同年龄段男性人类的营养价值,比如吃掉一名六岁的孩童可以获得的热量相当于一名成年男子的30.08%。古人类的遗骨保留着同类相食的痕迹,图片来源: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
在旧石器时代,同类相食并非智人的专利。现代考古学家在先驱人、直立人以及大名鼎鼎的尼安德特人的遗迹中均发现了同类或近亲被吃掉的证据。传统上认为,人类祖先吃掉同类是为了获取足够的能量而不得已为之的。但Cole对比了人肉和人类祖先能捕捉到的其他动物的热量,结果发现,同样重量的人肉提供的热量,仅仅不到熊肉或野猪肉的1/3,猛犸肉的65%。单从热量提供水平来说,人肉仅仅和低热量的鱼肉相当。
不考虑捕食同类存在的高风险,单从“营养学”考虑,人类祖先捕食自己的同类不是一个划算的选择。在冰河期严酷的环境下,一群人(按25个成年男人计算)为了满足自身对热量的需求,一天需要吃掉三个自己的同类。现代人自相残杀的动机有很多,诸如宗教仪式、仇恨、战争等等。然而旧石器时代人类的祖先又为何要冒极大的风险自相残杀并吃掉自己的同类或近亲呢?
Cole的研究表明,生存不应该是这类现象存在的主要理由,也许是我们低估了石器时代我们祖先所处社会(也许只能叫群落)的复杂程度,亦或自相残杀就是人类祖先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