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施一公教授商榷:应该鼓励科学家创业吗?

作者: 张捷

来源: 知识分子

发布日期: 2017-03-13

本文讨论了是否应该鼓励科学家创业的问题,通过对比施一公教授的观点,提出了科学家创业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举例说明了科学家创业的成功案例及其对社会的贡献。

最近,一篇发表于2014年的演讲文章《施一公: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鼓励科学家创业!》,突然在各个平台再次获大量转发。在演讲中,施一公教授说:“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什么呢?是鼓励科学家创办企业。”并进一步解释说,“术业有专攻,我只懂我的基础研究,懂一点教育,你让我去做经营管理,办公司、当总裁,这是把我的才华和智慧用到了错误的地方。

人不可能一边做大学教授,一边做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边还要管金融。我们从领导到学校,从中央到地方,在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企业,这是不对的。我们应该鼓励科技人员把成果和专利转让给企业,他们可以以咨询的方式、科学顾问的方式参与,但让他们自己出来做企业就本末倒置了。”

应该鼓励科学家创业吗?几年过去,依旧见仁见智。近日,《知识分子》收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张捷的来信,阐述了与施一公教授不同的观点,现全文刊登,与读者探讨。

近期多家媒体转载清华大学施一公教授的讲话:“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鼓励科学家创业!”我非常理解一公教授的忧虑,但我认为一公教授可能误解了“科学家创业”的概念,因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此与一公教授商榷一二。

与一公教授一样,我也是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归国教授。在美国的20多年里,我先后在美国政府直属科研机构、跨国企业、以及大学都工作过。在美国大学里,我感受最深切的就是“科学家创业”。我本人的专业是石油勘探,国际交流较多,我曾有幸访问过50多个国家的大学与企业,亲眼见证了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创业的经典实例,以及科学家创业对他们本国国民经济建设发展所做出的重大贡献。

全球主流大学的教授都是以从事科研为优先任务的,从事科研的教授就是科学家,他们肩负着科技创新的重大使命。在美国大学里,教授创业的基本模式就是基于教授的科技创新成果成立企业,寻求外来投资,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教授在企业里占有股份,学校一般要求教授不直接参加企业经营管理或任职,但参与一定的科技开发指导工作。大部分美国大学以不同方式鼓励这种创新模式,例如大学承担教授的专利申请与维护费用。

专利转入教授参与的企业之后,大学一般只占1-5%的股份或象征性收少量的费用。美国斯坦福大学明确规定教授平均每周可以有一天完全从事“创业”活动,麻省理工学院(MIT)则已经完善了教授创业指导意见并设立多个相关的创业辅助机构以及种子资金。

目前MIT全校有10%的教授(172人)有过多次创业成功的经历并从创业公司取得了经济收益,如MIT化工系著名教授、美国三院院士Bob Langer,先后与学生创立了46家企业,成为全球名列第四最富有的教授(Time杂志)。

一公教授可能对“科学家创业”的概念有些误解,认为科学家创业是转向“金融”:“当这个国家所有精英都想往金融上转的时候,我认为这个国家出了大问题”;“人不可能一边做大学教授,一边做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边还要管金融”。一公教授理解的这种科学家创业模式的确难以成功,也非常少见。

如上所述,世界各地的大学教授在创业过程中一般都是参与关键性的科研指导工作,发挥所长,但是不参与企业管理或金融工作,而是由全职的专业团队从事企业运营管理与产品开发和生产。教授的最初科技创新成果是创业的基本出发点,然而,把一个高端论文发表的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实现其应用价值,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和过程,绝非易事,充满失败的风险。

比如在美国生物医药领域,美国联邦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严格把关,能够历经1期到3期临床实验最终成功并获得批准的新药只有9%。也就是说91%进入临床的新产品都失败了,留下的只有科学家们发表的高影响因子学术论文以及失败的经验。在这个艰难的科学探索过程中,相当多成功的药品背后都有教授们创业的影子。

如著名抗癌纳米药物配方阿霉素(DoxilTM),是以色列教授Alberto Gabizon和Yechezkel Barenholz创立的LTI公司的产品;而另一个著名抗癌药物紫杉醇(AbraxaneTM)是美国UCLA华裔教授陈颂雄(Patrick Soon-Shiong Chan)创立的Abraxis Bio Science公司的产品。

科学家的使命是什么?

