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死亡不平等丨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6系列(三)
社会不平等已经成为时下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社会不平等可以指收入、职业、教育、住房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本篇关注的是死亡的不平等,即不同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SES)群体在死亡风险上的差异。西方的众多研究发现,社会经济地位与死亡风险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那么对于中国的成年人而言,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否与死亡风险相关?
如果存在相关的话,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人口通过什么中间机制来维持较低的死亡风险?社会经济地位与死亡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所变化?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会依死因而有所不同?我们利用在全国25个省市160多个区县展开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数据来探索这一系列问题。该调查涵盖全国约15000户家庭的所有家庭成员。
本篇的分析涉及到2010年基线调查中完成个人问卷的29,278名2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在这些受访者中,24,048名(82.1%)在2014年被再次访问;863名(2.9%)在2014年调查前死亡;还有4,367名(14.9%)失访。
在本文中,社会经济地位是以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和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最低25%、中下25%、中上25%、最高25%)来衡量的。图1、图2分别展示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人口相对于受小学或以下教育的人口的死亡风险比、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口相对于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最低25%人口的死亡风险比。
发现一:社会经济地位越高,死亡风险越低。教育水平越高,死亡风险越低。
相对于受小学或以下教育的人口,受过初中教育人口的死亡风险低26%,受过高中或以上教育人口的死亡风险更是低34%。在中国,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成年人通过什么中间机制保持较低的死亡风险呢?通过在模型中添加变量,图1进一步考察了三类常见的中间机制:社会关系(包括婚姻状况、社会交往)、健康行为和医疗服务的获得。可以发现,如果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口拥有相同的社会关系,较高教育程度的人口优势略有下降。
这意味着社会关系变量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不同教育群体在死亡风险上的差异。类似的,健康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不同教育群体在死亡风险上的差异,而医疗服务的获得解释力有限。比较这三类机制,健康行为是更为重要的中间机制,因为其解释力最强。但总的来说,在中国,这三类常见机制的解释力仍然非常有限,只能解释不同教育水平人群死亡风险差异的15%左右。
发现二:随着年龄的增长,死亡不平等下降。
对于社会经济地位对死亡和健康的影响如何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学界存在两派观点。一派学者认为,这种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减小,即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群体间的死亡和健康差异会不断缩小。另一派学者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经济地位对死亡和健康的影响会不断增加。为了回应这个争论,图3展示了分年龄段(25-64岁、65岁+)不同受教育程度人口相对于小学或以下教育人口的死亡风险比。
可以看出,在年轻人口当中,不同受教育程度人口间的死亡风险差异更大。譬如,在25-64岁人口当中,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的死亡风险是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人口的57%;而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当中,这个数字是73%。
发现三:随着疾病的可预防性增高,死亡不平等增大。随着死亡水平的不断下降,中国人口的死因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主要的死亡原因由建国初期的传染性疾病变为现在的退行性疾病,譬如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等慢性疾病。基于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和中国目前的死因结构,我们将所有死因分为“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呼吸消化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等外部原因”和“其他”五类。尽管社会经济地位高的群体总体死亡水平较低,但在不同原因别的死亡水平上存在差异。
具体而言,在恶性肿瘤和外部原因导致的死亡上,没有证据表明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群体存在显著的梯次差异。在循环系统疾病、呼吸和消化系统疾病导致的死亡上,社会经济地位高的群体拥有较低的死亡风险。譬如,相比家庭人均收入最低25%的人群,人均收入最高25%的人群死于循环系统疾病的可能性要低59%。总的来说,社会经济地位与更容易预防的疾病(譬如循环系统疾病、呼吸道疾病)导致的死亡有着更强的负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