简单地说,就是造福人类,改善人类的生存状态。发表学术论文是科学家之间交流学术成果的重要手段,但不是最终目标。仅就自然科学而言,各学科特点都不一样,阶段性研究成果距离科学研究的最终目标不尽相同,有些基础学科甚至离现实相当遥远,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地评估科学成果。科学上的任何进步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如果科学家的创新成果能够直接造福人类,岂不是达到了科学研究的终极目标?

而通过创业实现这一目标是现代经济社会里科学家们最成功的模式。前不久南方科技大学的陈十一校长提到,斯坦福大学前校长John Hennessy曾对他说:“斯坦福大学之所以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是因为学术自由与创业精神”。MIT前校长Susan Hockfield也曾说:“教授创业是MIT为地区、国家乃至全球提供服务的最有效的途径”。

斯坦福大学教授与校友创立的约39,900家企业,每年创造的经济价值相当于世界第10大经济体国家;而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与校友创建了约33,000家企业,每年创造的经济价值相当于世界第11大经济体国家。显而易见,当代世界一流大学的教授与学生们不仅创造新思想、新科技,同时也用科学技术造福人类,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

科学家的使命也与国家的体制、国家的需求,以及国家的发展阶段息息相关。

在五十年代,我国科学家的首要任务是研制“两弹一星”,同时建立新学科、培养科学后备人才以及为新中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今天我们面临的任务与挑战有了很大的变化,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体系下,我国正在从发展中国家走向世界强国的道路上,面临更高水准的经济体系竞争。在现代经济社会里,科技创新的实力就是国家的实力。我国急需建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的经济体系。

谁能帮助国家实现以科学创新为驱动力的经济结构转型?需要全民奋斗,但其中一定少不了科学家!

以色列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家成功地调动了科学家的积极性,驱动了科技经济转型。在Bloomberg的科技创新排名里,以色列排在全球第五位,是近年来科技创新与创业发展最快的一个国家。以色列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激励与扶持科学家创业,科学家创业的过程同时也培养了新一代创新型学生。

目前以色列每10,000个企业员工中有140个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居世界之首。相应美国有85人,位居第二,而日本有83人,位居第三。我国科研资金投入逐年增长,2015年科研总投入金额在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我国除发表论文与注册专利数字处于世界领先行列外,在衡量科技实力的多个指标上与发达国家相差较远。

因此,增强国家科技创新型的经济实力,同时培养出大批企业科技人才是我国科学家现阶段面临的重要使命。

在国家的经济转型过程中,确定科技发展方向的轻重缓急十分关键,特别是应该首先加大力度推进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关键性科技问题的创新与创业。即便是在国力十分雄厚的美国,政府也在不断地做宏观调控。作为MIT客访指导委员会委员,我与其他委员经常与MIT的学生代表、各层次教授代表,以及校领导等行政官员见面座谈。

有一次与地球科学的年轻教授们座谈,他们竟然掩面而泣,说写十个以上的科学提案,最多只有一个得到小额资助。而在生物医药与新能源领域,美国基金委的官员经常光顾教授们的实验室,“你们还能做什么?我们给资助,你们开公司,美国基金委可以提供百万美元以上的资助”。这种对不同学科支持力度的巨大差异,反映了美国政府科研资助机构的宏观导向。

对于研究地球内核是什么形状这种“解放全人类的科学问题”,有几个科学精英研究、发论文就够了,而对于有可能瞬间改变美国经济结构的突破性新科技(game changers),则会同时有许多科学家团队得到支持,并以支持到实现产业化为目标。我国科研资助的标准正好相反,只有高深的科学问题才能得到重视和资助,科学家需要绞尽脑汁论证自己课题的“科学意义”,而不是经济实用价值。

令人振奋的是,最近科技部推出的一系列新政策正在积极改变这一状况。

实际上,科学家是否应该创业与其本身的学科特点关系非常密切,的确不是所有学科领域发展的模式,只适合于部分学科。另外,考虑到我国国企与私企并重的经济结构特点,国家也可以制定政策与法规来鼓励科学家与国企合作实现科技产业化。现在不仅是科学家创业不光彩,与国企合作做项目也被列入“横向课题”,比从国家资助机构拿到的“纵向课题”矮一截。

以上,是我个人针对“科学家创业”的一些观点和体会,在此与一公教授以及科研领域的其他朋友们共同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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